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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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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15:00至2021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9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年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监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结合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1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是科学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

  公司监事王忠年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346,332,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326,332,000.00元。本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实际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73,62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57元,共募集资金485,000,085.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1,640,002.06元、配股登记手续费87,073.62元后的净额人民币463,273,010.00元以及利息收入25,280.98元总计463,298,290.98元于2016年2月1日存入隆基机械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18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3、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8年全部销户,本期无发生额。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26,6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具体发行价为11.47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8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115,079.53元。本公司于2017 年11月9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2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配股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额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在各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注2]:信用证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信用证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募集资金不足,并结合现有投资进度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①公司拟缩减“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投资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生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的生产能力。②公司拟缩减“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时将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与厦门稳佳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经贸有限公司、步德威中国有限公司(丹麦)组建的合资公司山东隆基步德威制动钳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所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万套制动钳的生产能力。2014年1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无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无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无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总投资金额603,250,000.00元,调减后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983,679.53元。同时,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3月。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50,000,000.00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建设。本事项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延期至2020年8月。上述事项于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14,000.00万元理财尚未赎回。

  公司于2020年12月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13,000.00万元理财尚未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4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配股发行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五: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

  ■

  ■

  附件四                                   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注1: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不单独计算效益。

  注2: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延期到了2021年6月(详见专项报告三、(三)、3),尚未完工,因此无效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销售产品铸件,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海岱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张乔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三泵(气泵、水泵、机油泵)及其包装(塑料包装、木具包装、纸盒包装)产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隆基三泵实际经营活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因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175,771,4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2.2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不存在资金占用的状况。而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隆基三泵100%的股权,为隆基三泵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隆基三泵签署2021年度相关产品购销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19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海燕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建先生、独立董事徐志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2013年4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制前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前身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成立于1987年12月。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业务资质: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76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6名,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刘学伟先生和姜益强先生,从业经历见后。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9家。

  (四)执业信息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李雪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伟先生和姜益强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刘学伟先生从业经历

  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4份。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从业经历

  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3)拟任签字会计师姜益强先生从业经历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五)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聘期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5、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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