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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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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1元/股(含)。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实施了回购计划,并披露了相应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2、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海容”)。该合伙企业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嘉兴海容合伙份额人民币9900万元。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已于2021年3月30日完成首轮实缴出资,且实缴资金已进入基金财产账户,至此,基金募集完毕。后续,嘉兴海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

  3、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并通过香港泰嘉设立相关下属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泰嘉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拟与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香港汇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SPV”,暂定名,以实际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香港泰嘉出资人民币51万元,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

  (3)香港SPV设立后,拟在越南独资设立“越南汇嘉精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LATINTEK PRECISION (VIETNAM) LIMITED)”(以实际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从事精密制造相关业务。

  目前,上述事项有序开展中。

  ■

  4、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5、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0年11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1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28%,最高成交价为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2,931.5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4、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7,399股,占公司总股本1.1035%,最高成交价为 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189,262.21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5、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55,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51%,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695,044.8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6、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55,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51%,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695,044.8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7、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08,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94%,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909,766.3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8、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4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27%,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627,984.0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9、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00,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099%,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740,594.0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10、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99,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690,252.0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4月15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2021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4,90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9,047,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1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856,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9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06,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6,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11,议案13至议案1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席了会议,分别代表股份58,897,350股、7,500,000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6至议案18作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9、《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3、《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6、《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0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7、《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0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0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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