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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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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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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线性驱动原理是通过控制系统将指令传达至机械结构,使电动机的圆周运动,转换为推杆的直线运动,从而达到推拉、升降重物的效果。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系统可广泛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医疗康护驱动系统、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及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

  (二) 经营模式

  公司为制造类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新产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1、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不同的需求。由于公司下游客户所处领域各不相同,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中小批量、定制(非标准件)生产的特点。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决定安排经营生产计划,并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物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采购部门负责遴选供应商,收集采购物资的市场信息,并依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及商务谈判。

  2、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外市场销售与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采用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方式,业务员根据地区进行分工负责,由业务人员直接电话联系和登门拜访洽谈业务;国外市场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给国外下游厂商的方式,部分地区会与区域经销商展开合作。目前,在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的背景下,海外销售占比较高。

  (1)外销模式

  公司与海外厂商的合作模式主要为ODM模式:公司依照购买方提供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与生产,并以合理的价格批量供货。该模式的客户关系较为稳固,经营重心围绕客户及具体产品,能够通过持续研发及规模效应改善盈利水平,订单规模与客户的产品决策、市场拓展能力较为相关。

  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之一,北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近几年飞速发展。公司已与美国的AMQ SOLUTIONS LLC、The Human(Square Grove LLC)、HNI Corporation、HAT Contract、Ergo Depot(Fully)等客户通过ODM为主的方式建立战略合作。公司依据ODM模式结合各战略合作厂商的区域市场状况,为客户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定制化线性驱动产品,下游客户依托其品牌和市场渠道实现智能升降桌等终端产品的销售。

  (2)内销模式

  公司的国内销售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但潜力巨大,目前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主要客户对象为医疗器械、家具生产商,代理商销售业务量较小。公司依照客户提供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与研发,在通过样品测试后,安排进行批量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智能终端产品,当前目标市场主要为经济较为发达且更注重生活品质的欧美地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部分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正在发生改变,逐渐接受改善健康医疗环境和提高生活品质的医疗、家居产品,国内市场是公司将来重要的目标市场,公司将借鉴在国外市场的成功经验,集中公司的整体资源加快国内市场发展。

  (三) 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线性驱动行业,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新兴细分行业。线性驱动产品作为一种实现智能终端产品运动控制功能的关键装置,能应用到众多智能终端领域,例如医疗床和护理床的电动调节,办公桌的智能升降,以及工业、农业自动化的各种设备,通过此类应用,可以给用户带来舒适、便捷和人性化体验,是众多下游行业产品的核心配件,在国外市场应用较为广泛,在国内处于市场成长阶段。

  线性驱动产品起源于欧洲,在丹麦与德国都有全球领先的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商,当前欧洲引领着线性驱动行业技术的发展,而在我国则起步于21世纪初,尚处于市场成长期,多数生产企业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增长较快,公司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产品获得TUV等各项认证,具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自身在智慧办公领域的优势,积极开拓产品新的应用场景,在智能家居、医疗康护、光伏工业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4,213,208,644.53元,同比增长93.8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75,074,775.46元,同比增长102.2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274,061.46元,同比增长32.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428,558.21元,同比增长42.9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4,840,102.57元,同比增长26.0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根据该规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相应调整的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沈艺峰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郭晓梅女士代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胡仁昌、陆小健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按照月度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428,558.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0,367,393.7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6,068,989.5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272,797,0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118,812.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26.9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72,797,0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81,915,845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发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及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办理相关授信融资手续。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前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关联交易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预审,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和公司权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BG8AF68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莱盛路2号3栋

  法定代表人:潘永豹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号

  经营范围:机器人、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安装;机械自动化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控股”)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二)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柏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家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友道是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18,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定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履行了合法程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进行相关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930,172.70元,明细情况如下:

  ■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6,329,991.54元,明细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8年10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日,由于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于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28.4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2)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3)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应对市场变化提供必要资金保障,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14.6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2)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3)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4)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496,239.5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29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9年3月完成。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266.14万元;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3,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暂未收到结算收益;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3,00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了重点发展优势产品的发展策略,“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项目计划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12 月。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捷昌驱动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捷昌驱动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捷昌驱动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部分实施内容变更详见上述“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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