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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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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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聚焦于K12教育培训业务,依托学大教育20年教育培训行业积累,秉承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制定和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培训体系及模式,并在此基础之上持续延伸拓展,逐步发展成为多形式、多场景、多产品,覆盖K12阶段全学科、全学段、全品类差异化教育培训需求客群的“个性化智能教育”。公司业务以个性化教育教学培训辅导为主,为国内K12范畴有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培训服务,授课模式主要包括“一对一辅导”、“个性化小组辅导”、全日制文化课辅导、线上网校等,具体如下:
(1)个性化学习中心业务
公司已经拥有遍布全国主要一二线城市的个性化学习中心网络,秉承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制定和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及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延伸、发展个性化智能教育模式,以“一对一辅导”、“个性化小组辅导”等教学辅导形式,为国内K12范畴有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培训服务。
(2)学大网校暨“双螺旋”业务
公司2014年启动“E学大”以来,不断用科技赋能拓展教学系统,以达到覆盖各版本教材及中小学全部课程,精选学大线下近6000名优秀全职教师,运用多终端全程监测教学进程的个性化智能教育目标,实现360°全程服务。2019年,公司正式推出“双螺旋”战略,倾力打造“双螺旋”教育模式,学生自主选择线上线下交付方式,报告期内,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迅速将既有业务转为线上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业务交付并推动“双螺旋”战略加速发展。
(3)个性化产品矩阵
公司基于个性化教育培训理念,在学科类教育产品之外,不断拓展产品种类及形式,目前已经形成艺考文化课培训辅导课程、新高考相关培训辅导课程,以及包括国际教育、全日制中小学教育培训服务和素质拓展等在内的拓展型培训辅导产品矩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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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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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021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变为天津安特、椰林湾、晋丰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金鑫先生。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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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发并反复,对社会各行业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成效,经济运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市场各主体活力逐步提升,消费市场复苏态势持续增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上下同欲,风雨同舟,创新变革,加强线上线下协同,经受住严峻考验,战略发展取得成效。公司聚集主业,稳健经营,推进“双螺旋”战略优化,丰富个性化产品矩阵,优化门店布局和人员结构,加速门店OMO转型,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运用社交平台和短视频直播触达消费群体,升级CRM 系统、保持稳健的现金流,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努力推进主业发展。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0亿元,净利润0.44亿元;学大教育实现营业收入24.65亿元(其中,教育培训业务收入23.94亿元),净利润1.7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培训业务发展情况
1)加速以科技赋能个性化教育,开启智慧教育新时代
作为个性化教育的倡导者,公司始终秉承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及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延伸、发展成为多形式、多场景、多产品、覆盖K12差异化需求目标客群的“个性化智能教育”。公司结合多年的线下教育实践与经验,通过科技赋能,将单一的线下或线上教学活动拓展为立体化的双线融合教学,升级智能化教学服务系统,逐步提升线下校区业务能力。
2)快速推动OMO战略,实现疫情期间业务线上交付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各省市均曾采取停工、停课等管控措施,对公司线下教育培训业务造成一定冲击,为应对本次疫情,公司一方面加速拓展在线教育业务,推出在线一对一、在线小班组、学科训练营等课程,将原有部分存量线下课程转为线上教学模式,守住存量市场的同时拓展增量市场;一方面深耕教研,加强课程研发,做好产品设计,提高运营效率,严控成本费用,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的影响,自2020年第二季度以来线下教育培训业务已陆续恢复。
截至报告期末,学大教育在全国30个省份、110个城市拥有532家个性化学习中心,覆盖主要一、二线城市,并辐射三、四线发达城市,在目前A股K12教育公司中覆盖城市数量位列第一,拥有最为全面的覆盖广度及业务影响力。
按业务类型分,本报告期教育培训服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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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关注的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
1)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由紫光卓远变为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清华控股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为快速提升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7日取得《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 号)。
公司持续积极推动发行上市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对象为19家,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2021年3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4月7日,金鑫先生控制的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和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4.65%的股份,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鑫先生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变更
2020年5月,公司董事乔志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鑫先生担任董事。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金鑫先生担任总经理。
2020年7月,公司董事郑铂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刁月霞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Zhang Yun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3月,公司董事陈斌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务。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晋丽女士为公司董事。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与公司股东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为不超过3.7亿美元等额人民币,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4.35%/年。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共计23.5亿元人民币,并于2016年5月24日到账。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5日、2018年4月9日、2019年4月12日、2020年4月29日与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借款展期合同(二)》、《借款展期合同(三)》、《借款展期合同(四)》,展期借款本金分别为18.5亿元、18.15亿元、18.15亿元、15.45亿元,展期借款时间均为一年,展期借款利率均为4.35%/年。
上述合同期内,公司均按时支付了借款利息。截至目前,剩余借款本金为15.45亿元。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按实际情况分配,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按实际情况分配,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报告期内单日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为4.06亿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参与设立思佰益基金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宁波思佰益学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佰益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教育、创新教育及有竞争力的培训教育等领域,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8亿元,其中学大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44.44%。2018年5月,思佰益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完成首期、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募集资金的实缴,共计10,660.77万元,其中学大信息累计出资4,767.63万元。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集成和服务,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为6-16岁少年儿童提供在线编程培训服务,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认购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公立学校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提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件、硬件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公司,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高考改革时代教育科技服务企业,拥有“好专业·教育科技”、“辰才·升学服务” 两条核心业务线,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
6)K12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层2020年度在6,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对外投资事项。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学大教育基于K12业务实际认缴对外投资金额为3110万元。
(3)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0年,公司继续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拓宽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接待线上线下投资者调研等多渠道、多形式与投资者及资本市场保持沟通和交流,传播公司价值,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践行以投资者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帮助投资者从信息披露中认同公司价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9)。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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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2020年),本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实施日之间发生的满足条件的相关租金减免等,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合计减少租金3,304.60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二级子公司无变动。同时,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下属7家子公司,学大信息下属213家子公司,143家学校。报告期学大教育取得子公司51家,注销14家。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87,682.5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6,597,352.02 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18,511,136.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3,774,976.3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展现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予以发布,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9:30-11:00 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9:30-11:00。
2、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吴胜武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金鑫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刁月霞女士,财务负责人王烨女士。
3.、参会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在全景网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4:00 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zg000526@163.com),公司将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对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人:卞乐研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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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2,410.0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292.7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0万元;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2,117.28万元,转回坏账0万元。
(1)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92.7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0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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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中,有21.66万元因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聚实业”)应收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润”)设备租赁款账龄增加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瑞聚实业自2012年起开始采购游乐设备,于2014年度完成所有11项游乐设备的采购并分批次全部租赁给浙江银润,安装于由其开发运营的“安吉天使乐园休闲旅游度假园区”中的Hello Kitty家园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金额1855.4万元/年(不含税)。2017年5月19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为2年,续租金额为1,000万元/年(不含税)。2019年6月24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1年,续租金额为800万元/年(不含税)。2020年5月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1年,续租金额为750万元/年(不含税)。
浙江银润为公司董事廖春荣先生实际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浙江银润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2)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计提坏账2,117.28万元,转回坏账0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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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项目中,有1,774.24万元因公司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多高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高创新”)合作的新高考项目,2020年度受新高考特殊类型考试政策变化影响,相关业务无法开展,由此导致公司承担学员退费,同时公司将应由多高创新承担的部分,由预付多高创新的预付账款转至其他应收款。由于多高创新2020年末,偿付能力较低,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信用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410.02万元,将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学大教育”)拟根据K12业务发展规划,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一方面开设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扩大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强化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原有校区基础建设的完善、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存在向营利性培训学校转型的需求,故公司计划2021年在全国新设(含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变更为营利性培训学校)不超过80家K12体系及教育相关上下游业务产业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
此外,公司预计会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高教育培训类机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增加部分现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本金。
鉴于教育培训服务行业的特点以及设立培训学校/子公司业务频次较高等因素,按照拟设立主体注册资金要求和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1.2亿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新设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现有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增加注册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授权经营层2021年度在1.2亿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2021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
(二)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议案是对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体系内现金方式对外投资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公司对外投资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以现金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根据各地主管部门要求,以自有资金注册单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单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培训学校办学内容:语言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服务;教育软件、教学用品的技术开发;教育信息咨询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用于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以及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一方面是为了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能够开设更多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进一步促进K12教育培训业务的稳健、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原有及新建校区基础建设、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的体现。
(二)K12业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但此类对外投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日常投资项目,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
(三)本次授权对外投资额度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授权经营层在1.2亿元额度内开展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项目,K12业务是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推动K12业务合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87,682.5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6,597,352.0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18,511,136.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3,774,976.3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21-03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教育”,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轩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 家次。
史继欣,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在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87,682.5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6,597,352.0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18,511,136.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3,774,976.3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3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兰玉女士、李元旭先生、王震先生、Zhang Yun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87,682.5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6,597,352.02 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18,511,136.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3,774,976.3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