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6、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周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上述议案1、2、4-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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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传真:022-66252777。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1年5月13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长亮、闫嫕
联系电话:022-66389560
联系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1”,投票简称: “凯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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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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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2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报告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0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决算情况,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则及指引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会议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面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的风险,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拓展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调整资本结构和股东结构,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的前提下,由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不超过前述基础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市场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外国)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配。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设定“回拨”机制。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拟在经国家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国际配售招股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整体工作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决议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扩大运营规模、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研发投入、发展新业务、潜在兼并收购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照其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2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314,968.97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209.1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64.43万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464.43万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46.44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340.68万元。
综合考虑2020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2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拟对“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 “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2号)核准,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73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7.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10,571,93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不含税)32,696,772.7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77,875,164.3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14,508.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74,960,656.06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于2020年9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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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拟对吉林凯莱英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调整变更。该项目整体投资16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亿元。项目建成后可承担多功能制剂和生物药两大类产品研发与制造服务,建设期2年。变更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将全部用于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二十余年精研小分子创新药CDMO领域形成的行业领先优势和平台效应,奠定了公司持续稳健增长的基础。在继续夯实小分子CDMO成熟业务赛道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前瞻性的布局包括制剂和生物大分子等在内的战略型业务。
本次拟变更的“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方向为多功能制剂和生物药两大类产品研发与制造服务,其中多功能制剂主要为固体制剂和注射剂, 生物药主要为单克隆抗体药物。该项目的建设是集团战略的重要环节,建成后可顺次承接上海凯莱英生物“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导流的后续商业化生产订单。
截至目前,上海凯莱英生物“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建设期2年,现已搭建了生物大分子研发实验室,正在逐步构建分析开发平台、细胞株开发和筛选平台、原液工艺开发平台、制剂开发平台、无菌灌装和冻干工艺开发平台、GMP中试生产平台等,稳步推进生物大分子相关业务的发展,而后续为“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引流商业化订单尚需时间。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拟将该项目变更为“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旨在缓解目前现有小分子CDMO业务产能紧张的问题,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并进一步扩充公司研发生产管线,战略布局长三角区域,拓展并深度参与和国内外创新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的合作,持续分享小分子创新药市场快速增长及上市红利。
鉴于此,在综合并审慎考虑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早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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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实施主体:凯莱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建设,预计一期工程建设期24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109,13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136.97万元,预备费为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5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项目。
6、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将新建多功能生产车间若干座、综合楼1座以及其他研发生产辅助配套设施;为保障化学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质量,一期工程还将购置生产研发设备和装置504台(套),辅助设备1718台/套以满足多种重大疾病治疗领域创新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所需。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凯莱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凯莱英)
法定代表人:韦建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年09月29日至2040年09月28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状况:江苏凯莱英于2020年9月29日注册成立,暂时处于筹备期,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而根据Pharma projects发布的《Pharma R&D Annual Review 2020》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研发管线项目数预计达到17,737个,较2019年增长9.62%,其中,临床前至临床早期项目占比高达84%,临床三期及以后的项目达到2,881个。伴随全球创新药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凭借在成熟小分子创新药赛道的深厚技术底蕴、良好的客户信誉以及与国际接轨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服务项目囊括多种重大疾病和罕见病治疗领域,且项目储备丰富,项目结构合理有序。
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 “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在全球医药行业CDMO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的背景下,为顺应全球医药产业的发展趋势,抢占医药外包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先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莱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拟在镇江新区投建“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该项目将依托公司在化学药领域积累的连续性反应技术和生物酶催化技术等被视为药物制造行业最尖端的技术解决方案的诸多绿色制药技术,打造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进一步推动现有研发生产综合服务能力向更高水平和规模化提升的同时,极大地推动国内外治疗精神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类疾病、免疫性系统疾病以及抗肿瘤、抗肝炎药物等创新药研发与上市进程,从而提高我国医药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医药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制备水平。
②项目建设有利于加速我国多种重大疾病治疗领域创新药物的上市进程,增强国际影响力
该项目将以公司多项领先的绿色制药技术为依托,持续推动相关技术在多种重大疾病治疗领域创新药物制备方面的转化应用,满足我国及区域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有利于打破国外制药巨头对相关创新药的技术封锁,加速创新药的上市进程,从而提升我国创新药物的研发与制造技术水平,推动区域乃至国内医药产业升级,增强国际影响力。
③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制药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环境问题现已成为我国制药行业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本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凯莱英在项目实施伊始,就高标准要求,通过对制药工艺的持续优化、质量和EHS保障,达到安全生产、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减少三废排放和能耗的目标,属于绿色制药技术成功指导制药工艺的典范,必将引领制药业朝着更加健康美好、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90,000万元,净利润28,612.49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10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77%,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所涉及的备案、环评等程序
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备案手续已完成,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镇新审批发备[2020]439号,并已取得相应的土地权属证书。目前该募投项目环评等程序尚在办理中。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暨新增募投项目是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将快速补充公司小分子CDMO业务急需的产能瓶颈,持续巩固公司小分子CDMO市场份额,缩短公司为国内创新药企的服务半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成熟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新设募投项目是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新增募投项目有利于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凯莱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一创业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2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9.6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
二、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9.6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 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2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
3、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3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以“现场会议+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与方式
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15:00-17:00
会议形式:现场+网络视频直播
(一)现场会议参会方式:
现场会议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新华路3360号于家堡洲际酒店4层多功能厅。
现场会议参与方式:请参与现场会议的投资者于2021年4月22日(周四)17:00前通过邮件方式提前进行预约报名,预约报名时您可将关注的问题以及参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为保证现场会议的召开质量,现场参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周四)17:00,逾期未报名的投资者不便安排参加本次现场会议,亦欢迎以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参会。
咨询电话:022-66389560
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二)投资者线上参与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
1、登陆如下网站参会:
http://content.weijieyao.com/#/?id=6075493cc80f335e0613243b&type=meeting
2、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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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首席运营官杨蕊女士,首席财务官张达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向科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独立董事张昆女士,保荐代表人李兴刚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如遇特殊情况现场参会人员会有所调整。
三、问题征集
广大投资者可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管理层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四、其他事项
1、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3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五亿美元额度内(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结构性掉期等相关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度开展以保本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合约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六、外汇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所处CDMO行业特点,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未来公司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可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内部控制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对金融趋势的合理预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面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的风险,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在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内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凯莱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凯莱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5、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