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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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2021年5月26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周五)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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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周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高立宁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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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戴斌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峰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高立宁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龚国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
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或“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人为公司参股企业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思”)、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海”)、理工雷科智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智途”)及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雷科”)。情况如下:
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0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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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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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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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经充分的测算,对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预计,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对公司2020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新商务公寓2号楼1402室
经营范围:无人机的研发、销售和租赁;无人机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智能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的开发、销售;惯性导航系统的研发、销售;自动化工程技术的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奥瑞思为公司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参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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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思2020年未经审计总资产3,466.14万元,净资产1,080.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33.02万元,净利润-574.44万元。
2、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龙山路89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勇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8日至2038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微波及毫米波器件、组件、模块及微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博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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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海2020经审计总资产19,990万元,净资产10,4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71万元,净利润2,029万元。
3、理工雷科智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二区683栋3层20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琰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2019-09-26 至 2049-09-2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加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调查;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雷科智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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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智途2020未经审计总资产1451.99万元,净资产433.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3.77万元,净利润17.4万元。
4、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传军
注册资本:21,800.6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11-275室
经营范围:雷达导航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制造;卫星导航设备、频谱测量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组装;工业控制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印刷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方雷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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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雷科2020经审计总资产28,176.21万元,净资产20,987.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29.13万元,净利润930.63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奥瑞思为公司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出资设立)持股5%以上、北京雷科瑞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由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出资设立)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高管刘升先生担任奥瑞思公司董事长。
2、苏州博海为公司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兼高管刘峰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兼高管高立宁先生担任其监事。
3、北方雷科、雷科智途为公司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奥瑞思就无人机开展合作,向奥瑞思采购无人机等相关产品,并发生少量办公楼出租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苏州博海在雷达系统业务领域发生采购、销售业务往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北方雷科在导航业务领域发生采购、销售业务往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雷科智途在智能网联业务领域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向其采购智能网联相关产品,并向其销售智能网联相关系统、交通雷达产品。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中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列表。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场成交价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策略决策、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价格,最终价格维持在市场报价范围以内,定价是公允的。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发挥关联双方各自领域的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2020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2020年度,公司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充分测算和预计,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2018至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的年报审计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 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 2020 年8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8至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至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用中和为公司2020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691号
(产品简称:本金保障-固收鑫稳享6691号)
2、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发行利率=2.70%(年化收益率)
6、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投资天数÷365
7、产品期限:90天
8、产品计息期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7月1日
9、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产品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20,000 万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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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