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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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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db@sunward.com.cn;互动电话:0731-86407826。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14:00在本公司办公楼601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425,473,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0,465,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75,008,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8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5,414,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4,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860,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6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议案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议案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议案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议案5.00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31%;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323,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3,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02%;反对1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31%;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议案9.00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31%;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355,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31%;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66,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1%;反对4,00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787%;反对4,007,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92,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3%;反对781,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2,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669%;反对78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2021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9%;反对4,136,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35%;反对4,13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9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变更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76,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9%;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5,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083%;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15.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2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6%;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5,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083%;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6.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634,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1,839,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5,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319%;反对1,839,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28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9,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59%;反对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周子豪、赵信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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