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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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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是专业从事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公司在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合成、纯化、分析、质量保证、活性测定、制剂工艺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技术工艺体系。

  公司拥有丰富的化学合成多肽药物研发、注册申报、生产和市场营销经验,已成功开发了多个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和20个其他各种治疗类药物,其中多肽类药物主要有:注射用胸腺法新(“基泰”),系增强免疫药物 ,主要用于各型肝病、肿瘤、老年科及感染类疾病等的治疗及肌体免疫力提高,同时,该产品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及获得意大利药品管理局颁发的上市许可证;注射用生长抑素,用于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严重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的治疗;注射用比伐芦定,获得美国FDA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市许可,主要应用于预防血管成型介入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前后的缺血性并发症,是直接凝血酶抑制剂的一线用药;注射用胸腺五肽等。

  化学合成多肽药物:

  ■

  2、研发模式

  公司在多肽产品研发方面有着扎实的基础和长期的生产经验,多肽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的多肽原料药研发实验室设备先进、管理科学、实力雄厚、人才众多,在国际化过程中多肽品种自然成为研发项目的重点。近年来公司研发多肽产品近10个,这些品种多具有市场大、合成难度高的特点,报告期内这些项目分别处于获批上市和研发的不同阶段。化学小分子药物是公司研发的另一大领域,研发项目为无菌制剂。无菌制剂为冻干粉针(注射用)和水针(注射液)。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公司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无菌生产厂房、设备以及良好的GMP管理。在注射用冻干粉针剂型方面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长期生产无菌注射剂,有着成熟的制剂研发团队和实验室,拥有通过美国FDA认证的化学合成多肽原料药、冻干制剂生产车间,以及意大利药品监管局颁发且欧盟认可的《GMP证书》的冻干制剂车间。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通过了美国FDA CGMP检查,宁波双成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美国FDA CGMP的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采用招商、自营模式相结合,公司在各地区派驻商务经理及市场部人员,产品以医院为单位进行招商,由各地商业公司负责配送。代理商构建销售网络,公司通过定期对代理商的学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并指导其完成市场开拓工作,从而凭借产品优势构建起高效的销售网络。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业务、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对人类生活的巨大影响使得其行业的高增长和高收益特性非常突出,中国的制药工业起步于20世纪初,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使用传统工艺到大规模运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工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0年度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医药制造业营业务收入24,857.3亿元,较上年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3,506.7亿元,较上年增长12.8%。医药制造业仍然保持了增长势头,医药行业在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也将面临较多的经营风险。近年来国家医保控费等主导条件下,各项医改新政开始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辅助用药和大处方监控、招标降价等直接手段,两票制全国推行等间接措施,都在逐步的影响着药品终端市场的格局。4+7药品带量采购落地实施,通过带量采购的方式去除销售环节,加快医疗机构回款降低商业费用。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主要品种为多肽类药品,随着国内医药企业在多肽类药物市场中的崛起,未来国内医药企业将会在化学合成多肽类药物市场上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化学合成多肽类药物的市场主要在医院,由于化学合成多肽类药物具有使用安全、疗效确切等优势,医生对其认可接受程度也将越来越高。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将有效增加居民对医疗卫生产品的需求,进而增加对化学合成多肽药物的需求。

  报告期内,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动企业的复产复工,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危机中主动作为。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基泰”药品质量和适应症与原研参比制剂一致,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获得原研药注册地意大利药品管理局颁发的注射用胸腺法新(基泰)上市许可证,质量层次已达到和原研药同等的标准。报告期内该产品销量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5.6%,位居同类产品前列。注射用比伐芦定挑战原研专利成功后2020年3月在美国成功上市销售,已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国整个医疗行业迎来了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对医药行业冲击巨大,药品定价机制将彻底改变,集采情况下仿制药的销售模式将会完全不同,医药行业重新洗牌。

  判断失误、行动迟缓、研发能力差的药企将会逐步被淘汰。对公司来说既是发展的机会,同时也是对公司经营的极大挑战,公司重点加强人力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落实、不断提升经营班子的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注射用胸腺法新、注射用比伐芦定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胸腺法新为国内同品种首家获得药品一致性评价批准的企业。2020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441,762.99元,同比减少2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29,409.90元。

  1、研发方面及技术平台

  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6,234.2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4.81%,占营业收入的23.14%。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建成具有国际研发注册能力、集原料药与制剂仿制药开发为一体、研发技术梯队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在研发团队的不懈努力和生产质量等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报告期内,在研项目稳步推进,盐酸美金刚片美国ANDA获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美国IND获批;注射用胸腺法新、注射用比伐芦定一致性评价获批;注射用生长抑素中国申报一致性评价。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评定,2020年12月正式批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是公司科研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科研创新能力迈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生产方面

  坚持以质量为本,持续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无安全事故、无生产事故。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通过美国FDA CGMP检查,宁波双成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美国FDA CGMP的要求。

  3、环保方面

  2020年,公司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增加环保投入,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公司持续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工艺优化,加强污水排放水质在线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质数据与海口市环境保护监察平台正常联网。对废气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

  2020年公司溶剂回收项目涉及的产品乙腈和DMF生产工艺稳定,目前所回收的产品纯度在完全达到回用标准的基础上,回收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为企业履行环保责任,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4、销售方面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出口销售正常。注射用胸腺法新一致性评价虽然获批,但因在年底获批在报告期内还有没有明显市场表现。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产品的销售模式不变,以维持为主;对新产品则采取转让文号或销售权,以尽快的把产品推向市场,同时,积极开展新品种研发,尽快推出利润空间大、容易销售的新产品,确定集采政策下的销售和市场策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36.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子公司维乐药业本期代理业务终止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16.2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物料报废、宁波双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以及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减少、资产处置收益减少等原因共同作用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二节附注五、26。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且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万程先生、商小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系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审字[2021]第3-10001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29,409.9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633,233.99元。本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38,773,388.22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如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公司2020年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独立董事就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

  王成栋先生、Wang Yingpu先生系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2021年4月)》及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1年4月)》及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2021年4月)》及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拟与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守正”)、宁波奥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奥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7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成栋先生及Wang Yingpu 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

  注:关联人宁波奥拉的关联交易内容“厂房租赁”“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为宁波双成与宁波奥拉于2020年6月8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内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质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宁波守正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1号楼206-7室

  (4)法定代表人:张立萍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药物研究与试验发展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守正的总资产为1,699.53万元,净资产为1,105.2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768.87万元,净利润为-433.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宁波守正的股东为至德成大及张立萍女士。至德成大的股东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先生之母亲。因此,宁波守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守正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所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 宁波奥拉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奥拉半导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2号楼203-2室

  (4)法定代表人:ZHANG YI

  (5)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开发、测试、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奥拉的总资产为49,150.85万元,净资产为11,421.2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1,424.85万元,净利润为20,979.3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宁波奥拉受Hong Kong Aura Investment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拉”)和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双全”)实际控制。宁波双全的合伙人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香港奥拉的实际控制人为Wang Yingpu先生。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先生之母亲。因此,宁波奥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奥拉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所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宁波守正由于研发需要宁波双成提供场所及必要的后勤服务。

  2、根据宁波双成和宁波奥拉于2020年6月8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宁波奥拉要求宁波双成对厂房内线路进行改造,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合同约定如下:月租金由人民币31,780.00元调整为人民币35,000.00元。调整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除此之外,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认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在遵守商业规则方面与外部企业同等对待。同时,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就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2021年,宁波双成需与关联方宁波守正、宁波奥拉进行关联交易。预计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7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王成栋先生、Wang Yingpu先生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内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第1、3-10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8、9将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将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以备查验。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于晓风女士、李芬女士

  电子邮箱: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

  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邮政编码:57031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3

  2、投票简称:双成投票

  3、本次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药业”)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双成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2021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审字[2021]第3-10001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29,409.9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633,233.99元。本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38,773,388.22元。

  鉴于公司2020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为人民币4,988,674.23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年报期间,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0年末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经减值测试,本年度应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988,674.2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了合理性说明,监事会出具了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均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988,674.23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7,109.60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07,109.6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5、《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衍生品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理财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金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IPO、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仁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费

  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5万元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整,与上年收费金额一致。其中大信的工作人员因审计工作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食宿由公司安排。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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