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特种装备以及超硬材料、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民品业务。
(1)特种装备业务板块
公司拥有特种装备的技术设备和能力,能够满足不同产品的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拥有特种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具有特种装备的专业化科研生产能力;具有专业化实验场地和产品危险性评估试验场(低易损试验站)。
现代战争是海、陆、空、天一体化的,以信息战和纵深精确打击为核心的高技术战争,为了适应现代化战争的需要,弹药正在朝着远程化、精确化、多用途、小型化和微型化、高效能等方向快速地发展。
公司坚持服从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强化需求牵引,注重创新驱动、体系建设、集约高效,推动产品发展。战略区位优势突出,技术能力突出,产品体系齐全,是兵器集团各类型产品布局优化的最佳承接单位。
(2)超硬材料业务板块
主要产品涉及传统工业领域、消费领域、高端及功能性领域,三大应用领域产品层次清晰,定位明确,形成了相关多元、有机联系的产业产品结构。
2020年中国持续主导着全球超硬材料行业,占据超硬材料90%以上市场,享有充分话语权的市场竞争格局依然没有变化。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只在有特殊要求的小市场销售,产品附加值较高。
国内市场方面,超硬材料生产企业市场份额较为稳定,规模较大的三家企业占据了行业绝大部分的市场。中南钻石是行业龙头企业,产销量世界第一;国外人造金刚石制造企业高档产品优势明显,具有品牌效应,在高端人造金刚石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国际市场上高档人造金刚石基本由英国元素六等公司垄断。除此之外,国外人造金刚石生产企业均已纷纷向超硬复合材料PCD、PDC、PCBN等高端工具市场转移。
中南钻石拥有生产同质产品的前沿技术、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持续盈利能力、引领行业科研开发与技术发展方向”的一流技术,拥有多年来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技术基础和优势以及丰富的经营管理,国家振兴实体经济政策、“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专项措施的推进实施,都将为超硬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大颗粒无色钻石近年来新开发的产品,是入驻消费品领域的重要战略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中南钻石持续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力度,掌握了“20-50克拉培育金刚石单晶”合成技术,20-30克拉培育钻石可批量化稳定生产。CVD培育钻石产品制备技术达到了国际主流水平。掌握了厘米级高温高压法CVD晶种制备技术,为拓展功能金刚石应用奠定了基础。
(3)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红宇专汽爆破器材运输车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冷藏保温车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红宇专汽持续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丰富市场领域,在医疗防疫、检测消毒、应急保障、军警领域实现新突破,其中医疗废物专用车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北方滨海秉持“国际化、大客户、名配角”的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商用车零部件的科研和制造,聚焦全球顶级挂车企业,不断加强技术、品牌、质量、服务能力,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信息共享和对接配套,利用先进的智能化制造设备和试验检测手段,着力推动“专精特优”系列产品发展,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型转型升级,打造国内厢式挂车零部件生产检测基地,逐步实现产品价值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
银河动力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拥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团队。随着国家强军兴军目标和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实施及国家对反恐、应急救援等安全维稳事业进一步重视,银河动力的军用活塞缸套、光束军刀等产品将市场破冰、迎来新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有进、进中创优”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履行强军首责、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经营质量持续改善。
(1)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46,301万元,同比增长21.45%;实现利润总额38,046万元,同比增长22.7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456万元,同比增长7.5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0%;总资产周转率0.56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80,332万元;成本费用率94.37%;资产负债率30.00%,基本每股收益0.197元/股。
(2)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的严峻考验,全体员工闻令而动、快速反应,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以战时状态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了全体员工零感染和按时复工复产,有效保证干部职工健康安全。红宇专汽临危受命,加班加点生产医疗废物转运车,为抗疫斗争胜利做出了贡献。三是展现担当精神,持续实施定点帮扶。为红河县和其他帮扶村捐款,帮助其全部脱贫。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力度,实现了纳入各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全部脱困解困。
(3)装备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装备保障任务全面完成。重点项目进展顺利,重点产品均按照计划节点完成任务。
(4)民品创新成效显著
一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日益增多。大颗粒无色培育钻石、医疗废物运输车和军用发动机缸套活塞收入实现大幅增加。二是民品科研取得突破。掌握了“20-50克拉培育金刚石单晶”合成技术,20-30克拉培育钻石可批量化稳定生产。CVD培育钻石产品制备技术达到了国际主流水平。掌握了厘米级高温高压法CVD晶种制备技术,为拓展功能金刚石应用奠定了基础。无人机消防车项目即将完成产品样车设计试制。
(5)发展布局和核心能力不断优化
推进核心能力建设。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重点产品能力和生产保障建设稳步推进。
(6)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抓好质量管理。实施装备质量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问题督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科研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得到加强,产品质量损失率大幅下降。二是守好安全防线。持续开展“四大歼灭战”、挂牌督办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规范相关方管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三是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人才发展通道,初步构建了三级管理人才梯队,技能大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四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排污法人单位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全面达标排放治理项目基本完成,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五是做好风险防控。加强现金流、EVA、“两金”及带息负债的管理,强化财务风险管控。加强投资论证和实施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及项目建设风险。加强保密、法律、稳定风险防范,巩固管理基础。六是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七是规范化意识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健全治理机制,重点在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大规范化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序。
(7)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深入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体系化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保证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发挥内部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政治监督更加聚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2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会8人,分别为董事魏军、寇军强、李玉顺、扈乃祥、牛建伟、韩赤风、董敏、吴忠。杨守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长魏军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审字[2021]000230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科研项目投资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科研项目投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3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对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3,438.74万元。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本事项约定内容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均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对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对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拟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处置固定资产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在南阳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2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4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4人,分别为杨世平、郭长吉、温志高,王建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审字[2021]000230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0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3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对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3,438.7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本事项约定内容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均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对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对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2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6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业务,其中,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78,000万元,光大银行南阳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中国银行中牟支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建行吉林江北支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3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6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年度,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时筹措到资金,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43,000万元,其中: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7,000万元,招商银行郑州分行3,000万元,中国银行中牟支行3,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358384344X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住所:南召县皇后乡红阳厂区
法定代表人:马金海
注册资本:29,143.379429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光电、机械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工模具和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与维修;金属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计量检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弹药拆分利用销毁及爆炸性废物的销毁处理和回收利用及民用爆炸物品(限原材料:梯恩梯、黑索金、太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9,056万元,总负债127,506万元,净资产31,55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55万元,净利润-23,478万元。
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737448694F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6日
住所:中牟县城关镇建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16,168.303356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改装汽车、爆破器材存储和运输装置的制造、销售及服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安防系统、环卫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067万元,总负债19,840万元,净资产5,22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171万元,净利润-1,069万元。
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567167928R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住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普文村
法定代表人:温志高
注册资本:16,542.39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矿机械配件、机器设备;动力机械及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研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894万元,总负债10,429万元,净资产8,46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40万元,净利润-963万元。
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各子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时,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3,266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3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甲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所属公司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及所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也不高于乙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协议有效期三年。截至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有效期内。
目前,公司主要民品产品销售回款稳中有升,重点军品订货合同和意向签约金额预计增加,加之部分军品货款结算加快,部分子公司资金状况良好且预计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原《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度预计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及附属子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公司及附属子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长期性、稳定性等因素的前提下,结合财务公司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各类良好的金融服务,公司拟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予以调整,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财务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邱江;
成立日期:1997年6月;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资本充足率:13.9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2020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5,837,027.59万元,总负债14,465,468.32万元,净资产1,371,559.27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9,809.19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57,542.04万元。
3.财务公司股东情况:
■
4.构成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兵器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财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财务公司通过上述账户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未来三年,公司及附属公司预计未来由财务公司每年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不超过壹拾捌亿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伍亿元。公司所存财务公司的资金为非募集资金。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
甲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费用
1、存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
甲方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政策,对乙方存贷款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2、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所属公司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及所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在另行订立贷款协议时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收取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不高于乙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
3、结算业务:
甲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协助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费用一般由甲方承担,如向乙方收取时应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结算费用标准,且不高于甲方向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4、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乙方及所属公司的申请,甲方可以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5、委托理财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所属公司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3、6、12个月期限为主的短期理财业务,目前按照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规定,均采取“分户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专项理财模式,按照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原则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标准化金融产品,均为浮动收益品种,实行“净值化”管理,不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依据实际管理业绩决定投资收益。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理财服务额度每年不超过 人民币贰拾 亿元,委托理财收益率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变化决定。
6、其他服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第二条 乙方及下属子分公司在甲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陆拾伍亿元人民币。乙方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甲方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不超过壹拾捌亿元人民币。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第三条 乙方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乙方存款资金的安全。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无须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兵器集团增加相应资本金。甲方对于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甲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甲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甲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占甲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6、甲方的股东对甲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7、甲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甲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9、甲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甲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1、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五条 乙方保证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符合相关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要求,符合其业务经营范围和资质许可要求。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乙方需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时提交甲方。 2020 年 5 月 19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有效期满,除非双方同意或者一方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第八条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风险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票据、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累计存入人民币18.6亿元,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累计支出人民币21.9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本年度累计借入短期贷款人民币0亿元,偿还短期贷款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无长期贷款。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4.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应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4.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并修订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及时报告董事会。对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存款情况发生移动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采用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
如财务公司出险重大风险,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立即与财务公司沟通,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十、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3.金融服务协议;
4.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
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〇年度》(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88号);
7.《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30090号)。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3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和销售燃料、动力、原材料、半成品、劳务、服务;租赁房产、设备等经营日常业务,以及接受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的特种装备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并执行,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最终决定权。公司与各关联方非特种装备业务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魏军、寇军强、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以及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3,050万元,其中:在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总额178,000万元,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205,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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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75,201.35万元,其中,期末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1000万元,未超过年度授信额度总额;其他关联交易总额174,201.35万元,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的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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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关联方为兵器集团、豫西集团及附属企业,且关联交易多为国家要求保密的特种装备业务。民品业务关联方均为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从未发生未向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生产用备件、劳务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特种装备关联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并执行,成交价格相对稳定但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接受的劳务以及提供给关联方的劳务等,均按照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给其他关联方是基于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长期合作,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各项交易价格确保不高于同类其他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3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应当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