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海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冬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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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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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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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公司红阳密封件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收购香港普罗发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止公告日已完成子公司的设立;收购股权事宜已开始进行审计、评估。
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天津大起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殿锁5.96%股权的议案》,截止公告日,已开始进行国资备案程序。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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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4,311,3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862,264.00元。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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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的发放,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贵州公司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8元。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按10%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8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系部门: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3802670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证券代码:600523 编号:2021-015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红阳密封件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红阳密封件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08)。近日,全资子公司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1MAAKD5U17B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险峰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清溪路6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再生资源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