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等的生产、销售。

  (二)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建筑主业形成了以“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经营策略及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公司通过成功孵化实施一大批富有影响力的“高、大、精、尖”项目,进行品牌经营,提升品牌优势,强化精品理念,深耕并巩固宁波本地及周边市场,拓展外地市场,逐步实现大区域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签约之后,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管控、指导和支持下,由各子、分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事务(合约、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三)行业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情况与建筑业发展密切相关,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7,270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增长2.9%。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3.8%,中部地区投资增长0.7%,西部地区投资增长4.4%,东北地区投资增长4.3%。

  202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104,446亿元,增长7.6%;办公楼投资6,494亿元,增长5.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3076亿元,下降1.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303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871亿元,增长4.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86.22亿元,同比增长18.10%,所有者权益37.94亿元,同比增长16.6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97亿元,同比增长6.69%;实现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17.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0亿元,同比增长16.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6、合同资产;26、合同负债;30、收入;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实际控制的所有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董事长:周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至3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合同617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56.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39%,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签订的较大合同如下:

  ■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现场出席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杰、徐文卫、徐朝辉、张朝君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20年末期现金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1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7,322,547.5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589,539.2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426,671.18元。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暂以公司2021年3月31日股本计算,预计应付2020年普通股股利97,608,390.20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能够合理地预测公司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类型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且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0年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直接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天日月”)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68,115,946.27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34%,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0.37%,少于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作为宁波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与宁波交投及通商集团常年保持较为稳定的日常经营交易,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通商集团、宁波交投及其关联方、广天日月2020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公司与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应职责,对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其审议程序及实施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违反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的定价都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而实施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适用新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拥有员工4449名,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近一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底净资产20,048.00万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建筑业等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

  舒铭,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具有20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8年项目合伙人经历,承办过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IPO及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万方发展、汉鼎宇佑、垦丰种业、海峡发展、科隆股份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丽

  陈晓丽,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签署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1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宁波建工、万方发展、汉鼎宇佑、海亮股份、海峡发展、洪通燃气。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除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2019年受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外,其他相关人员未受到有权部门的监管或处罚。

  ■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80万元,与上一期(2020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

  (二)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36,272,256.40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26,912,256.40元,按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36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710,650.76元,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478,078.92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12日分别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5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2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36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公司募投项目未分期,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现场出席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0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7,322,547.5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589,539.2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426,671.18元。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2 票,关联监事吴文奎、张艳、钟燕燕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180.46亿元担保额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102,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9,008.4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二)银行贷款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拟不超过8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三)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四)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

  1.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7亿元的担保。

  2.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

  3.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7亿元的担保。

  4.对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5.对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6.对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4亿元的担保。

  7.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担保。

  8.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9.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亿元的担保。

  10.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担保。

  11.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

  12.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3亿元的担保。

  13.对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7亿元的担保。

  14.对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

  15.对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担保。

  16.对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

  17.对宁波安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2亿元的担保。

  18.对宁波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24亿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金额180.46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预计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下属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88,580.71万元,负债总额710,564.36万元,净资产178,016.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4,979.17万元,净利润15,564.82万元。

  (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5,050万元,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84,588.10万元,负债总额385,684.99万元,净资产98,903.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5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7,809.96万元,净利润7,849.38万元。

  (三)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3,400.51万元,负债总额246,038.84万元,净资产77,361.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08%。实现营业收入365,922.67万元,净利润7,439.85万元。

  (四)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7.16%,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33,260.90万元,负债总额92,015.65万元,净资产41,24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5%。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040.76万元,净利润6,729.13万元。

  (五)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345.90万元,负债总额26,846.59万元,净资产9,499.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86%。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54.49万元,净利润1,518.81万元。

  (六)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345.02万元,负债总额27,270.25万元,净资产9,074.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03%。实现营业收入19,878.02万元,净利润342.98万元。

  (七)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4,765.29万元,负债总额10,691.48万元,净资产14,073.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17%。实现营业收入13,468.04万元,净利润-53.01万元。

  (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232.81万元,负债总额13,627.64万元,净资产4,60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4%。实现营业收入20,705.87万元,净利润455.76万元。

  (九)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820.47万元,负债总额11,326.40万元,净资产6,494.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6%。实现营业收入15,877.39万元,净利润1086.02万元。

  (十)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929.08万元,负债总额4,484.97万元,净资产4,444.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23%。实现营业收入7,951.02万元,净利润392.35万元。

  (十一)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125.08万元,负债总额10,129.56万元,净资产4,995.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7%。实现营业收入10,818.84万元,净利润31.18万元。

  (十二)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1,942.91万元,负债总额14,841.82万元,净资产7,101.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64%。实现营业收入14336.66万元,净利润6.35万元。

  (十三)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0,848.90万元,负债总额30,850.83万元,净资产9,998.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52%。实现营业收入30,507.01万元,净利润2,460.22万元。

  (十四)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3,022.12万元,负债总额28,568.83万元,净资产4,45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51%。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51.88万元。

  (十五)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124.94万元,负债总额12,383.79万元,净资产5,741.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32%。实现营业收入14,203.16万元,净利润-4.55万元。

  (十六)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467.89万元,负债总额7,589.36万元,净资产3,878.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8%。实现营业收入15,219.28万元,净利润837.59万元。

  (十七)宁波安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42.80万元,负债总额272.14万元,净资产470.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64%。实现营业收入3,001.12万元,净利润99.40万元。

  (十八)宁波市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188.70万元,负债总额1,666.86万元,净资产521.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16%。实现营业收入2501.39万元,净利润-20.3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公司对担保数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公司2021年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且各项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担保风险上做到了严格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审批机构授权规定额度内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的额度进行。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102,9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9,008.4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36        转股简称:宁建转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00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