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靳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慧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文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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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36.78万元,增幅67.0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款项及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110.33万元,减幅63.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回前期欠款所致。
3、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1,853.55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4、本报告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682.93万元,减幅59.2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将预付的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5、本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660万元,减幅61.3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归还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6、本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294.90万元,增幅34.9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及归还银行借款综合影响所致。
7、本报告期公司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006.89万元,减幅93.1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8、本报告期公司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2,048.3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
9、本报告期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较期初减少4,029.24万元,减幅287.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亏损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71.36%和49.2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自2020年1月27日起至3月中旬暂停店堂经营,导致收入和成本均大幅减少。
11、本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2.53万元,增幅53.5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承担租赁费、物业费等影响所致。
12、本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5.57万元,增幅78.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新增融资租赁费用所致。
13、本报告期公司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3.70万元,增幅133.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取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1.66万元,增幅7372.4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取得政府拆迁补偿款所致。
15、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3.71万元,减幅36.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16、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86.22万元,增幅2,660.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构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17、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298.33万元,减幅1,723.3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已获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的批复。申报材料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完成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拆除重建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已完成事项。项目已完成文物勘探、地质勘探工作;取得了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部分)等;完成项目总平图、规划方案设计 ;完成项目总承包(EPC)和监理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施工方面,整体已完成正负零施工,主楼已完成刚柱梁的搭建工作。
2、正在办理事项。(1)办理相关项目手续;(2)装修方案完成方案设计,目前正在深化设计,并开始施工图的设计。
3、下一步工作。将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同时,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靳文平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015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范围,因此需要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