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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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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霍莱沃 股票代码:68868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莱沃”、“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3,700.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751.7116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3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止2021年4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01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45.7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3.5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报告期内境外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占比较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境外采购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由于境外供应商产品发展时间较早,技术水平好,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偏好、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综合性因素,选择规模较大的境外知名企业作为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强对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管制,同时西方国家与中国贸易摩擦逐渐增加。目前公司的境外采购不存在受到相关出口管制的情形,但若境外供应商供货政策变化或出口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导致公司境外采购设备成本大幅提高或出现停止供应等极端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目前已开始逐步拓宽公司的供应商范围,尤其是加强与境内供应商的采购合作。公司基于自主开发能力,目前也已开展研制新型数字接收机、扫描架等主要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以期实现对境外供应商品牌设备功能的部分替代。

  (二)报告期内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并口径的客户销售集中度高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聚焦在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领域,该领域客户主要为国防科工集团及下属单位,呈现集中化的特点。

  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先进性和良好的口碑,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建立了持续多年的合作关系,通过谈判、招投标等方式独立获取业务,公司与上述国防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述六大国防科工集团的业务收入占当期收入比率分别为95.18%、89.89%、84.09%和93.52%,符合行业集中化的特点。同时,基于分业管理的需要,国内国防科工集团通常将不同业务下划至各独立下属单位进行经营和管理,此类下属单位也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收入的客户数量分别为17家、26家、35家和14家,不存在依赖单个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的情形。

  如果未来发行人无法在各主要客户中持续保持技术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如果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产品在技术性能上优于公司,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对非合并口径的客户销售集中度不高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直接开展业务合作,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对业务供应商的选择进行独立决策。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发行人与报告期内非合并口径的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未超过50%。

  发行人积极拓展业务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与发行人直接发生交易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7家、26家、35家和14家,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与发行人直接发生交易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多。

  (三)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的风险

  公司现阶段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来源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的收入占其合计收入的比例在95%以上,公司上述主要产品在其他领域收入占比较低。

  公司具体业务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四)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为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属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一部分,其收入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元。现阶段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是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业务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如发行人市场开拓效果不及预期,或不能保持在5G通信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或5G商用不及预期,则发行人未来在5G通信领域收入较少,5G通信领域收入对发行人业绩贡献较小。

  (五)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受国防科工集团战略部署及其内部计划的影响,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其一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高,分别为47.56%、53.51%和41.10%,由此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每年上半年收入和利润较小,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六)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外采购的影响

  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各个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世界范围确诊的新冠疫情病例已超过1亿例,尤其在北美、欧洲和南美等国家地区影响严重。公司境外采购的供应商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出现工作人员隔离、经营活动阶段性停滞等情形,影响其正常的供货时间。同时,国际物流运输受限于国际运输线路的减少、运输辅助工作人员等因素,导致国际运输时间造成滞后。上述情形导致公司境外采购时间周期变长,影响公司的交货周期。

  鉴于疫情尚未结束,如果新冠疫情出现反复或者管控措施长期持续,不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对发行人全年采购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2、新冠疫情对公司销售的影响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新冠疫情导致延期复工、物流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等,发行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020年1-6月,因新冠疫情带来现场交流的限制和对项目实施、交付的不利影响,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尚未有项目完成交付并验收;公司当期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较2019年1-6月同比下降21.5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同意注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9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3,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751.7116万股将于2021年4月2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霍莱沃”,证券代码为“688682”。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4月20日

  (三)股票简称:霍莱沃,扩位简称:霍莱沃技术

  (四)股票代码:68868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7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925.0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51.7116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948.2884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38.750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周建华、周菡清、莱珍投资、莱磁投资所持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46.2500万股股份限售期24个月,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92.5000万股股份限售期12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所持股份为34.5384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6.92亿元,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6.6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6,873.58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建华,其直接持有公司36.76%的股份,通过莱珍投资控制公司10.09%股份,通过莱磁投资控制公司2.8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9.73%的股份。周建华女儿周菡清直接持有公司4.32%的股份,为周建华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建华,其直接持有公司27.57%的股份,通过莱珍投资控制公司7.57%股份,通过莱磁投资控制公司2.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7.30%的股份。周建华女儿周菡清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为周建华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周建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402196509******,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周菡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402199306******,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公司现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具体情况如下:

  ■

  2、监事

  公司现有监事共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具体情况如下:

  ■

  4、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具体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

  2、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表格披露持股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团队凝聚力,公司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计划,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的员工均通过直接持有嘉兴米仓的出资份额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嘉兴米仓持股莱珍投资99.00%合伙份额,莱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0.00万股,嘉兴米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99%。

  (一)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016年5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开展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公司股份的授予价格为6元,激励方式为转让持股平台嘉兴米仓的出资额。

  2016年12月,嘉兴米仓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建华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陆丹敏向毛小莲、张捷俊等32人转让100万元出资额(对应50万股公司股份),每一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3元。

  (二)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017年4月,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权激励的议案,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49.90万股公司股份的激励份额,每股公司股份的价格为12元,其中12名激励对象为原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对象。

  2017年5月,嘉兴米仓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建华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陆丹敏向毛小莲、任振等17人转让99.80万元出资额(对应49.90万股公司股份),每一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6元;同意嘉兴米仓原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退伙,其出资额由陆丹敏受让。

  公司两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发行人部分员工因离职退出员工激励计划。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嘉兴米仓的持股情况如下:

  ■

  ■

  公司两期股权激励平台嘉兴米仓通过莱珍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莱珍投资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77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925.00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3,70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

  六、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

  (二)参与规模

  1、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最终获配股数为92.5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参与比例上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予以测算。

  注2:前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资金规模和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差额用于支付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该安排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共20人参与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

  注1: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5,160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5,100万元。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陆丹敏、毛小莲、张栩、申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注4:上海莱天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霍莱沃指公司全资子公司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注5: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其中毛小莲、葛鲁宁、李吉龙、鲍坤、沈晓燕与上海莱天签署劳动合同,杨治丽与北京霍莱沃签署劳动合同。

  2、根据《业务指引》要求,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投的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46.2500万股。

  3、本次共有2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87,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的要求。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四)限售期限

  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925.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45.72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1、40.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21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5元。(以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4.23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2,29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2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399,914.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510,085.1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佰贰拾伍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61,260,085.17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十)募集资金净额:37,051.01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12,639户

  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925.0000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8.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15.0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71.750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471.7500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14.5000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313.8110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6,89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890股。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0]5686号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21]0330号审阅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附录中的《审阅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18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完整审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18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分别增长17.32%、9.63%,公司经营相对稳健;公司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增长30.60%,主要是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采购及应交税费随着收入增长较2019年度增长。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2,91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2.73万元,较同期增加29.67%。公司2020年度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业务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收入增长较大,并增加了净利润。

  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7.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03%;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14.95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增加。

  公司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2021年1-3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项目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1年1-3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较好,预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保持增长趋势,上述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保荐代表人:陈邦羽、朱济赛

  联系人:陈邦羽 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姓名:陈邦羽、朱济赛

  陈邦羽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金博股份IPO、盛剑环境IPO、之江生物IPO、鹏辉能源IPO、嘉泽新能IPO、合富医疗IPO、三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大连国际重大资产重组、鹏辉能源可转债、泰瑞机器非公开等项目。

  朱济赛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201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金博股份IPO、之江生物IPO、朗夫科技IPO、金博股份可转债、泰瑞机器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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