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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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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债券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所涉简称同年度报告全文释义。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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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合计计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68,853,311.69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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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

  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全资子公司东兴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对金融产品的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以上均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服务。

  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及其子公司可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香港证监会核准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及东区裁判法院核准的香港放债人牌照业务。

  全资子公司东兴基金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开展的主要业务的简要情况及盈利模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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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证券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沪深股基累计成交金额2,204,491.16亿元,同比增加61.40%;沪深300指数上涨27.21%,创业板指数上涨64.96%。报告期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16,190.0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58.84%;报告期内,一级市场股票IPO融资额4,699.63亿元,同比增长85.57%;权益类再融资(不含可交换债)11,516.94亿元,同比下降4.42%;债券(不含同业存单)发行总规模37.91万亿元,同比增加39.23%;其中信用债券(扣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发行总金额19.15万亿元,同比增加28.69%。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但恰逢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证券行业业绩保持增长,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整体经营情况向好。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20年证券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增长24.41%。其中,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两大业务正在成为证券行业的“双核引擎”,证券行业2020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672.11亿元,同比大幅增加39.26%;证券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1,161.10亿元,同比增长47.42%。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增长27.98%。截至2020年12月31日,138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8.90万亿元,同比增长22.50%,净资产为2.31万亿元,同比增长14.10%,净资本1.82万亿元。

  关于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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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所有经营业务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认为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故对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列报方式。上述事项对本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第五节 重大事项”中“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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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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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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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国东方直接持有公司1,454,600,484股股份(持股比例52.74%),并通过其控制的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539,500股股份(持股比例0.16%)。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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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及附权情况

  “16东兴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东兴债”回售申报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对回售情况的统计,“16东兴债”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2,569,998手,回售金额为2,569,998,000.00元。公司对有效登记回售的“16东兴债”持有人实施回售,回售资金通过偿债专项账户按时划付。截止报告期末,“16东兴债”剩余规模230,002,000.00元。

  “17东兴0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20东兴G1”是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20东兴G3”和“20东兴G4”是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两个品种,分别为13个月期和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20东兴G5”和“20东兴G6”是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两个品种,分别为13个月期和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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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债券均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二)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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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债券均不附公司、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及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

  (三)境外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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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旗下境外全资特殊目的公司东兴启航有限公司(Dongxing Voyage Co.,Ltd)发行4亿美元债券。债券期限5年,债券票息3.25%,到期日为2024年8月15日。本期债券于2020年2月14日足额支付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2月14日的利息,于2020年8月14日足额支付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8月14日的利息,于2021年2月16日足额支付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2月14日的利息。

  其他类型债券发行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为公司的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是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008年5月,联合评级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业务资格许可证编号:ZPJ005,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代码:412005)。

  联合评级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主体信用评级、债券评级(公司债、可转债、政府债券、市政公司债、可交换债、私募债、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债权投资计划评级、信托产品评级、资管计划评级、信用衍生产品评级、国家主权评级等,以及机构投资者服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公司治理评价、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评价、基金评级、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等评价和咨询业务。

  2020年10月21日,联合资信完成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服务业务备案,联合评级现有的证券评级业务及其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联合资信承继,公司的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变更为联合资信。

  2020年3月27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566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6月4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东兴G1”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1145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东兴G1”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6月18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6东兴债”、“17东兴03”和“20东兴G1”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663号),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6东兴债”、“17东兴03”和“20东兴G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8月3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东兴G3”、“20东兴G4”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491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东兴G3”、“20东兴G4”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8月3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0年次级债券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016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0年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10月19日,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东兴G5”、“20东兴G6”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3322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东兴G5”、“20东兴G6”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11月23日,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4434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债券“18东兴F1”、“18东兴F3”、“18东兴F4”、“19东兴F2”、“20东兴F1”,次级债券“19东兴C1”、“20东兴C1”均未进行评级。

  除以上情况外,2020年2月19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93号)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92号);2020年3月6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465号);2020年4月7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787号);2020年5月21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1199号)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1198号);2020年6月12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1304号);2020年7月7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058号);2020年8月10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3117号);2020年9月4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3477号);2020年10月13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3866号);2020年11月16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4369号)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4370号)。以上评级报告中,联合资信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主体评级与公司债券评级报告不存在有差异的情况。

  除以上情况外,资信评级机构未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因此不存在有差异的情况。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的含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截至本摘要披露日,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标准普尔全球公司(“标普”)及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惠誉”)分别发布了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评级报告。穆迪给予公司长期发行人“Baa2”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惠誉给予公司长期发行人“BBB+”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标普给予公司长期发行人“BBB”评级和短期发行人“A-2”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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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债券专区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于2020年1月9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债券持有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4月13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债券持有人)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8月6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9月21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于2020年12月11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债券持有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的事宜,公告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债券专区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

  其他事项可参见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的“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和“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以上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详见已披露的临时公告。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四条列示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影响。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63.75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88.31亿元,增幅为11.39%;净资产211.85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8.56亿元,增幅为4.21%;净资本为178.64亿元,风险覆盖率达到277.78%,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7亿元,同比增长27.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0亿元,同比增长26.13%;每股收益为0.558元/股。

  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五个分部:财富管理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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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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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业务包括境外业务、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及其他财务分摊。

  财富管理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同比增加29.9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34.77个百分点;自营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同比增加95.8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24.07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同比增加39.96%,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9.35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同比下降33.12%,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9.28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同比增加5.00%,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2.53个百分点。

  1、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分部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等。2020年财富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9.7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77%。

  1.1 证券经纪业务

  2020年,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日均成交额9,071.98亿元,同比增加62.07%;上证综指比上年末上涨13.87%,深证成指收盘较上年末上涨38.73%。在市场表现回暖等因素作用下,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普遍增幅明显,沪深股票市场主要指数上行,两市交投活跃,融资规模显著增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证券行业2020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为1,161.10亿元,同比增长47.42%,证券行业加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服务市场投资理财需求,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134.38亿元,同比增长148.76%。

  根据交易所统计数据,公司2020年股票基金代理买卖累计成交金额为32,051.19亿元,同比增长45.25%,市场份额0.73%;累计实现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8.97亿元,同比增长38.42%。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收入)排名为29位。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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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的股票包括A股、B股

  注2:数据来源:股票基金代理买卖交易金额数据来自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

  注3:成交金额为双边计算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大财富条线准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建设,初步建立并不断优化准事业部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2020年推进青岛、重庆、深圳、南京、盐城、北京六地,共7家营业部的新设工作,报告期内已有3家取得经营许可证。金融产品销售实现较大突破,2020年度实现代销金融产品收入4,692.96万元,同比增长645.10%;公司在全辖推行投顾人员绩效考核试点,投顾队伍建设初见成效。2020年新冠疫情对原有的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在线模式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赋能一线展业,建立良好的线上客户服务生态系统,积极推进东兴198综合APP功能拓展,提升渠道价值。东兴198综合APP在2020年内获得“券商中国君鼎奖优秀运营团队奖”、“券商中国君鼎奖数字化运营团队奖”、“中国证券公司杰出金融科技奖”、“香港交易所港股通杰出信息服务券商”等奖项,APP理财客户数同比增长104.10%,全年交易金额较上年增长33.67%。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财富管理转型的战略方向,持续加强财富队伍建设,深化投顾业务与投顾团队转型,建立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创新高净值客户服务模式,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围绕转型持续优化条线管理,稳步推进大财富条线向准事业部转型,推动和引导全辖聚焦主业,以财富管理转型为核心,做大资产规模,实现经纪业务、金融产品、融资融券及机构业务多轮驱动、全面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分支机构建设,完善分支机构整体战略布局,科学规划机构新设和整合。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加强财富管理业务及全辖分支机构的合规风控。

  1.2 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

  2020年,受A股市场带动,信用业务发展日趋稳定,行业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增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出现稳步持续增长。证券市场两融余额自10,222.82亿元增长至16,190.08亿元,全年两融日均余额为12,956.03亿元,较2019年上涨42.12%,累计融资买入19.56万亿元,累计融券卖出8,118.11亿元,至2020年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为16,190.08亿元,较2019年上涨58.84%。

  2020年,公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12.14亿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融资融券本金余额为171.46亿元,同比增长37.72%,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10.41亿元,同比增长41.48%,截至2020年末,两融业务的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56.27%;因2020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发展方向调整,逐步收回到期项目回款,年末业务规模大幅下降,同时集中力量推进风险项目化解工作,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业务余额为24.13亿元,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利息收入1.72亿元,截至2020年末,股票质押式业务(表内自营)的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145.12%。

  ■

  注1:截至2020年末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表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仅剩一笔,规模1.90亿元,维保比例26.23%,该项目账面价值已为零,目前公司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正在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注2: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余额、存续项目的期限结构、三个阶段的账面余额、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和担保物金额等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主要项目附注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关于三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和依据、每个阶段的计提方法和估值技术等,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及“十七、风险管理-2”;公司不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重分类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主要项目附注的应收款项”。

  2020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息费收入的市场占有率为1.179%,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机构客户占比持续提升,业务风险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融资融券业务整体维持担保比例水平高于去年同期。股票质押业务集中推进风险化解工作,报告期内无新增自有资金股票质押风险项目,存量项目中收回部分欠款,主动性管理的集合产品涉及个人投资者的股质和非标风险项目清零。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个别项目出现客户违约情况,公司均已对违约客户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未来,公司的信用业务将继续深化数据挖掘,重视风险控制与化解工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公司将积极引进新增重点开发机构类客户及高净值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强化客户个性化管理与服务,同时落实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严控业务风险、夯实风险管理闭环,在风险可控前提上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2、自营业务

  公司的自营业务分部主要包括权益类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2020年自营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3.6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07%。

  2020年,我国资本市场尽管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及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的影响,经历了巨幅波动,但全年来看维持了升势。一方面,突如其来的疫情重创全球经济;另一方面,去全球化暗潮涌动,大国对抗日趋激烈。在外部环境异常复杂多变的大背景下,国内证券市场整体活跃度较去年有了显著提升,且各项指数长势良好,上证综指较上年上涨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中小板指数上涨43.91%,创业板指数上涨64.96%。

  2.1 权益类投资业务

  2020年,在权益市场行情巨幅波动的严峻挑战下,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发展稳中有进。权益类投资以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集中管理、分散决策、风险可控的投资体系下,集中研究力量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研究覆盖,充分调动内、外部研究力量,不断塑造投资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净值的稳定性和盈利的可持续性。此外,公司还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加大创新业务投资规模和支持力度,使自营业务由单一投资模式向多样化、策略性的投资模式转型,打造综合型自营交易平台,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2.2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20年国内债市受全球疫情及货币政策变化等影响,无风险收益率先下后上,全年波动较大,呈现出牛熊切换的格局。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加强客户开拓,销售交易业务平稳进阶,取得较大突破,协同创设、开发多项产品,销售规模和销售收入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推进“FICC”战略,优化风险偏好,提高资产质量,债券投资稳固创新加快并获得可观收益,加强创新业务的持续推进和业务资格再扩容,整合主承债券销售和分销业务。积极筹备做市业务,2020年银行间现券交易量较上年大幅增长,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本币市场活跃交易商”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结算百强-优秀自营商”称号,市场活跃度和影响力均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自营业务将继续优化投研体系,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不断提升团队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在降低净值波动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权益类自营投资方面,继续加强二级市场行业覆盖,积极开展非方向性投资业务探索,逐步形成独立、系统的投资框架,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扩充投研业务团队。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将持续推进“FICC”战略,债券投资稳固创新加快。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关注债券市场的各项变化。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分部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券融资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2020年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1.0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35%。

  3.1 股权融资业务

  2020年,在新冠疫情爆发,证券行业积极响应支持实体经济的号召,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政策改革的背景下,根据万得资讯统计,A股市场股权融资金额共计16,216.58亿元(含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类增发,不含可交换债),同比增长11.21%。A股IPO发行数量和募集金额分别达396家和4,699.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5.07%和85.57%。A股再融资发行数量和再融资金额(含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类增发,不含可交换债)分别为594家和11,516.9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9.68%和4.42%。

  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进创业板业务,收入实现多元化,2020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2.84亿元,较2019年增长31.72%。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数据,按发行日统计口径,截至2020年末公司共完成发行IPO项目12单、股权再融资项目14单,其中可转债项目7单,行业排名第6位,股票主承销家数排名位居全行业第13名。随着创业板注册制政策的推出,公司积极推进创业板业务,成功保荐3家企业成功登陆创业板,其中杰美特成为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企业之一。在新冠疫情爆发的不利影响下,公司兼顾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积极推进抗疫相关企业项目的实施进度,帮助友发集团、泽达易盛、东亚药业顺利实现首发上市,漱玉平民、百洋药业也顺利通过审核。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业务协作,完成建科机械IPO等公司内协同项目,实现了良好收益。

  2020年公司担任主承及联席主承销商的股权融资业务承销金额及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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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再融资发行包含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及优先股;

  注2:承销金额来自万得资讯统计,承销金额按照承销商实际配额统计,如果没有公布实际配额,则按照联席保荐机构数量做算术平均分配。

  未来,公司将立足重点行业和区域,加强公司内外部协同,注重大型优质项目的承揽,加强对具有潜在高成长性项目的服务力度,提升投行业务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打造具有东兴证券特色的差异化投行品牌。一方面,继续稳步推进IPO业务,加快科创板和创业板项目推进,不断提升IPO项目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继续坚守质量控制工作底线,紧跟资本市场改革政策,改进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完善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3.2 债券融资业务

  2020年,受疫情爆发对经济的影响,我国央行实施总体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促成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上半年,货币政策较为宽松,多种货币政策操作相结合,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信用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债券一级市场融资规模明显增长。下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相对稳定,经济回归正常轨道,货币政策也重回稳健中性,但整体基调仍维持较为宽松,信用债利率有所回升;2020年,信用债券迎来回售行权和兑付高峰,债券违约事件频发,违约债券数量和金额不断增长,债券业务外部经营环境越发具有挑战性。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20年证券行业全年债券(不含同业存单)发行总规模人民币37.91万亿元,同比增加39.23%;信用债券(扣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地方政府债)发行总规模人民币19.15万亿元,同比增加28.69%。

  目前公司债券业务已涵盖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熊猫债券、美元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产业基金等多个品种。2020年度,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荣获A类。根据万得资讯发行日统计口径,2020年度公司主承销62支公司债和12支金融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2020年债券主承销收入排行业第20位。

  公司不断深入推进内外部协同项目,加强业务协作,完成南京溧开公司债、靖江城投公司债和临沂振坪公司债等公司内协同项目,并实现了良好收益。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产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和脱贫攻坚,完成并发行重庆长寿绿色债、湖南洞庭绿色债、成都天府水环境绿色债等多只绿色债、扶贫专项债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券项目。2020年,公司加大抗疫专项债工作进度,完成京东方抗疫债发行,发行总规模60亿元,并完成永荣抗疫专项债和中国建材疫情防控债的发行工作,荣获上交所债券市场2020年度“疫情防控专项奖”和2020年度“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承销商”。在市场债券违约高发的形势下,公司有效开展债券风险化解与处置,扎实做好债券受托管理工作,获得2020年度深交所债券市场“优秀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

  2020年公司担任主承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司债和金融债的承销金额及承销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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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承销金额来自万得资讯统计,按照承销商实际配额统计,如果未公布实际配额,则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金额以总发行规模/联席家数计算;

  注2:金融债中含债权融资计划。

  未来,公司将加大债券项目承销工作力度,作为主承销商严守自律规则,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健全主承销业务制度,加强规范开展主承销业务;加速完成待发行项目,针对正在开发和承做中的项目,提升项目工作质量和项目内核效率;针对已存续的债券,及时防范风险,加强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勤勉尽责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义务。同时,公司将努力顺应新的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推动业务逻辑和业务格局转变,同时进一步在多市场开展债券业务,促进公司债券业务在各个市场间的均衡发展。

  3.3 财务顾问业务

  2020年,监管机构陆续发布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并购交易审核效率不断提升,并购支付手段进一步丰富,但在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持续去杠杆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并购市场整体走弱,交易规模和数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截至2020年末,中国市场公告交易金额为2.28万亿元(不含入境并购、境外并购),同比下降4.27%,交易数量达9,353家,同比下降15.63%。

  2020年,公司实现财务顾问净收入1.36亿元,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排名位居全行业第15名,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数据,公司2020年完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2单。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集团主业协同深化,着重以“研究+购并”为切入点,专门成立并购重组团队,寻求与集团AMC逆周期业务的全面结合路径。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公司2020年度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等级为A类。

  2020年,新三板精选层正式开市,沪深交易所相继就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等改革政策向市场各方主体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2月26日正式实施转板上市办法,新三板真正与A股市场实现联动发展,打通挂牌企业的上市通道。公司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在新三板转板IPO项目中取得突破,2020年公司保荐的建科机械、泽达易盛、固德威3家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完成A股公开发行。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末,公司督导新三板挂牌公司92家。2020年度,公司完成新三板公司股份发行4次,累计融资金额0.62亿元。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新三板市场政策变化,保证执业过程中的合规性,抓住新三板改革机遇,积极拓展精选层企业转板上市、挂牌公司公开发行等业务,促进公司新三板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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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部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8%。

  4.1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0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竞争格局发生较大变化,证券行业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99.60亿元,同比增长8.8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从2019年末的12.29万亿元下滑至10.51万亿元,同比减少14.48%,表明资管新规背景下,券商资管规模在进一步压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努力克服大集合无法转型为公募产品的政策限制,稳中求进,积极控制风险,以差异化创新投研创造良好收益、提升品牌形象,管理的资管产品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奖项。为积极响应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导向,公司作为管理人高效率发行了89.29亿元的疫情防控ABS“如日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保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平稳运行作出贡献。公司全年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21亿元;年末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600.42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模276.11亿元,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177.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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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管业务净收入与资管分部的营业收入存在差异,主要由于资管产品的合并收入计入分部报告

  未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强化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打造“投资投行型资管”及“品牌财富型资管”,通过大类资产配置进行相应的产品布局和设计,基于客户特征及分层实现负债端的精细化管理,结合不同经济周期培育各类资产配置、风险定价能力,区别进行产品定位,精心打造体系化资管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4.2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设立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设立基金公司。东兴基金已于2020年3月1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20年9月2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42999)。

  2020年,东兴基金不断加强制度改善、人才引进、效率和流程优化等工作,坚持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和投资管理业绩的提升。在行业货币基金规模整体下行的情况下,公司产品布局优化效果十分明显,2020年末公募基金管理非货币基金规模为41.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9.08%。报告期间成功发行一只摊余成本法20亿元以上的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基金的年收益率超过60%,进入行业同期排名的前10%。公司坚持“绝对收益目标引导,尽量降低业绩波动,追求长期业绩稳定性”原则,行业排名较上年有所上升。未来,公司将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借助基金公司设立的契机,落实公募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的实施,推动公司公募业务管理和制度的创新、规模的快速增长和长期投资业绩的提升。

  5、其他业务

  公司的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和境外业务。2020年其他业务分部中东兴期货、东兴投资、东兴资本、东兴香港四家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1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53%。

  5.1 期货业务

  2020年,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61.53亿手,同比增长55.29%,累计成交额437.53万亿元,同比增长50.56%。公司期货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开展,公司期货业务整体战略打法得当,协同努力运营,实现了高速发展,2020年实现日均权益38.21亿元,权益峰值达到53.92亿元。截至2020年末,管理的资管产品共10只,总规模22.98亿元。2020年,东兴期货金融期货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分别同比增长200.24%和231.03%,远高于同期市场金融期货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增长率。报告期内,“保险+期货”模式的推进持续取得较好的成果。未来,东兴期货将以分类评级进A为核心目标,持续发展期货经纪业务,努力提升行业排名,进一步加强风险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充分发挥期货公司衍生品业务牌照的优势,全面推进场外期权等业务,提升权益报酬率。

  5.2 另类投资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公司另类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兴投资开展。东兴投资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与企业家共成长,并在重点地区加大布局,力争严控风险,优中选优;截至2020年末,共有18个股权投资项目,累计投资规模12.90亿元,其中科创板跟投项目5个,投资规模1.97亿元。未来,东兴投资股权投资业务将加大在京津冀、长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布局,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信息技术、消费升级、医疗大健康、智能制造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

  5.3 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开展,东兴资本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截至2020年末共存续管理五支私募股权基金,并通过该五支基金投资十余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于2020年7月完成科创板上市。东兴资本将向专业化、垂直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精耕细作,聚集于擅长板块,深挖投后增值服务空间,打造形成全面立体的资本资产服务体系,做好“募投管退”一体化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5.4 境外业务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为平台开展境外业务。2020年度成功完成2个主板,1个转板及1个GEM板独家保荐上市项目,在香港中资券商中独家保荐项目发行数量排名第一。截至2020年末,东兴香港在香港中央结算所的港股托管市值83.6亿港元(不含停牌股票市值),境外经纪业务互联网金融体系搭建初见成效。公司目前大投资已涵盖境内外债券市场及全球股市,成功抓取跨境、跨市场、跨周期的投资机会,控制整体风险敞口。充分发挥东兴香港的境外平台和牌照优势,大力发展与集团内其他平台机构的协同业务。未来,东兴香港将加快国际化布局,全面化解存量项目风险,依托现有优势寻求业务突破,调整业务结构和模式,大力发展投行、经纪和资管等牌照业务,稳步推进自有资金投资业务。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公司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5”。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本公司对所有经营业务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本公司认为,子公司东兴期货开展的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并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在财务报表中分别予以列示,并相应调整前期(2019年度及2018年度)比较数字,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事项对本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兴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2人,董事江月明先生委托董事曾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下简称“《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江月明、曾涛、董裕平回避表决。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持有的金融资产风险特征变化情况,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评估,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平衡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68,853,311.69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合并报表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45%。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证券投资规模如下: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不含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不含80%)。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经营管理层对各类证券投资规模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管理,确保投资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本次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信用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信用业务规模如下:融资(含融券)的业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320%(不含320%),股票质押业务(不含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规模不超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分类评级结果确认的规模上限。董事会同意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融资融券业务、行权融资业务、约定式购回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规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适用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及《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债务融资发行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境内外的子公司(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外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专业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拆借、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凭证、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转融通借款、信用借款(含银团贷款)、抵(质)押借款、资产收益权转让并回购、债券回购融资及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此项议案中的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无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公司依据市场惯例、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进行管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发行上限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制性规定的,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具体债务融资工具需要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须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按照相关要求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向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债务融资工具币种

  公司依照每次融资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币种。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七)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融资工具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担保事宜有限制性或强制性规定,还需遵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到期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净资本等用途。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有限制性规定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需符合所适用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对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要求,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挂牌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挂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公司债务融资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债务融资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主体、融资工具的品种、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币种、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率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定价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发行安排、担保方式、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登记托管机构、偿债计划、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务。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获得授权的公司管理层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审计规划》;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方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供审阅),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阅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需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按准则要求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同时根据财政部对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仓单业务收入确认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仓单业务的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认为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故对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列报方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租赁准则

  1、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公司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不重述2020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租赁准则转换影响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定期报告会计报表科目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

  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仓单业务收入确认

  1、具体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仓单业务的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认为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故对该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列报方式。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在财务报表中分别予以列示,并相应调整前期(2019年度及2018年度)比较数字,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适用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江月明、曾涛、董裕平回避表决。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中国东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股东应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及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往来,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1

  (注1:本公告所载关联交易的披露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与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和口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可能存在差异。)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2:详见其他关联交易(3)。

  注3:详见其他关联交易(4)。

  注4:详见其他关联交易(8)。

  注5: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注6: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2、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0.493亿元,其中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7亿元;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1.82亿元,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金余额1.673亿元,全年自有资金实现投资收益1,990.28万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9亿元,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1.6亿元,公司出资本金余额0.3亿元,全年自有资金实现投资收益为739万元,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270万元。

  3、往来项目

  单位:元

  ■

  4、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从中国东方信用拆入资金30亿元,支付利息28.83万元;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的方式从中国东方借入资金99,835万元,支付利息10.93万元。

  (2)上海伴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购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8,000万元,获得投资收益71.29万元。

  (3)公司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9,659.53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840.58万元、衍生金融资产840.58万元。

  (4)公司与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14,709.29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2,924.62万元、衍生金融资产2,924.62万元。

  (5)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现券买入金额87,322.30万元、现券卖出金额87,479.20万元;与中国东方累计发生现券卖出金额70,160.98万元,分销卖出债券金额600万元。

  (6)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中国东方发行的债券金额97,006.43万元;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2亿元、买入其发行的债券金额1,500万元、回售其发行的债券金额7,000万元;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1.5亿元。

  (7)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现券买入金额9,290.19万元,分销其主承销的债券金额11,000万元,买入其分销的债券金额55,800万元。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并卖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350万元。

  (8)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多笔场外衍生品合约,公司向其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7,220.98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467.97万元、衍生金融资产619.13万元、衍生金融负债151.15万元。

  (9)2020年末,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管产品和基金产品份额市值共计300.32万元。

  5、其他

  (1)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曾于2018年发行“如日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0月摘牌)、“如日2018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曾于2019年发行“如日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0年3月发行“如日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日2018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19.03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1.33亿元;“如日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22.36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3.00亿元;“如日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存续规模28.71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1.01亿元。

  (2)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曾于2019年发行“煦日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月10日摘牌)、“煦日2019年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7月摘牌)、于2020年11月发行“煦日2020年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煦日2020年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73.09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0.01亿元。

  (3)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20年11月发行“东方欲晓7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欲晓7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78.89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0.79亿元。

  (4)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底层债务人,于2020年发行“兴融-信安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兴融-信安2020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融-信安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15亿元;“兴融-信安2020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30亿元。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指引》相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及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事项如下:

  (一) 与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

  (二)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

  (三)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 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 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东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60.05万股,占总股本的52.74%,是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年,中国东方成功引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新增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亦进行增资。

  中国东方法定代表人为吴跃,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注册资本为682.43亿元。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总资产11,385.92亿元,净资产1,469.39亿元。2020年,中国东方营业收入为1,021.80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87.02亿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中国东方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或离任未满12个月)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持有的金融资产风险特征变化情况,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评估,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65,592.0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人民币49,722.8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度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转回差额合计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1,016.74万元。主要项目计提情况如下:

  1、融入方以股票“弘高创意(002504.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243.96万元。

  2、融入方以股票“*ST科陆(002121.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0,827.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720.63万元。

  3、融入方以股票“东方园林(002310.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677.48万元。

  4、融入方以股票“ST网力(300367.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12,789.07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094.40万元。

  5、融入方以股票“跨境通(002640.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720.30万元。

  6、融入方以股票“*ST新光(002147.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69,998.18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5,100.77万元。

  7、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模型,2020年度计提转回差额合计冲回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人民币9,540.80万元。

  (二)融出资金

  2020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3,619.34万元,其中:母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人民币3,466.41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折合人民币152.93万元。

  (三)债权投资

  2020年度公司对债权投资转回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86.61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投资,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持有的债券按信用减值模型转回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四)其他债权投资

  2020年度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16,902.12万元,主要对持有的债券按信用减值模型计提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母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人民币17,145.59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回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折合人民币243.47万元。

  (五)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

  2020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坏账准备折合人民币4,140.41万元,其中主要是母公司计提转回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坏账准备差额合计冲回人民币2,370.56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提转回其他资产坏账准备差额合计计提折合人民币6,398.8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0,510,510.17元。经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2020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68,853,311.69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45%。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4月20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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