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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兰花厅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以总部大楼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4.55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收到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李强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李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本公司同意李强先生的决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筛选和审查,认为陆建康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提名其担任新的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约1,305万元(按银行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以总部大楼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4.55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约1,305万元(按银行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8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以总部大厦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4.55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5%份额,具体价值以评估价值为准。

  三、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建设需要,该抵押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部大楼建设贷款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李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强先生在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陆建康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建康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附件:

  陆建康先生简历

  陆建康,男,1981年9月生,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FMBA19深圳班在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07年任东莞市沙田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2007年至2018年任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至2018年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现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陆先生在公司合规运营、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处理等领域,尤其是建筑装饰企业风控方面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陆建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1,391.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1.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52,020.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2,020.4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已于2021年4月1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2021年4月26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本次使用募资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次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约1,305万元(按银行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1,391.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1.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52,020.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2,020.4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已于2021年4月1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现金管理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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