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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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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的议案4、6、7、8、9、10、1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8:30~11:30, 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10日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ok@haiyangwang.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24,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5 月13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10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4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胡左浩因故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黄印强代为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黄印强先生、胡左浩先生、郭亚雄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0,786,138.63元,其中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252,926.9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225,292.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01,027,634.25元,加上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267,264,400.07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分红72,000,000.00元,2020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96,292,034.32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5388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20,0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6,292,034.32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上述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也完全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外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明之辉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明之辉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4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卢志丹、曾春莲。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0,786,138.63元,其中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252,926.9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225,292.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01,027,634.25元,加上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267,264,400.07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分红72,000,000.00元,2020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96,292,034.32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5388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20,0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6,292,034.32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上述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也完全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数据已审计、真实准确。本事项遵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5、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4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k@haiyangwang.com,公司将在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明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独立董事胡左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落实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行业、供应链以及职能部门自主经营战略,在国际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下,实现了销售收入170,43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78.61万元。现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合并报表范围和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公司和三家全资子公司以及一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包括: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户。

  (二)、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78.6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6.90%,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和费用下降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主要项目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19.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去年同期,主要是经营情况盈利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55.80万元,主要是本期大额定期存款产生。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16.41万元。主要是本期发行股票产生。

  (四)、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部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固定照明设备、便携照明设备收入较2019年分别下降2.76%、7.39%,移动照明设备收入较2019上涨5.16%;在固定照明设备中,设备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下降2.44%,照明施工工程较去年同期下降15.90%,合同能源管理较去年同期下降9.97%。

  2020年新增工程施工、管养服务、设计服务收入,主要原因是并购明之辉产生。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境内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04%,境外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9.34%。

  3、期间费用

  ■

  主要项目分析:

  期间费用中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职工薪酬、办公及房租费、折旧费及摊销费用等。2020年度,期间费用总额 72,045.4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09%,其中除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外,其余费用均较同期下降,主要是公司内部不断深化自主经营,费用管控措施有效实施有关。

  该报告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0年,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现就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经营概况

  2020年,在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和异常复杂和国际形势的双重影响下,照明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疫情带来了原材料上涨,海外物流紧张等问题,同时也促进了中国成为照明行业全球制造中心和供应链枢纽的地位。公司继续聚焦专业照明领域,深挖新需求,以技术驱动,深入推进照明产品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加快战略转型升级,拓展国内外新市场。

  2020年上半年,公司取得了明之辉51%股权,拓展了照明工程施工、设计和维保业务。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430.30万元,同比增长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78.61万元,同比增长16.90%;扣非后净利润27,209.32万元,同比增长22.67%;公司连续5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也在逆势中创造了历史新高。

  二、2020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或事项,均获得通过,未出现董事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与之相关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对于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项,董事会均能依法及时予以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2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合规运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请见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21经营计划

  2021年奋斗目标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目标力争达到不低于25%的增长,同时加强各类费用的管控,实现净利润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1年重点工作

  结合公司三年经营规划,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1、销售方面

  (1)国内市场方面

  目前市场上客户仍大量使用金卤灯、汞灯等旧光源产品,随着LED技术逐渐成熟,LED产品对传统产品仍有巨大的替代空间。公司将重点聚焦LED等新光源、新技术在传统市场的换代升级,发挥LED、激光等新光源、新技术产品的组合优势。与各层级客户构建战略合作关系,稳步推进核心业务增长;通过构建产品、服务、人员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大幅拉升成长业务;识别新政策、新技术带来的关键客户需求,快速拓展新兴业务。

  2021年初,公司以原网电、铁路、油田、船舶场馆、军品事业部为基础,投资设立五家控股子公司,加强专业化运作,立足于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更快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拉大国内市场上竞争对手的差距。

  (2)国际市场方面

  公司继续深挖工程项目市场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亚非拉等不发达国家市场的重点突破;进一步深挖需求,形成稳定扩张的市场布局,突破海外照明市场。

  2、研发方面

  公司继续加大对新光源及新技术应用的投入,积极开展LED、激光光源、4G/5G传输技术、快速无线充电技术等技术应用的研发工作。同时,通过引进高效光源及自主开发,提高产品性价比;结合未来市场智控领域需求,积极进行专用照明芯片产品设计开发。

  3、管理方面

  公司持续开展TQM的践行和传播,对各部门、各体系的日常管理机制进行再构建,全力解决干部和关键岗位不能有效支撑公司高速发展的问题。

  本报告拟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郭亚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地出席了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4次,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期和会议期间,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6新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列席董事会换届后的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发展战略建言

  2020年,本人根据照明行业发展状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相关信息,特别是针对照明行业面临转型的重要阶段,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建言。

  四、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专程到公司总部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与公司董事、轮值总裁进行了现场交流,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设性意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各项议案的相关情况,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同时,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更好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现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guoyax@163.com。

  2020年,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高管人员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郭亚雄)

  年月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胡左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为方便今后与投资者沟通,现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huzh@sem.tsinghua.edu.cn。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均出席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1次,通讯

  方式参加 3 次。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现场检查及情况了解

  2020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

  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日常十分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持续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本人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我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胡左浩)

  年月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黄印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方便今后与投资者沟通,现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hyinqiang@acpamail.com 。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议。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第四次上,分别就公司《关于2019年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进行了表决。本人投了赞成票。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各项议案的相关情况,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同时,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违规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黄印强)

  年月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升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方便今后与投资者沟通,现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Liusp@chineselighting.org。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均出席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2 次,通讯

  方式参加 2 次。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现场检查及情况了解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公司现场对生产流程和生产特点、经营管理等进行了考察,并与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四、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就公司在发展方向、新产品定位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董秘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进行表决之前,与公司董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项议案的制定情况,就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本人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始终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从宏观发展方向和照明电器行业管理方面,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的平稳发展发挥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升平)

  2021年4月14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按时参加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议。通过参加会议以及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检查财务及相关资料,及时掌握了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日常运作情况以及工作改进情况,通过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经营目标达成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年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回复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及后续收购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实现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全体监事列席了2020年度所有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行为,也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通过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检查核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确认其内容真实、合法。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表决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效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尽职与勤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TQM,完善组织运营体系,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地开展方针管理、日常管理、机能别管理等有效地控制了企业的各项经营风险,提高了经营效益。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了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围绕客户的需求、经营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管理与技术创新,提升了经营质量与管理水平,全年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全年公司无重大诉讼及重大仲裁事项,也没有出现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等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没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在自主经营方面持续推进量入为出的管理思想,成本得到有效管控,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上市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了监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日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与流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经监事会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没有发现任何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五)公司担保情况

  2020年公司没有重大的对外担保行为。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收购资产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按照内控制度,经过监事会检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开展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工作,内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没有发现重大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控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全年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内控制度,对内幕信息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实施监督,对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了界定。经过监事会检查,公司相关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良好,内幕信息保密与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地进行了内幕信息的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

  四、监事会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一)监事会工作总结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交流学习体会,监事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了深入的理解。董办组织的案例学习等也进一步起到了深化学习理解的作用。

  (二)下期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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