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漫步者”)位于延庆的工厂房屋及其附属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本次被征收腾退土地面积为8,951.9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3,249.30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59,605,360.00元。
2、 双方签署协议及相关资料齐备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以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3、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非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协议〉的议案》。
4、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南菜园1-5巷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南菜园1-5巷东侧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北京漫步者延庆工厂在本次棚改项目征收范围内,本次被征收腾退土地面积为8,951.9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3,249.30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59,605,360.00元。
北京兴延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棚改项目腾退人)与北京漫步者及公司均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北京兴延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棚改项目腾退人,负责按照协议支付补偿款及验收并接收房屋等工作。)
交易对方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大榆树村北14幢101室
三、 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被腾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延庆区妫水南街16号,房屋产权证号延股字第00169号,证载土地面积为8,951.90平方米,证载房屋建筑面积3,249.30平方米。
四、 征收补偿合同的主要内容
1、 补偿金额:被腾退房屋价值补偿、各项补助及奖励费合计59,605,360.00元。
2、 补偿方式:货币。
3、 房屋交付及付款:双方签署协议后15日内完成房屋及所有证照及资料等的交付工作;相关资料齐备后30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以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与北京漫步者的影响
北京漫步者延庆工厂生产规模较小,签署协议时已充分考虑延庆工厂搬迁周期及生产经营过渡性安排应给予的补偿。因此,不会对公司与北京漫步者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
2、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资产处置,该事项产生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将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南菜园1-5巷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非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协议》;
3、 《关于南菜园1-5巷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4、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