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815,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544,650元(含税)。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815,500股,共计转增40,726,2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2,541,700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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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达到SEMI G4等级,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会根据要求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再进行交货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运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相应采购。采购部根据需求部门要求进行供应商信息收集及初步审核后,递交供应商信息至需求部门确认后,再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相关信息给供应商评估小组评估,通过评估小组确认后再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重要物料,公司一般会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同时,公司会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复评通过方可继续作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公司严格按照“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料需求组织物料采购。公司对于主要原材料以招标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每月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邀标通知,各合格供应商向企业提供报价,采购部将报价汇总为招标比价表,由采购部、生产部、质保部、财务部及公司高管组成的招标评价组确定中标单位及数量,然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合法合规、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1)生产计划制定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每年市场部会根据历史销售数据、现有订单、未来市场预测情况等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确认。生产部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对生产能力、生产安排做初步确认。每月下旬市场部会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生产流程
公司具体生产管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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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OP指标准作业程序;OOT指的实验数据超过预期标准的结果偏差;OOS指的是检验结果的偏差;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创新,实现了TMAH显影液的技术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产品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等地区。公司产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在确保销售价格体现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产品市场需求、竞争格局、运输方式和距离等情况,在保证一定毛利率的基础上,参考客户额外要求及回款期限等因素确定销售价格。
(1)内销模式
公司内销一般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客户基本涵盖了国内各大显示面板生产厂商。公司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参加展会及销售人员登门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
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一般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的认证。产品认证周期很长。故下游企业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降低转换成本,一旦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客户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常与客户会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客户根据生产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完成销售。
(2)外销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与国外贸易商合作,实现产品最终销往终端客户。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销售。
①市场开拓、外销计划制定流程
公司由总经理领导市场部负责海外销售。每年市场部会基于公司总体的营销策略,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来年的采购需求,以及分析海外历史销售业绩等制定年度的海外销售计划。同时,市场部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并提供生产部以制定相关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活动。
②产品报价与合同签订流程
公司与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部分国外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每月外销客户一般会根据自身需求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会组织相应人员对客户订单数量、金额、价格、交货条件等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再与客户签订订单。
③产品销售与发货流程
公司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与相关部门衔接,准备相应质量、规格的产品。生产部会根据库存、生产安排,通知市场部准备必要的单证、文件资料,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发货。在报关离港运出并取得提单后,财务部据此确认外销收入及应收账款。
④销售货款结算流程
销售货款结算信用期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定。结算方式分为信用证结算和电汇结算两种,其中电汇结算是公司最主要的结算方式。相关人员在接收银行收汇通知后,与财务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登记相关收汇时间、金额等信息。公司财务部每月会统计产品销售、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回款情况,确认客户的货款支付情况,并及时与市场部相关人员沟通,以确保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回款。
4、定制OEM业务模式
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或获取客户需求后, 通过公司内部评估,对于部分产品选择专业制造商,按照公司的品质控制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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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对湿电子化学品定制OEM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全方位评审,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和控制、生产制造和物流运输等均有涉及,从而保证供应商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推出的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产业政策为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湿电子化学品产业的技术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下游市场发展迅速,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大幅增加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估计,2020年全球半导体芯片销售额将增长5.1%,达到4,330亿美元。国内半导体行业近年来发展快速平稳,产业增速远高于同期全球平均增速,初步统计2020年国内半导体产业销售额增幅达到15%。新型显示方面,2020年度全球显示面板价格持续上涨,全年行业销售额增长确定,国内方面尤为突出。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最新统计的数据,2020年全球显示面板产值突破1100亿美元,达到1146亿美元,相较于2019年同比增长13%;预计2021年产值将继续增长6.3%,至1218亿美元。随着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互联网等行业的发展,芯片与新型显示器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
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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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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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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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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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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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5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营业成本41,45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3.04%;毛利率28.96%,较上年同期下降11.64%,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调至营业成本列报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林达公司”)、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格林达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
本集团合并范围财务报表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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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均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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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6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徐华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xh@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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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周四)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xh@greendachem.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模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周四)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
董事长:蒋慧儿女士
董事、总经理:方伟华先生
财务总监:蒋哲男女士
董事会秘书:徐华先生
保荐代表人:陆晓航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9日(周四)上午11:00-12:00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xh@greendachem.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xh@greendachem.com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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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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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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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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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中少量结余利息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资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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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梁晓、江乾坤、刘树浙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关联董事蒋慧儿、黄招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5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00,000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1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慧儿、黄招有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执行国家价格标准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格林达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格林达《公司章程》的规定;2、格林达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格林达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释义
■
2、日常关联采购交易
单位:万元
■
3、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交易
■
说明:公司因与杭州银行的存贷款金融服务所构成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七条“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之规定,已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此公司与杭州银行的存贷款金融服务超出预计发生金额的部分和2021年预计发生的存贷款金融服务不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万元(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6883D
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
法定代表人:许钦宝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01-29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 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江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843069671T
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蒋慧儿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12-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和向电化集团采购生产配套服务及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临江热电和电化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44,374.5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638,502.9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815,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544,6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815,500股,共计转增40,726,2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2,541,7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的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380.6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380.69万元。
(2)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23.2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603.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727.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1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1,223.2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80.17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结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332ZA09099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000万元,累积取得投资收益101.0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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