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4,214,9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模式和ODM模式,ODM模式由公司根据客户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销售的产品使用客户指定合法的品牌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在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电源企业已形成民营、国有、外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并呈现优胜劣汰趋势。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无论是在体制上还是在机制上,都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地域性规模企业逐步形成并壮大。铅蓄电池方面,铅蓄电池行业铅污染较为严重,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等相关政策的贯彻和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成熟、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将被推广。只有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同时也具有较好的环保治理能力的企业,才能得到稳固的市场地位。因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环保政策压力,铅酸蓄电池行业整合、兼并重组的过程将进一步加快,骨干企业的规模将不断扩张,小型企业将因无法承担较高的环保投入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投入而逐步被兼并、淘汰。
对锂电池行业而言,消费类电子产品锂电池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后增速趋缓,但整体还是锂电池市场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几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动力锂电池成为增长最快的锂电池消费领域;在储能方面,人类社会已逐渐进入智能时代,而5G是智能社会的重要基础。2019年是全球5G商用的元年,2020年开始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全球各国纷纷加快5G的建设部署,以中国为首的东亚三国和欧盟、北美将成为未来5G建设的主场。2020年以来,我国政府密集部署5G等新基建项目,国内将领先全球,迅速推进5G网络建设。目前的公开数据表明,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2020年5G投资预算接近2000亿元,同时2021-2022年仍将有更大增长。预计国内将在五年内建设超过500万个宏基站、上千万个微基站。根据投资及建设规模,预计今后五年中国新建及改造的5G基站后备电池需求量将超过50GWh,海外总体需求与中国持平。
数据作为云计算的底层基础设施,受益于云计算发展,同时,5G、物联网、VR/AR等新应用的广泛兴起,腾讯、百度、阿里等类运营商崛起,更大量、频繁的数据处理及信息交互均将极大推动IDC市场规模的增长。近几年全球数据中心产业持续景气,年平均增速超过18%.。其中,中国IDC产业领先全球,年平均增速超过30%。预计至2022年,中国IDC市场总规模将接近4000亿元。我国政府已将数据中心列为七大“新基建“领域之一,同时工信部也将其纳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范畴,这是我国产业升级、网络强国的重要战略,产业将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燃料电池方面,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经过近年来快速发展,目前已初步掌握了燃料电池发动机、电堆及其他关键部件的关键技术,基本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用燃料电池技术体系,质子交换膜、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膜电极和双极板等关键技术指标接近国际水平。未来,随着重点氢能城市燃料电池汽车的大规模应用、大功率燃料电池技术的突破、加氢设施配套进程提速,以重点氢能城市为依托发展氢能区域协同和网络化建设的趋势将进一步突出,从而打通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
报告期内,基于铅酸电池产品逐渐被锂电池产品取代的时代背景,公司会主动引导原有的铅酸需求用户向锂电池方向转移,但是铅酸目前作为为公司提供最大收入的业务板块,公司依旧会牢牢把握铅酸电池业务。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在大力开拓锂电池下游新客户,除部分客户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客户转化外,锂电池板块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新开拓的客户。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原有铅酸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拓展公司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
氢燃料电池方面,目前在产业布局方面,公司已完成了氢能产业链的闭环布局,并在华北、华南、华中、华东等地均开设了子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已完成45~120kW燃料电池发动机及42-120kW燃料电池电堆的研发及试生产;并与各整车企业联合开发了多款涵盖公交车、物流车、重卡、环卫车等的燃料电池车型及底盘。
公司自主研发的48-125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42-120kW燃料电池电堆,各项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已实现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重卡等多种车型上的应用;同时正开发用于船舶以及发电领域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推动国产燃料电池向全功率技术迈进;提供燃料电池汽车系统设计、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维、燃料电池车队运营规划、燃料电池汽车数据监控与数据分析、数字化的运维服务系统、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等多维度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雄韬氢雄燃料电池发动机VISH-130A通过中汽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电堆功率145kW,发动机系统净输出130kW。这是现阶段我国通过CNAS认证的最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本次通过认证的VISH-130A,是雄韬氢雄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重卡市场联合开发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在大同完成了前期研发与测试工作。该系统各部件采用模块化集成设计,并辅以成熟稳定的控制策略,整机具有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寿命长、便于维护保养等优点。公司开发出成熟的石墨双极板电堆产品,额定功率42-120kW,体积功率密度3.8kW/L,在产品技术和品控上,均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搭载氢瑞A系列自主研发电堆的燃料电池系统VISTAH-60A,也于2020年12月初通过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试验认证,获得发动机公告。未来,雄韬氢瑞将继续加强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攻关,提升燃料电池技术成熟度,进一步突破寿命和成本两大难题,为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奠定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境内外突发疫情、国内经济下行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一方面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努力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不断满足更多应用领域需求,在董事会的积极领导下,公司管理层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各项制度及流程,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积极进行技术研发和业务开拓,但在诸多外界不利因素影响,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稍微呈下滑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662.38万元,同比下降13.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26.41万元,同比下降55.47%。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21,091.20万元,较期初增长17.8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304,724.39万元,较期初增长21.70%。一季度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积极复工复产。但2020年3月底起,海外疫情爆发迅猛,超出公司管理层预期,海外疫情加剧严重影响了公司海外客户的业务运转,下游客户的停工停产等情况导致公司合同签署及交付均受到影响。二季度生产和物流的陆续复工以及社会生活的逐步恢复,公司积极组织生产,完善售后服务,加大产品研发,订单销售逐月改善明显。公司大力建设氢燃料电池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锂电池扩产项目。仍需加大投入,对短期的业绩有所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陈宏先生、罗贤旭先生、赵小丽女士、何天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冯绍津女士、乔惠平女士、刘剑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股东提名,推选廖英女士、赵福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柳茂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议案经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二、2019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不超99,500.00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70,022,641股。公司把氢燃料电池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合资办厂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在氢能产业链上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旨在打造氢能产业平台,整合和拓展氢能产业链的相关资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氢燃料电池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3号)。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
三、报告期内,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开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氢恒三方友好合作,于2020年2月20日签订《2019年氢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购车合同书》。2020年3月25日,广州氢恒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订单”),订单金额为人民币2,250.00万元。为保障该订单顺利实施,广州氢能团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协调各地生产物资。该订单已于2020年一季度交付完成。目前该批车辆已在广州市黄埔区正式投入使用。
2020年8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同氢雄云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签署了《产品供应/购买合同》。订单金额为669.84万元。
2020年12月14日下属子公司上海氢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德先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燃料电池系统购销合同》。订单金额为3,461.50万元。上述订单加快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雄韬氢雄燃料电池发动机VISH-130A通过中汽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电堆功率145kW,发动机系统净输出130kW。这是现阶段我国通过CNAS认证的最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本次通过认证的VISH-130A,是雄韬氢雄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重卡市场联合开发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在大同完成了前期研发与测试工作。该系统各部件采用模块化集成设计,并辅以成熟稳定的控制策略,整机具有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寿命长、便于维护保养等优点。
公司氢瑞A1电堆寿命加速老化测试已超过2850h,搭载该电堆的燃料电池系统VISTAH-60A,于2020年12月初通过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试验认证,获得发动机公告。
五、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公司2020年2月份有序复工复产,积极组织员工入职,做好防疫防备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生活等疫情保障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文化宣传、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岗位职责、考核激励、培训教育等体系建设,完善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制度保障。
六、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证和及时,努力提高公司信披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662.38万元,同比下降1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626.41万元元,同比下降55.4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384,214,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8,421,491.3(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未来一年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及“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的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3.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年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进行减资人民币35,000万元。减资完成后,深圳氢雄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1,500万元人民币价格向淮安信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理工氢电46.07%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2021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锂电大楼五楼 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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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1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2021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0年,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募集资金44,744.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41,444.00万元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账户为1750293898募集资金专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账户为338130100100039889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35,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654,720.8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0元。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38130100100039889”、“1750293898”及“1751212824”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开户银行签署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87,730,815.81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641,808,210.31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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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雄韬)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募投项目,2020年9日,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除公司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已经终止外,其他《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最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阳泉及青岛等地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氢能产业,现拥有标准实验与检测中心4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7家,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5家,参与研制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拥有40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
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的问题,目前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的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催化剂等目前受制于进口,虽然国内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但仍缺少足够的验证,此外,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近期财政部等部门对现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开发完成,为了结合燃料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我们动态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延期经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动力锂电池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造成行业整体产能过剩近年来,中国的动力锂电池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下,中国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动力锂电池产业化进程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随着诸多厂商进入该领域,以及龙头厂商不断提升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已处于整体产能过剩阶段。
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龙头企业规模效益愈加明显随着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快速发展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近几年中小产能生产厂家陆续关闭,业内部分知名企业如沃特玛、珠海银隆等亦爆出危机,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几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拥有明显技术、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逐渐胜出,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宁德时代、比亚迪位列国内装机量前两名,市场进一步向行业龙头集中。
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导致行业盈利性下滑明显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GWh,迫使大部分锂电池企业扩大产能;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向和技术标准,整体而言补贴退坡、取消地方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