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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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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202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226,355,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7,292,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79,063,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3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3,886,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60,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025,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祝雪琪、张小兰律师以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23,88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5%;反对2,475,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1,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094%;反对2,475,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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