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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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1,799.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8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共计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威铭能源进行增资,其中募集资金6,294.01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自有资金8,705.99万元用于威铭能源主营业务开展。威铭能源作为募投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并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增强公司物联网感知层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威铭能源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增加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增资6,53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相应增加珠海中慧所在地“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增强公司物联网网络层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69.6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19.56元,超募资金5,777,369.63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69.63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30,322.2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8、10-1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7、9-11、13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1)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为、吉喆、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zzgx@willfar.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一楼9号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798
邮箱:tzzgx@willfar.com
联系人:钟喜玉、余萱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李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钟喜玉、市场与新基建业务中心总经理吴浩(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tzzgx@willfa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网络平台(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619798
电子邮箱:tzzgx@willfar.com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便于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和交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为0731-88619798。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731-88619798
传真:0731-88619639
电子邮箱:tzzgx@willfar.com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政编码:410205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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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0年度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创科技”)及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4,6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开具信用证、出具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威铭能源、喆创科技及珠海中慧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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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威铭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2号厂房101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3亿元
6、成立日期:2002年5月24日
7、经营范围:水、气、热等计量、监测和控制产品及其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系统软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工程施工和服务;能源管理产品的咨询培训、工程和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市政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水电安装;仪器、仪表、计算机的销售及其代理;电磁炉加热设备、厨房设备、通风设备、五金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威铭能源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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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喆创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三楼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日
7、经营范围:电力设备、通信产品、电气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消防科技、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通信技术的研发;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通信设备、通用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消防设备及器材、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设备的制造;电力设备、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通用仪器仪表、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及器材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设计;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安防系统工程施工;电能质量监测;能源管理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仪器仪表售后服务;轨道交通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挖掘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喆创科技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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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珠海中慧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4日
7、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信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数据采集终端、低压电气元件智能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电子器件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珠海中慧100.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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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威铭能源、喆创科技、珠海中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6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4.44%和6.20%。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财会〔2018〕35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1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9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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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吉喆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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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