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其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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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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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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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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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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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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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投资设立成都丰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丰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基于国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货币资金1亿元投资设立成都丰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布局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植保无人机飞防等领域,建立农业服务新模式,实现公司向现代农业与高效种植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者的转型升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成都丰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2、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复合肥原料进出口”、“智能农业服务”的经营范围(最终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经营范围增加、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手续,并根据有权审批机关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经营范围增加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规模不超过1,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24人,主要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起关键作用和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包括4名董事、高管及2名监事。(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为1元/股,同时公司设置了股票锁定期及2021-2023年的业绩考核条件,通过较低的授予价格和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条件,既能让员工持股计划达到切切实实的激励效果,又能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将为公司开展持续的股权激励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手续,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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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并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3日披露了相关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045、2020-048、2020-049、2020-050、2020-055、2020-060、2020-065、2021-001、2021-005、2021-01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7,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最高成交价为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9,976,013.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377,800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1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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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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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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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施利农业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化工公司”)持有其49%股权,合计持有其100%股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资金规划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嘉施利农业公司进行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至2,000万元,减少的8,000万元由公司和应城化工公司同比例减资,即公司减少出资4,080万元,应城化工公司减少出资3,92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和应城化工公司对嘉施利农业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嘉施利农业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减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应城化工公司管理层办理嘉施利农业公司减资的相关事宜。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宜城市翔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宜城市宙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宙翔化工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货币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宜城市翔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翔云科技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总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由宙翔化工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货币资金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宙翔化工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翔云科技公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周燕先生、柏万文先生、岳洪燕女士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周燕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其中柏万文先生是公司监事,其他委员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与前述主体、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