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杭州畅鸿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泽达、浙江金淳、杭州畅鸿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苏州泽达3,000万元,浙江金淳5,000万元,杭州畅鸿2,000万元。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8月15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住所:苏州高新区科灵路78号(苏高新软件园)
4、法定代表人:林应
5、经营范围:制药技术、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研发和工程实施;数字制药软件、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咨询、设计、研发和工程实施;医药产品、中间体、医疗诊断技术、医疗器械、家用消毒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化用品及相关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苏州泽达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7幢351室
4、法定代表人:林应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及配件、通讯系统集成、机电产品、传感设备。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浙江金淳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畅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古墩路1900号8幢308室
4、法定代表人:林应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设备、通信产品、电子产品、现代化办公设备、新型元器件、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电子产品(除电了岀版物)、办公设备、电子元器件。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杭州畅鸿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核定的2021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09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泽达易盛”)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49元,共计募集资金40,500.22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969.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泽达易盛(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协定存款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该协定存款账户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账户号为1202020619800088464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分账户。
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00.00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86.7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749号)。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6,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项目”、“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公司创新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但由于项目尚在建设中,还未能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泽达易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泽达易盛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泽达易盛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0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1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达易盛”)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9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0.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969.9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且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泽达易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2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闲置资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将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3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4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在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文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71号浙大圆正启真水晶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10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7日15:00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ino-essence.com(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7日15: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号数源软件园12号楼4层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318958
电子邮箱:ir@sino-essence.com
联系人:应岚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6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00-15:3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视频直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8日14:00-15:30,以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业绩说明会参加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董事刘雪松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周一)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上证E互动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ino-essenc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周三)14:00-15: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观看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娜
联系电话:0571-87318958
联系邮箱:ir@sino-essenc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