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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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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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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景观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苗木种植及销售等生态园林业务,同时布局与主营业务有较强协同效应的生态修复、文旅运营等新兴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环境提升、乡村振兴建设、生态修复工程、文旅运营等相关领域,目前已形成“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景观养护与运营、文旅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态景观主业继续保持高质量的稳健发展,生态修复和文旅运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夯实,通过标杆性项目落地和运营,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得到较大提升,不断向成为优秀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目标迈进。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生态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推进生态景观建设、生态修复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生态景观建设业务主要分为四个阶段:项目拓展—项目筹备—项目实施—项目运营。项目拓展包括收集项目信息、对有投标意向的项目进行筛选与风险评估、组织参与投标;项目筹备包括合同审核、合同条款谈判、合同签订等;项目实施主要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及决算;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衍生产品等。

  根据结算模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以按项目进度结算的EPC业务模式和以“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 量化考核结算的PPP业务模式。

  1、EPC模式

  EPC管理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由工程的总承包商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模式,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目前,EPC模式已成为公司现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司将优质EPC项目作为发展重点。

  2、PPP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业务,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合作设立项目公司(SPV),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作为施工方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项目运营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在运营期内收取按年支付,工程施工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结算和支付;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方。

  尽管PPP项目在公司业务中占据一定比重,但公司在PPP项目建设中不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在选择PPP项目时将地方政府偿付能力作为项目筛选首要标准,目前公司正在运营的PPP项目大部分已进入正常回款阶段,有较强的回款保障。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概述如下:

  1、生态环境建设是长期趋势。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国家顶层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国家层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为生态建设行业长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客户需求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国民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以及国家陆续出台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约束,各级政府的发展思路,已经从原来单纯的环境改善、土地增值,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产城融合、城市运营为主旨的城市提升,以及以三生融合、三产互动为内涵的乡村振兴,这是生态环境企业面临的新发展、新机遇和新挑战。

  3、竞争态势日趋激烈。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依托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大的扩张能力参与竞争,因此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众多小微企业,凭借低成本优势、通过价格战争夺市场份额;而民营上市公司在与国企、小微企业的两线作战中,必须寻求差异化的破局之道。

  大千生态自上市以来,一直坚持行稳致远的方针,不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公司的财务安全性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同时,公司坚持客户至上、品质至上,以对客户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徐州潘安湖、宿迁三台山、南京青奥公园等多个会战类项目,在江苏、安徽等传统业务区域积累了良好的口碑。2019-2020年,公司通过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项目的建设,积累了与央企深度合作的宝贵经验。公司将高水平规划设计、与央企紧密合作、适度规模资本投入、高质量运营管理等优势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行稳致远”的发展理念,践行“品质、生态、价值、责任”的企业价值观,提升自身品牌和影响力,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172,092.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659,541.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614,826,441.91元,比去年末增长 7.97%;净资产1,724,244,796.64元,比去年末增长22.5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包括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13家子公司;有关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因新设子公司,本年度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3家,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2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1年度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汤跃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1)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3号)、《德邦证券关于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调整,倪萍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窦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如下:

  窦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园林景观专业主管、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任天津北辰亿民康医院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推进公司战略布局与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1-012)。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2日(周三)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3)。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0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09)。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红跃、吴体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1)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3号)、《德邦证券关于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5)。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已分派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注册会计师人数:36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上年度(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顺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对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与2021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文胜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3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79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2020年9月30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713,281.47万元,净资产为1,418,503.17万元,营业收入920,730.47万元,净利润73,532.99万元。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0.42%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龙泉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32号紫悦广场1号楼北楼5楼

  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含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资产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为5,114,628.13万元,净资产为2,796,211.67万元,营业收入32,545.63万元,净利润4,029.50万元。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8.76%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为关联人提供园林设计、施工等服务。提供园林施工、养护服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行业定额收费标准,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提供园林设计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结合项目标的定位、工程投资额、设计要求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9,757,000.00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0,549,624.70元,其中包含账户利息1,114,662.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299,191,994.34元扣除实际使用金额89,757,000.00元后,余额为209,434,994.34元,与期末余额210,549,624.70元的差额为1,114,630.36元(其中利息收入1,114,662.86元,手续费32.5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9,757,000.00元,其中2020年使用89,757,000.00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stock@daqianjg.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15:00-16:0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本公司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stock@daqianjg.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751401

  邮箱:stock@daqianjg.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4月28日15:00起登录“上证e互动”平台查阅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裁倪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倪萍女士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倪萍女士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保持不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系因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倪萍女士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窦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窦阳先生简历如下:

  窦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园林景观专业主管、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任天津北辰亿民康医院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就窦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窦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窦阳先生的聘任。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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