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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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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收购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82.5%股权事项

  因公司战略布局及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2月18日,公司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凤凰”)的其他股东廊坊华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华源”)、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签订《关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前述两家公司合计持有的新能凤凰82.5%股权。

  2021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廊坊华源、新奥股份签订了《关于新能凤凰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收购廊坊华源持有的新能凤凰42.5%股权、新奥股份持有的新能凤凰40%股权,即公司本次拟收购廊坊华源、新奥股份合计持有的新能凤凰82.5%股权。2021年4月15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2、公司生产装置技改技措项目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技改项目“聚丙烯装置二反技术改造项目”的甩头施工,为后续顺利投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计划于2021年第四季度建成投产。该技改项目投产后,将主要用于生产高端聚丙烯专用料,生产能力将增加约8万吨/年。此外,公司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按计划完成新一批催化剂的更换,催化剂约每三年一个周期需进行更换。此次催化剂更换后,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反应效率进一步提升,将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90号文《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745,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日“XYZH/2020BJAA11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支付上市发行费用8,198,113.23元,利息收入3,299,708.06元,手续费支出646.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13,736,000.43元,支付募投项目金额1,390,731.37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82,897,246.69元,募集资金余额621,886,155.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1,886,155.25元,理财产品余额560,000,000.00元。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募投项目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10月整体建成并投产,但个别辅助项目或尾项还在实施中,该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和全部支付。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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