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易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4人,代表股份4,476,769,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41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4,037,229,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0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439,539,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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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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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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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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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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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预计2021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EB担保证券账户)、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765,232,322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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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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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王乾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名的本次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