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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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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827,776.0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2,947,996,292.68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19,229,6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27,049,725.28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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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昊华科技,原天科股份,通过收购大股东中国昊华下属13家优质企业,转型为先进材料、特种化学品及创新服务提供商。昊华科技下一步的重点发展方向是氟化工、电子化学品和航空化工材料三大业务。昊华科技将以“科学至上”为指引,持续深化“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理念,积极整合业务资源,发挥协同效应,突出主业,军品做足,民品高端。

  报告期内,昊华科技主营业务分为氟材料、特种气体、特种橡塑制品、精细化学品及技术服务五大板块,产品服务于多个国家军、民品核心产业。

  1.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1)氟材料

  氟材料生产工艺以萤石资源为产业链起点,以氢氟酸为基础原料,延伸出含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及无机氟化物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门类。其中,含氟聚合物附加值较高,具有耐化学性、低表面性、低摩擦因数、低介电常数等优良特性,应用领域广泛。

  公司主营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具体包括聚四氟乙烯树脂、新型氟橡胶(生胶)及氟混炼胶、四氟丙醇、全氟丙烯、四氟乙烯单体等,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汽车、纺织等领域。同时,公司部分氟材料产品下游客户涉及军品配套企业或总装企业,在国防工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子公司晨光院作为原化工部直属的科技型企业,以有机氟材料作为主导产业,从事有机氟开发和生产已达五十多年,技术底蕴深厚,科研能力领先地位突出,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研究开发、工程设计、成果产业化、生产经营一体化的氟化工企业。晨光院拥有国内专业的有机氟研发平台,且被依托建设有“有机氟材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国家级、省级科研基地,并据此承担了国家、省级重大有机氟科技项目达40余项,众多技术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其中“一种挤管用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的制备方法及所得产物”获2019年中国专利优秀奖;“高性能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产业化新技术开发”获四川省2019年科技进步一等奖。“全氟烷基乙基(甲基)丙烯酸酯合成新技术及产业化应用”获四川省2020年科学技术二等奖。

  借助领先的科研能力,晨光院形成业内先进技术优势,其中自主研制的国内独家中高压缩比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产品,成功配套5G线缆生产,实现进口替代;开发出第二代低蠕变聚四氟乙烯悬浮树脂等高端含氟高分子材料,填补国内空白;首创环保型分散液产品,有效缓解了海外贸易壁垒对国内分散液市场的影响,且产品在玻璃漆布浸渍、水性涂料等市场已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此外,晨光院在氟材料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转化能力,氟树脂产能达2.5万吨/年,国内第二;二氟一氯甲烷、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等中间体实现配套,部分产品产能居国内前茅;加上晨光院联营公司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氟橡胶产能为7000吨/年,根据市场和成本管控需要,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关停在上海的1500吨/年氟橡胶装置,将在2021安排拆除,氟橡胶产能将转为5500吨/年。

  (2)特种气体

  公司拥有国家重要的特种气体研究生产基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种气体制备综合技术,产品主要为含氟电子气(包括三氟化氮、六氟化硫等)、绿色四氧化二氮、高纯硒化氢、高纯硫化氢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力设备制造、LED、光纤光缆、太阳能光伏、医疗健康、环保监测等领域。

  在含氟电子气体业务领域,公司所属黎明院重点实施了与韩国大成合作建设的2,000吨/年三氟化氮项目,产品广泛应用于蚀刻、清洗、离子注入等工艺,即在半导体生产流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六氟化硫研发的企业,亦是国内仅有的高纯度六氟化硫研制单位,同时公司积极推动六氟化钨等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产品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在洛阳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采用黎明院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生产特种含氟气体总产能4600吨/年,包括3000吨/年三氟化氮、1000吨/年四氟化碳和600吨/年六氟化钨,进一步完善公司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产业链。

  在其他特种气体领域,公司以我国重要特种气体研究基地为依托,主营绿色四氧化二氮、高纯硒化氢、高纯硫化氢、二氧化碳-环氧乙烷混合气(熏蒸剂)、标准混合气体等产品的研制,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并持续作为配套产品服务于我国国防航空航天事业。公司在其他特种气体领域产业化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故多采用“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模式对技术成果加以推广。报告期内,位于大连市松木岛化工园区的新研发产业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未来公司将在技术转化能力显著提升的情况下,形成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高端化、规模化的特种气体产品体系,多年积累的技术领先优势将被充分发挥、效益将充分释放。

  为做强做优做大电子气体业务,2020年7月29日,公司已成立昊华气体有限公司,整合黎明院、光明院、西南院电子气体业务,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及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特种橡塑制品

  公司特种橡塑制品包括特种橡胶制品和聚氨酯新材料,其中在特种橡胶制品领域,公司可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生产具有耐磨损、耐腐蚀、耐油、耐高低温等特殊性能的橡胶制品。具体而言,公司主要从事配套航空航天等行业发展的橡胶制品研制,产品包括橡胶密封制品、密封型材、橡胶软管、胶布制品、航空轮胎、航空有机玻璃等。公司相关子公司曾参与“神州五号载人飞行任务”重要研制配套工作、“我国首次出舱活动任务暨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等国家重点项目,并承担了C919、ARJ21、CR929等飞机密封型材的配套研发、生产任务;公司拥有中国军用航空轮胎的重要生产基地,系空军、海航、陆航的航空轮胎定点研制企业,研发的航空子午线轮胎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公司是国内重要的航空有机玻璃研制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军用航空领域。

  同时,公司深耕工程橡胶产品及橡胶模压制品,如盾构管片弹性橡胶密封垫、遇水膨胀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道和水泥顶管用橡胶密封件等,产品用于高铁车辆、工程机械领域,服务于核工业、石油化工、金属冶炼、矿山机械、水利电力、交通运输、建材环保、医疗卫生等行业,其中部分产品成功配套上海地铁、北京地铁、天津地铁、广州地铁、成都地铁、武汉越江隧道、南京长江越江隧道、上海黄浦江隧道等建设项目。此外,公司不仅系全国重要的气象气球研制企业,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高,并远销国外,并且在个人防护装备等方面亦具有较强的可持续自主研发能力,弹衣、防毒服、火箭推进剂加注专用防护服等产品在防化部队作训、抗震救灾、航天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聚氨酯新材料领域,公司主营产品为经选配、改性的组合料或浇注型系统料以及少量制品,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包括汽车、建筑、家居、冶金、能源、电子电力、体育、服装、印刷等。公司子公司黎明院为依托建有国家反应注射成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聚氨酯弹性体河南省工程实验室,亦是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公司不断突破产品性能瓶颈,凭借研发优势,有效缓解了我国对国外聚氨酯材料生产技术的严重依赖,如阻燃环保型高性能类聚氨酯材料,相关指标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能够取代进口材料满足市场对环保性的要求,并同时兼具良好的阻燃性能;玻纤增强聚氨酯材料首次在国内成功替代客车的原有部件,不仅性能改善明显,而且制品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可节约原料,有效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空白。

  (4)精细化学品

  公司精细化学品涵盖特种涂料、催化剂、化学推进剂及原材料等,多系公司所属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而成,与技术服务业务协同发展。

  公司主营特种涂料产品包括海洋涂料、航空航天用特种功能涂料、工业重防腐涂料等,客户覆盖军、民品多个领域。公司作为国内仅有的具有整船配套涂料研制能力的企业,产品可运用于从水线上、下到船舶舱室各部位,包含从常规涂料到特种涂料,从底漆、中间层到面漆的全船配套涂料产品,涵盖新造船、船舶坞修、维护及保养等配套服务,并为不同功能的船舶提供不同涂料应用配套体系。公司研制的航空航天用特种功能涂料定制化特征明显,品种较多,包括水基耐高温防腐蚀涂料、空气干燥修补漆、示温涂料、新型飞机油箱用保护涂料、飞机内外蒙皮及结构件保护涂料、透波涂料等,耐热防腐等性能优异,能够满足航空发动机油管、空气管、壳体、叶片等零部件、结构件和设备的保护需求。此外,公司在工业重防腐涂料、环保型涂料、防火涂料等方面的研制能力亦较为突出,产品在石油化工、海洋工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及能源设施等应用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公司在转化催化剂领域研究时间属业内最长,主要产品包括适用于以轻油、天然气、油田气、焦炉气、炼厂尾气、煤制油尾气等为原料的转化装置的天然气转化(镍系)催化剂和燃料电池催化剂,适用于以煤造气、焦炉气、天然气、炼厂尾气、电石气等为原料合成甲醇的装置的甲醇合成(铜系)催化剂,相关技术始终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此外,公司子公司黎明院是国内蒽醌法制过氧化氢技术的创始企业,综合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相关高效钯催化剂及配套工作液体系受到市场追捧。

  (5)技术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个甲级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资质,掌握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碳一化工、工业排放气净化与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及其他化工多个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能力。

  公司依托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为客户提供变压吸附(PSA)工艺技术工程设计、技术转让、相关变压吸附成套装置(包括专有配套的阀门等)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系全球三大PSA技术服务供应商之一。西南院“典型工业副产气模块化净化提纯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四川省2020年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此外,公司不断将技术服务能力与其他化工细分领域的领先产品技术相结合,拓展技术服务应用范围,为用户提供设计和技术咨询,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方案,以及工程承包等综合服务业务,同时通过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增加配套产品需求粘性,协同促进产品销售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科研为驱动力,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协同发展的盈利模式,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凭借研发优势,承接国家、地方科技部门发布的军、民品科研项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巩固竞争优势,促进领先技术产业化,对外提供相关产品规模化或定制化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通过组合销售发挥多元化产品之间协同配套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及议价能力,同时打造“以军促民,以民保军”的军民品布局合理、协同促进的业务模式。此外,公司依托技术优势对外提供化工多领域EPC、设计及咨询业务,并以此增加配套产品需求粘性,协同促进产品销售业务。

  1.技术研发

  根据国家、省部级科技部门对外发布公开的项目指南,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编制可研报告参与竞标,经评审中标后,就相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签订技术协议,公司将根据年度科研研制计划统筹安排科研项目的开展。同时,公司亦根据产业发展分析自主选择一些市场潜力较大、对自身持续保持竞争优势起到推进作用的科研项目,自主发起立项并组织相应技术团队开展研究工作。此外,公司可根据第三方用户单位提出的研发需求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2.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采购模式多为以产定采,由生产部门编制需求计划单,经批准后提交生产经营部门执行。在采购价格审核方面,公司设立了多级审批制度。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确认合格并经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由营销部门获取订单并根据阶段性销售计划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实际市场需求生成具体生产方案,并相应合理组织日常生产安排。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方式。对于民品市场,公司根据搜集的市场信息、持续跟踪客户,通过协商明确客户需求后签订销售合同,民用产品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和必要的利润率,与客户协商进行确定。对于军品市场,公司与客户通常直接签订全年销售合同,并根据实际订单对应开展业务,军品定价有两种方式,一为成本加成,并报军方审定的方式予以确定,二为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和必要的利润率,与客户协商或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确定。

  3.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经营模式为基于自主开发技术的技术转让和围绕这些技术开展的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工程技术服务。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运作的实际需要,公司依法采取采购和施工分包模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1.经济形势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全球制造业PMI从2020年2月份到6月份连续5个月低于50%。中国经济在2020年初出现断崖式下滑,2月份中国制造业PMI出现了35.7%的新低。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自3月份起,中国制造业PMI回升至荣枯线之上。下半年,随着疫情的不断缓解,国家通过积极拉动内需,经济形势逐步向好。2020年我国经济增速约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2.行业分析

  (1)氟化工

  我国氟化工行业经过六十多年发展,已形成了含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和无机氟化物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门类,同时凭借上游萤石资源,市场空间日益扩大,为未来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我国的氟化工产业已突破绝大部分大宗、中低端氟化工产品的技术垄断,并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发达国家部分含氟产品已逐步向中国转移。随着国内氟化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氟化工产业将同时具有资源优势和国际范围内的市场优势。

  其中,含氟聚合物附加值较高,是细分领域中发展较快、具有前景的产业之一。目前,已产业化的含氟聚合物主要包括PTFE(聚四氟乙烯)、FEP(全氟乙烯丙烯共聚物)、PVDF(聚偏氟乙烯)、PVF(聚氟乙烯)及FKM(氟橡胶)等。PTFE系列是最重要的氟聚合物,产销额占据全部含氟聚合物的一半以上。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PTFE上半年需求欠佳,库存积压,市场供大于求,价格难以支撑,利润微薄;8月底开始,受北美极端天气影响,全球厂家开工负荷降低,市场供应不足,加之前期价格低位,下游有意向囤货,PTFE行情得以小幅推涨;进入四季度,下游厂家逐步进入开工旺季,整个市场大幅跳跃,成交价格不断攀升,市场行情开始回暖。

  (2)特种气体

  近年来我国国内特种气体行业在国防工业、科学研究、机械制造、医疗健康及集成电路等产业的带动下实现快速发展,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与日俱增,据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已超过260种,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不可缺少的基本原材料。

  特种气体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全球市场已形成由少数几家具有技术优势的跨国气体企业占据多数份额的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长期以来我国特种气体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但随着国内特种气体生产企业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国产特种气体部分产品逐渐实现进口替代。

  作为集成电路、平面显示器件、半导体等的关键原材料,特种气体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及《中国制造2025》等宏观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的助推下,成为国家重点发展或鼓励性产业,将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显著增长。

  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各地多条高世代线建成投产或处于建设中,对三氟化氮等电子气体的需求持续增加,国内三氟化氮主要生产企业均在大力扩充产能,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2020年,韩国三星、LG等公司宣布今年内彻底关闭位于中国、韩国的LCD面板厂,随着韩国面板企业的相继退出和5G等新基建加速推进,利好于国内面板等行业,对上游三氟化氮等电子气体的销售市场是利好消息。但受疫情影响,面板下游显示类产品消费乏力。随着国内经济社会运行正常秩序加快恢复,面板出厂价格止跌回涨,三氟化氮等电子气体价格下降的压力也将有所缓和。

  (3)特种橡塑制品

  公司特种橡塑制品主要包括非轮胎橡胶制品、航空轮胎橡胶制品、航空有机玻璃及聚氨酯新材料等。其中,板块主要产品非轮胎橡胶制品、航空轮胎橡胶制品情况如下:

  ① 非轮胎橡胶制品

  非轮胎橡胶制品主要包括胶管类、胶带类、胶辊类、胶布类、橡胶密封制品类等。中国橡胶工业结构经过不断调整,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品系种类数量和多种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据统计,我国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实现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全行业链GDP贡献近4,000亿元。随着“中国制造2025”快速推进,中国经济正逐渐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扩张转变,中国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的发展已进入全球的视野。

  需求方面,报告期内随着近年来下游航空、航天、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油田等领域发展向好,非轮胎橡胶制品市场整体需求稳中有升,特别是在大飞机、高铁等新兴产业领域的需求增长迅速,C919客机确认订单和意向订单数量持续增加;中俄合研大型宽体客机CR929蓄势待发,首架原型机计划在2025年首飞,产业化需求迫切。此外,行业内低端产品产能相对过剩,迫于环保及盈利方面的压力,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生存难度逐年加大;随着下游行业的转型升级,市场需求的产品性能及品质逐渐提升,市场对高端橡胶零部件制品的需求呈现增长的态势。

  供给方面,非轮胎橡胶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但鉴于不同细分领域的客户需求、技术要求各异,非轮胎橡胶制品企业多进行定制化生产,特别是在高端产品市场,因此非轮胎橡胶制品市场基本保持供求平衡。

  ② 航空轮胎橡胶制品

  据统计,全球航空轮胎生产能力约每年2,500万条,米其林集团公司、普利司通公司、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占据了全球主要市场份额。在我国,民用、通用航空业每年消耗的航空轮胎仅小部分由国内企业提供,国产化率平均不到10%,军用航空轮胎领域本土企业发展空间较为广阔。根据《世界空中力量2017》,未来10年我国空军海军将新增军用飞机约2000-2500架,航空领域的发展将显著拉动航空轮胎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空军、海军等部队对航空轮胎的订货需求呈稳定增长趋势。供给方面,由于受技术、人才、行业特殊性等影响,目前进入军用航空轮胎细分领域的企业数量有限,以曙光院、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三家为主,以需定产,供求状况较为平衡。

  (4)精细化学品

  精细化学品一般是指具有特定应用功能的化工产品,特点包括品种多,更新换代快;产量小,定制化需求普遍;具有功能性或最终实用性;配方、工艺等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密集度高,附加价值高等。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精细化学品主要涵盖涂料、催化剂、化学推进剂及其原材料等。

  ①涂料

  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2020年全国涂料产量2459.10万吨,同比增长2.6%。营业收入3054.34亿元,同比下降2.8%;利润总额累计为245.97亿元,同比增长5.5% 。“十三五”初期,涂料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普遍居高;“十三五”中期,面临环保压力、宏观调控、市场导向等因素,部分企业增速进入转折点;“十三五”后期,总体增速平稳,市场格局相对稳定。

  目前,我国涂料行业规范化程度较低,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涂料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型涂料企业数量占据了整个行业数量的95%以上。其中,大部分企业集中于低端领域,而船舶涂料、汽车涂料、防腐涂料、风电涂料等高端领域所用优质涂料却供不应求。

  ② 催化剂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催化剂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对近几年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催化剂行业销售收入逐年上升,年复合增速达5%。其中,随着关键性技术得到突破,煤化工、页岩气化工、生物化工、天然气化工等有望多点开花,相关化工催化剂发展拥有较好前景。

  公司通过技术服务协同带动催化剂生产、销售,鉴于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PSA技术,同时子公司黎明院亦为蒽醌法制过氧化氢国内创始企业,故在我国化工领域持续进行的建设投资拉动下,公司催化剂业务市场空间较大。未来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催化剂在下游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凸显。

  ③化学推进剂及原材料

  我国化学推进剂技术历经几十年的努力探索和艰苦攻关,从“两弹一星”战略工程到神舟载人航天工程等,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国推进剂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多种战略战术武器型号,为我国国防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化学推进剂及原材料的技术主要来源于对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的跟踪和在此基础上的自主研发,目前已经成熟应用和取得较大研制进展的有丁羟推进剂、硝酸酯增塑的聚醚高能推进剂、改性双基推进剂等。近年来,随着国内研究条件的明显改善,化学推进剂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某些产品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需要更为先进的推进剂及原材料以装备我军新一代高突防机动战略导弹发动机、新一代地地战术导弹发动机、新型高速防空反导发动机、远程空空导弹发动机、新一代超音速巡航发动机等,这将为化学推进剂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创造较为广阔的市场基础。

  (5)技术服务

  化工技术服务主要与化工、石化、天然气化工、和煤化工等领域的运行与投资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呈正相关关系,并与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呈正相关关系。

  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在 2016 年开始的景气周期中经历了一轮扩张,并于 2019 年开始出现回落。2020 年第一季度,在新冠肺炎影响各行业开工的情况下,化工行业各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大幅下降,均为负增长。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化工行业投资逐步复苏。2020年,化工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增速同比回落1.4个百分点。未来我国化工技术服务仍会高速发展,前景广阔。同时,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为国内石化行业技术服务带来海外市场。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在氟材料、特种气体、特种橡塑制品、精细化学品及技术服务等领域具有科研基础、技术专长,承担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拥有一批科技成果,技术底蕴深厚,科研能力领先地位突出。公司多个子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多项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转化能力,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技术填补国内空白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氟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由于应用市场广阔,技术更新较快,设备专用性强,故对企业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子公司晨光院作为原化工部直属的科技型企业,以有机氟材料作为主导产业,从事有机氟开发和生产已达五十多年,技术底蕴深厚,科研能力领先地位突出,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研究开发、工程设计、成果产业化、生产经营一体化的氟化工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及技术领先地位。此外,公司技术转化能力突出,在氟树脂、氟橡胶及部分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能力方面亦居国内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制的中高压缩比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已实现进口替代,成功配套5G线缆生产。

  在特种气体领域,公司子公司黎明院系最早从事六氟化硫研发的企业,亦是国内仅有的高纯度六氟化硫研制企业。同时,公司积极与国际领先企业合作,开展三氟化氮产品的研制工作,为匹配行业需求,打造公司核心成长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与韩国大成产业气体株式会社(DIG)合作开展的2000吨/年三氟化氮项目全面达产且维持高利用水平,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及成熟的销售渠道,已成为国内领先三氟化氮供应商,与京东方等下游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固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硒化氢和绿色四氧化二氮等,已成功实现进口替代,在细分军品领域内,具有领先优势。

  在特种橡塑制品领域,公司拥有五十余年橡胶制品的研发和配套经验积累,拥有一批科技成果,综合研发实力较强。其中,橡胶密封制品主要为国防军工、大产业配套产品,产品质量可靠,市场认知度较高,尤其在航空领域地位突出;军民领域兼用的航空橡胶密封型材在业内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子公司曙光院在成立之初就是为军用飞机轮胎配套组建,是我国仅有的同时具备开发、生产、检测飞机轮胎能力的企业,于2008年研发成功我国首条子午线航空轮胎,打破国外垄断,目前已有3个规格实现批量生产,配套国产多代战机和大型运输机,无论是科研开发还是生产及服务,在军用飞机轮胎领域拥有无可替代的地位。此外,公司通过拓展化学推进剂及其原材料相关技术的应用,在聚氨酯新材料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及技术领先地位。综上,公司在特种橡塑制品领域内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及领先地位。

  在精细化学品领域,公司已研制开发出数十种液体推进剂、固体推进剂原材料以及其它军工配套材料,并被广泛应用于多种战略、战术武器,以及航空航天相关国家重点工程;能够解决整船配套、航空航天配套及工业防腐等领域的涂装需求,在特种涂料方面具有显著研发优势;针对国内复杂的地质结构,开发了经改性的地铁盾构用泡沫剂和密封油脂系列产品,产品性能优异。总体而言,公司在精细化学品若干细分领域内依托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形成技术领先优势,已逐步形成“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的市场竞争力及领先地位。

  在技术服务领域,公司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PSA)优势明显,系全球三大PSA技术服务商之一。此外,公司通过将领先的化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及经验与多个化工细分领域领先技术相结合,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服务领域已实现显著拓展,在行业内逐步形成技术领先的竞争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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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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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 年12月新增收购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中昊贸易,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自在最终控制方控制时起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因此,本报告对合并日之前的所有财务数据均进行追溯重述。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22亿元,同比增长10.1%,完成目标的105.72%;利润总额7.27亿元,同比增长14.92%,完成目标的109.6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827,776.0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2,947,996,292.68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19,229,6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27,049,725.28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制定的,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昊华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 债权和债务核销主要情况

  本次核销债权包括应收账款10笔金额共2,289,447.00元,其他应收款1笔2,229,361.80元,合计债权共计11笔4,518,808.80元;核销原因为:

  (1)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查债务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后与债务人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本次核销债务金额包括应付账款75笔536,204.26元,预收账款2笔2,940元,其他应付款4笔8,535.00元,合计债务共计81笔547,679.26元;核销原因为:

  (1)债权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5年以上小额尾款,债权人已无法取得联系。

  2.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0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547,679.26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为0.08%,对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核销后公司将依据《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账销案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保障资产的后续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实施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债权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1.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公司预估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7,729.12万元,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6,249.15万元。

  2. 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1,436.17万元 。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张金晓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单位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故为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及服务性关联交易均公平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总体融资担保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4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原因和依据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债权和债务核销主要情况

  (一)本次核销债权包括应收账款10笔金额共2,289,447.00元,其他应收款1笔2,229,361.80元,合计债权共计11笔4,518,808.80元。

  核销原因为:

  1.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查债务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后与债务人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二)本次核销债务金额包括应付账款75笔536,204.26元,预收账款2笔2,940元,其他应付款4笔8,535.00元,合计债务共计81笔547,679.26元。

  核销原因为:

  1. 债权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 5年以上小额尾款,债权人已无法取得联系。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0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547,679.26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为0.08%,对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已核销资产的后续管理

  核销后公司将依据《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账销案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保障资产的后续管理。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债权债务的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次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债权债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实施2020年度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债权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核销事项。

  九、上网公告附件

  1.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拟将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申嫦娥、许军利、李群生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估的2020年度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729.12万元,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36,249.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1,436.17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宁高宁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化肥、农药经营(化学危险物品除外)、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

  1.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胡冬晨

  4.注册资本:(人民币)422,121.9275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矿、石油化工、化工装备、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组织生产、仓储、销售;汽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镍、镁、铜材、铝材、铂族金属的销售;承包经批准的国内石油化工工程;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昊华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施洁

  4.注册资本:(人民币)84,122.5万元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幢商业2号

  3.法定代表人:魏全亮

  4.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 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泰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黑元)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16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家贵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按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批发【仅限票据交易】,有效期至2022年5月16日)、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总承包;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质检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计算机开发;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昊黑元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昊华(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新津县邓双镇兴化十路777号(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何伟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技术、环保技术、气体分离技术、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技术转让、咨询及相关工程设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病虫害防治;气体分离成套装置、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成套装置、特种气体(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化工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有机肥料、预包装食品(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按核定的项目和时限经营)、食品添加剂的制造、销售;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昊成公司是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淄博高新区济青路29号

  3.法定代表人:刘沂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粗硫酸钾、粗磷酸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星东大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有机硅)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

  3.法定代表人:张立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4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有机硅新材料(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食品级硅橡胶材料、医疗级硅橡胶材料、有机硅制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化学合成材料、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液氯罐装(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劳务服务;房屋、土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星火有机硅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慕)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奉贤化学工业区苍工路105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氟橡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其他橡胶产品和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是本公司参股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大成(广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广州)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达路11号

  3.法定代表人:李在益

  4.注册资本:384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佣金代理;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制造;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6.关联关系:大成广州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方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大成(合肥)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合肥)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住所: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305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李在益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和其他产业用氨气(NH3)的生产、充装、销售;产业用一般气体、特殊气体和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专业设备和测定仪制作(以上为筹建、待取得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查合格证后方可经营);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方的配套服务,产业用一般气体:氧气(O2)、氮气(N2)、氩气(Ar)、氦气(He)、氢气(H2),特殊气体: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一氧化二氮(N2O)、氨气(NH3)、乙硼烷(B2H6)、三氯硅烷(SiHCl3)、氟气(F2)、六氟化硫(SF6)、三氟化硼(BF3)、三氟化氮(NF3)、六氟化钨(WF6)、四氟化碳(CF4)、六氟乙烷(C2F6)、三氟甲烷(CHF3)、八氟环丁烷(C4F8)、八氟丙烷(C3F8)、甲烷(CH4)、乙烯(C2H4)、乙炔(C2H2)、乙烷(C2H6)、丙烷(C3H8)、氯化氢(HCL)、三氯化硼(BCL3)、氢溴酸(HBr)、四氯化碳(CCL4)、氙(Xe)、氖(Ne)、乙醛(C2H4O)、丙烯(C3H6)、硒化氢(H2Se)、一氧化氮(No)、氯气(Cl2)、砷化氢(AsH3)、氪(Kr)、硅烷(SiH4)、磷化氢(PH3)、二氯二氢硅(SiH2Cl2)和化学品(三甲胺(TMA))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和资质的凭许可证和资质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

  6.关联关系:大成合肥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方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Daesung Industrial gases. co.,LTD(以下简称:Daesung)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韩国首尔市九老区京仁路622号(邮编:152-888)

  3.法定代表人:李在益

  4.注册资本:200亿韩元

  5.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大宗/特种气体,气体现场供应、管道供应、设备供应等服务。

  6.关联关系: Daesung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橡院)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高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制造工程轮胎、垫带、橡胶制品;主办《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期刊(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利用自有《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杂志发布广告;施工总承包;橡胶、橡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工业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工程、橡塑工程、环境工程污染防治工程、压力容器及管道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轮胎质量检验;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销售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轮胎;租赁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软件开发,机电设备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北橡院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南京)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389号

  3.法定代表人:王浩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3764.0586万元

  5.经营范围: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饲料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安迪苏南京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辰)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南通开发区江港路118号

  3.法定代表人:庞小琳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经营);环氧树脂(中间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塑料及改性、彩色显影剂系列、双酚A、化工产品(危险品、有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南通星辰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蓝星(北京)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技术)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2号楼一层106室

  3.法定代表人:郝志刚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星技术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宇)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55号

  3.法定代表人:杨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5.经营范围:航空轮胎、车辆轮胎、橡胶杂品、胶粘剂、汽车(小轿车除外);采购、销售生产轮胎用原材料、专用通用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桂林蓝宇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中心)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53号

  3.法定代表人:揭玉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中国化学工业年鉴》、《中国化工贸易》、《中国化肥信息》、《中国化工报导(英文版)》、《中国化工信息》、《化工新型材料》、《精细与专用化学品》、《现代化工》、《化工安全与环境》、《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清洗世界》、《多晶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出版(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化工信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上述期刊发布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提供化工文摘服务;主办、承办、组办各类国际展览会、会议、及国内外技术、文化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件、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研制、检测分析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化工技术标准的研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信息中心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九)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晨光)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0号

  3.法定代表人:王联合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5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及相关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研制、测试以及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电气、工业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蓝晨光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5.昊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1年4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成立日期: 2011年01月24日

  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1.4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5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1.6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68号银座和谐广场1202

  1.7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1.8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1.9 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2名

  1.10注册会计师人数:2323名

  1.11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23名

  1.12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8.14亿元

  1.13审计业务收入:30.4亿元

  1.14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1.15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前五名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及专用设备制造业。

  1.16审计收费总额:38.14亿元

  1.17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

  1.18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9 资质情况: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1.20 历史沿革: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鹏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建国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1.姓名:刘海山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支付立信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合计费用为335万元。

  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并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有所增加(立信2019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合计费用为333万元),原因系审计范围较上期增加新收购的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致。

  如公司2021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支付立信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鉴于立信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认为:立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1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1.2 立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1.3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2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我们认为:立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能。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公司代码:600378                                                  公司简称:昊华科技

  (下转B1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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