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9,916,045.06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2,618,914.43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2,261,891.4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1,111,224.42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07,681,718.33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951,083,659.71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 ,共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2,023,988,538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037,592.98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526,046,066.7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业务涵盖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治疗领域以糖尿病及内分泌、心脑血管为主,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GMP和欧盟GMP认证的生产车间。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注册商标:甘舒霖)、甘精胰岛素原料药、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注册商标:长舒霖)、镇脑宁胶囊、糖尿病相关的医疗器械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糖尿病及内分泌治疗领域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等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全面实施以质量、价格、技术、服务为目标的采购策略,通过供应商资质审查、商务谈判、招标比价等方式择优选择,并通过对供应商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挖掘供应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保证供应商体系的良性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以及月度发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完成各期生产计划。为经营提供优质产品,并在生产中加强管理,降低能耗,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
3、销售模式
基于重组人胰岛素(注册商标:甘舒霖)、甘精胰岛素(注册商标:长舒霖)的销售专业性比较强,公司自建专业化销售团队,在糖尿病领域创立自身运营模式。以学术活动引导的专业化市场推广等形式,按照所有市场活动需要不断提高地区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另外公司自建商务团队,负责和商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负责回款等。产品再由商业公司配售到医院,完成整个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1、随着医改深入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药品相关政策,对药企而言产生了巨大影响和变化。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中采购、药品市场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的实施,医药制造业整体面临着量、质、价的全新考验和竞争压力,行业竞争从销售转变为以研发生产端、成本、质量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竞争为重点。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品注册分类征求意见稿以及专利保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在进一步加快药品审批速度、加速创新的同时,鼓励药品研发行业的竞争,鼓励国内的医药创新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升创新药标准并进一步强调临床价值。具有研发创新能力、品牌优势以及具有整合能力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具有高临床价值的产品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赢得行业和市场的认可。
3、在疫情的大背景下,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医保报销,医保对于互联网医疗的支持,将有利于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将推动健康产业的持续创新。
4、带量采购政策全面推进,带量采购的范围和品种也在不断扩大,糖尿病领域品种也是重点。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变革,密切关注并研究行业政策,加强创新研发能力。
5、国家加大了慢病病种的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定,对一批入选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同时对治疗糖尿病不可替代和或缺的胰岛素产品来讲也是发展的契机。因此,公司加强了销售队伍建设,继续深耕具有糖尿病巨大潜力的基层市场。通过“路标”项目、白求恩内分泌项目以及“情系中华,关爱基层”糖尿病教育行动等各种方式加强基层医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效果。现在基础农村大量患者依然没有得到筛查和确认,因此,糖尿病患者的数量在基层依然是个庞大的群体,只是现在受限于基础医生对糖尿病的识别和治疗上。而且基础医院胰岛素使用也限于国家基药目录产品,而东宝胰岛素产品规格符合基础需求,所以依然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6、公司二十多年来,专注于糖尿病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线,产品梯队日益丰富,为公司未来发展形成了强力支撑。公司目前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为二代胰岛素,三代胰岛素甘精胰岛素,并且三代胰岛素其它品种及未来的第四代胰岛素公司均有布局。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注册商标:长舒霖)获批上市,成为国内第三家甘精胰岛素获批上市的公司,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市场地位:公司目前主要产品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注册商标:甘舒霖),甘精胰岛素注射剂(注册商标:长舒霖),通化东宝重组人胰岛素产品上市前,市场份额被外企垄断,经过公司多年来努力,通化东宝重组人胰岛素销售已占市场份额34%以上,居第二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9,21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4%;实现利润总额110,81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99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 年4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据此,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拟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2)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题解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1)2020年8月2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自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公司通过减资方式退出通化统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减资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减资款1,692.72万元并完成减资登记后,不再持有通化统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股权。故自2020年10月1日起,通化统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如下:
■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4月14日报出。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冷春生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9,916,045.06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2,618,914.43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2,261,891.4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1,111,224.42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07,681,718.33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951,083,659.71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2021年3月31日,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共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2,023,988,538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037,592.98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526,046,066.7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会议审议时1名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建立更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机制,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每人4万元/年调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十二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9,916,045.06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2,618,914.43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2,261,891.4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1,111,224.42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07,681,718.33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951,083,659.71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2021年3月31日,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共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2,023,988,538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037,592.98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526,046,066.7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佳鸿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市价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佳鸿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发布(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9.09%。
2、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万喜
经营范围:猪脑加工、纸箱制造、空心胶囊制造、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商标印刷、彩印、表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采购中药提取物、包装物、药用胶囊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建华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购进设备和原辅材料发生的业务以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重组人胰岛素产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德荣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尿素、乙醇、乙腈回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接受环保处理等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其工程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6、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程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保健食品批发。315胰岛素笔、胰岛素针、2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2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销售药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7、通化东宝金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市新华大街329号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建秋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为业主提供休闲服务;房屋出租、场地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金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接受劳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8、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丽景锅炉房16-4-40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采购热力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9、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佳鸿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研究与开发,对外承接药物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加工;药物研发、销售;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其提供研发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10、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玉杰
经营范围:胶囊、片剂、颗粒、合计(含口服液)、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大蜜丸)、软膏剂、糖浆剂、软胶囊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为其提供药品加工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11、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马当镇
注册资本:4,288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春虹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滴丸剂生产、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为其提供药品加工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12、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注册资本:70,000万(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黄椿木
营业范围: 血糖检测仪、血糖检测试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9.43%的股权,系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为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血糖监测产品的大陆唯一,独家之授权经销商。本公司向其采购血糖监测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交易情况意见及所发表的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临2021-02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51,083,659.71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共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已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2,023,988,538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037,592.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规划及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决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既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又充分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日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1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thdb600867@thdb.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 11:00-12: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届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情况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23日上午 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冷春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苏璠女士,总会计师迟军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栋先生(负责销售),董事、副总经理张文海先生(负责销售)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年4月23日上午 11:00-12: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1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thdb600867@thdb.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35-5088025 5088126
电子邮箱:thdb600867@thd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1-02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0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下午16:00点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二)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邮政编码:134123
(四)联系电话:0435—5088025 5088126
传 真:0435—5088025
(五)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吸收合并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名,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度业务收入 2.4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刘昆,1997 年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娟,2005 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1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运生,1994年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近三年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 1126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89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6,864,659.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208,488.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397,737.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208,488.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787,749.82元,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6]1668号),经鉴证,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5,584,231.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5,000万元全部赎回。
根据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累计已获收益46,679,45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6 月 8 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0,890,000.0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未达计划进度情况
(1)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不及预期。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76,766.17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主营业务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未实现效益。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66,976.20万元全部转为投入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未实现效益。
2、第一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随着近年来市场环境的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且公司的当前产能利用率未达到饱和,第一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扩张重组人胰岛素产能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同时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的产品开发是当前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开发的热点,上述两个项目亦是公司的重点研发项目,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化东宝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通化东宝已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0867 公司简称:通化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