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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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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41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中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1,621,029.18元

  ●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0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宁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15民初445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汪迎、北京嘉文宝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汉博赢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粉丝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润雅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7日,汪迎、北京嘉文宝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对被告向江宁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0-临027《国旅联合涉及诉讼公告》),原告向法院提起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签订的《增资协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应按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1-5年(含)基准利率4.7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自2018年4月30日起计算至《增资协议》解除之日止,截止至诉讼提起之日起暂计人民币1,581,029.18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4万元;(4)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3月29日,江宁法院作出了[(2020)苏0115民初4453号]的民事裁定:本案在审理原告汪迎、北京嘉文宝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文公司)与被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公司)、第三人北京汉博赢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博公司)、粉丝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丝投资公司)、北京润雅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雅捷公司)、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丝科技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案中,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日依法作出(2020)赣01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因本案需以该案件处理结果为依据,该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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