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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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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4月19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6593,场内简称:电动汽车,扩位简称:智能电动汽车ETF)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九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九个月,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九个月,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2021年4月30日。

  (2)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对于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A、投资者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转入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1%=1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15.00)×0%÷(1+0%)=0.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5.00+0.00=15.0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15.00=14,985.0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4,985.00÷1.1000=13,622.73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8)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本基金对投资者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九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

  (5)暂停基金转换转入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入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入申请等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6.2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客户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21日起恢复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根据相关公告,如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累计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咨询。基金明细如下: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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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8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易方达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优选多资产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年年恒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如意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消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均衡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悦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磐固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信息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核心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竞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医药生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精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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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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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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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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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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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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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中证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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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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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4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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