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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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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或“公司”)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建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能建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建原内资股将转换为 A 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合并有关事项已经葛洲坝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中国能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就债权、债务事项予以通知和公告。

  一、债权申报期限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等材料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有效申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视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次合并完成后的接收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

  1、现场申报的,请持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于债权申报时间内每日9时至17时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6号院1号楼

  联系人:张朝晖

  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或传真电话,并请在邮件封面或传真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传真的具体送达日期为准。

  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6号院1号楼

  联系人:张朝晖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010-59099825

  传真号码:010-59098888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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