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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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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草酸业务和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一)草酸行业及主要产品情况

  1、草酸行业情况

  草酸行业属于化工行业细分领域,草酸又称乙二酸、修酸,是一种二元酸,因其由两个羧基相连,酸性强于其他二元酸并具有较强的还原性。草酸外观为无色透明晶体,相对于多数强酸,其固体形态便于运输与储存,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容量分析试剂。

  主要应用于制药、稀土、精细化工等行业,近年来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

  ①传统行业需求稳定

  制药行业:制药行业中,草酸及其衍生品一方面作为很多药品的中间体,如用于生产磺胺甲基异恶唑、维生素 B6、周效磺胺、苯巴比妥等;另一方面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酸化,如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维生素B2等。2018年出现制药行业的部分产能因环保限产的情况,化学原料药产量有所下滑。随着环保治理的不断完善,2019年以来相关企业陆续进驻化工园区,行业发展后续有望向好,草酸需求量有望增加。

  稀土行业:稀土金属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严格实行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管理。近年来,国内稀土行业经历着一段漫长的整合阶段,随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广东稀土产业集团、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整合接近尾声,未来稀土产能得到释放,对草酸的需求也会逐步回升。同时,海外重启稀土矿开采,将会拉动我国草酸出口量的扩大。

  ②新兴行业空间广阔

  新兴电子行业:草酸深加工的草酸衍生品是生产电子陶瓷基体和超级电容器的重要原材料,电子陶瓷将受益5G、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发展。超级电容器可以广泛应用于辅助峰值功率、备用电源、存储再生能量、替代电源等不同的应用场景,在交通运输、工业控制、风光发电、智能三表、电动工具、军工等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电子陶瓷、超级电容器等新兴电子行业的发展给草酸的潜在需求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非稀土矿山领域: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环保监管力度的提升、对产品质量的更高要求,除稀土矿山领域外,其他矿山(铜矿、铁矿等)开采中草酸也正在逐渐替代原有的硫酸铵等高污染类材料。国内的铜矿开采领域目前正在试用草酸,如果草酸在该领域的应用得到推广,行业总体需求量亦有望扩大。

  鉴于下游行业需求基本成熟并保持稳定,草酸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集中度亦随之提高。公司是国内外知名草酸生产企业,客户遍及国内外市场,在产品技术和质量、销售及客户环保治理、等方面均保持了行业领先优势。

  2、公司草酸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草酸行业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及草酸衍生品。精制草酸是由工业草酸精制后生成的高纯草酸,产品质量高于工业草酸国家标准。随着下游客户对草酸纯度和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精制草酸需求快速增长。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促进了以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为基础原料的衍生产品相继被开发出来,如草酸盐等。

  公司草酸业务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如草酸盐等。经过多年发展,具备总产能10万吨/年,其中工业草酸产能8.5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1万吨/年,草酸衍生品草酸盐等约0.5万吨/年。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及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丰元”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丰元牌草酸(II型)”、“丰元牌工业用草酸”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

  3、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4、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①工业草酸和草酸衍生品草酸盐的工艺流程

  ■

  ②精制草酸的工艺流程

  ■

  5、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产业链关系图

  ■

  6、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本公司生产草酸所需的原辅料均由公司采购中心下属草酸采购部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公开采购。采购部门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和市场信息,确定每月原辅料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依据采购计划与主要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②生产模式

  公司草酸事业部下辖工业草酸制造部和精细草酸制造部,制造部门根据市场需求订单和自身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整体生产计划,并将计划下达至各制造单元、采购部门等其他部门。各制造部分别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监督并控制生产进度;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类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③销售模式

  公司草酸事业部下设独立销售部门,销售渠道分为内销和外销,销售模式为直销。销售部门根据片区市场划分多个子级销售单位组,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和售后服务,国外客户根据不同情况也会由青岛丰元贸易公司对接业务。需求量相对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的最终用户,公司也会借助贸易类客户进行渠道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草酸业务主要产品情况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及主要产品情况

  1、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情况

  随着锂电池在新能源车、储能、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推广,锂电池及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锂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和电池外壳几个部分组成。正极材料是锂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安全性,进而影响电池的综合性能。

  目前,主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和三元正极材料,根据其特点不同,应用领域也不同。虽然在疫情因素影响下,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略显不佳。但是随着小动力、储能等市场的崛起以及下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复苏,2020年国内各锂电原材料产量录得正增长,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其中磷酸铁锂表现最为亮眼,年度产量同比增幅超过45%。

  据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四大正极材料总产量51.9万吨,同比增长20.8%,其中磷酸铁锂材料表现强势,产量达到14.2万吨,同比增长45.7%。钴酸锂与锰酸锂正极材料的产量分别为7.38万吨及9.2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4.8%及21.6%;三元材料产量增速7%,全年总量为21万吨。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20万辆,分别达到23.5万辆和24.8万辆,环比增长17.3%和22.0%,同比增长55.7%和49.5%。2020年1-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我国动力电池总装车量约为63.6Gwh,同比增长2.3%。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累计38.9GWh,占总装车量61.1%,同比累计下降4.1%;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累计24.4GWh,占总装车量38.3%,同比累计增长20.6%,是驱动装车量整体同比上升的主要产品。

  随着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磅文件,对新能源汽车及产业链发展形成长期利好。《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车销量占当年新车销量约20%。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2、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现有正极材料产品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NCM)两大系列,多种主要产品型号。其中磷酸铁锂产品主要用于储能、商用车和动力电池领域,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

  公司自2016年开始,就确定了向新能源锂电产业进军的发展战略,经过五年左右的技术储备和建设投入,已经形成了现有8000吨正极产能(5000吨磷酸铁锂、3000吨常规三元),在建9000吨(5000吨磷酸铁锂II期、2000吨常规三元II期,2000吨高镍三元示范线),合计1.7万吨的正极材料产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1万吨高镍三元材料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拥有2.5万吨正极材料产能。

  3、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4、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①磷酸铁锂工艺流程:

  ■

  ②常规三元材料工艺流程:

  ■

  5、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关系图

  ■

  6、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签署长期供货协议并会根据产品价格波动采取及时、灵活的采购机制,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品质稳定和有利的采购成本。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选择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进入采购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②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计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销售部门根据销售情况、交货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市场开发进展,拟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产品库存及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根据实际订单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在品质管理方面,品管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③销售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取直销模式。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或目录,并根据客户订单和产品需要,调整产品参数指标,实现稳定供货和货款回笼、售后跟踪服务及技术交流等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产品情况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1.01%。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这一年也是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波动起伏十分复杂的一年,公司下游草酸和新能源锂电池行业面临疫情与行业波动的双层影响,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

  报告期内,面对着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市场风险上升;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建设的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面临较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研发投入支出及有息负债增加、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均对整体经营增加了显著压力。尽管疫情的影响及行业在2020年下半年逐渐消退并有所回暖,但产业链传导至公司现有业务恢复速度未达预期,2020年公司业绩由盈转亏。

  报告期内,公司在资本市场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顺利取得了证监会审批通过,这是公司在资本市场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经营方面,公司通过积极推进向“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的战略转型,以传统优势产业草酸业务为依托,持续加快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建设与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有效决策,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在传统草酸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业务板块,加大技术研发、产品品质提升、生产管理、货款回收等多方面建设和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战略板块的投入力度,利用行业下半年以来的有利回暖局面,不断开发高价值客户和储备人才、技术力量,为公司未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26.39万元,较上年度人民币45,796.60万元下降2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920.30万元,较上年度人民币1,132.77万元下降357.8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0,698.70万元,较上年末人民币92,780.52万元增长19.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4,709.61万元,较上年末人民币58,502.37万元减少6.48%。

  (二)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由草酸业务和正极材料业务两个板块构成:

  1、草酸业务

  2020年,公司传统优势业务草酸板块基本保持稳定,总计销售约6.5万吨,草酸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2.05亿元;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草酸系列产品海外销售额同比下降约14.06%。

  2、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2020年,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尽管面临行业变化带来的剧烈竞争及波动影响,但公司始终坚持战略转型不动摇,仍然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先期投入建设的高镍三元2,000吨生产示范线采购高端设备高水平建设。截至目前,高镍三元2,000吨生产示范线已经基本安装完毕并于2021年2月进行了设备试运行调试。在现有业务市场(磷酸铁锂及常规三元产品)方面,全年常规三元材料销售保持稳定,磷酸铁锂由于市场价格低于生产成本较大,以及前三季度原有客户订单减少、新客户开发需要时间等因素,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入在磷酸铁锂的高价值客户开发与技术升级方面,持续开拓比亚迪、天津力神等优质客户,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为了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实力,公司于2020年12月同中国科学院青能所达成共建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科丰元高能锂电材料研究院,利用国内知名研发团队合作的契机,在高能量锂电材料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落地方面进行了前瞻性布局;

  经过先期的产能建设、试生产和产能爬坡等阶段,公司正极材料业务已实现具备量产的产能8,000吨,包括磷酸铁锂一期项目(产能5,000吨/年)和常规三元材料一期项目(产能3,000吨/年);在建产能9,000吨,包括磷酸铁锂二期项目(产能5,000吨/年)、常规三元材料二期项目(产能2,000吨/年)和高镍三元示范线(产能2,000吨/年),公司预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募投项目建设投产后,公司将具备2.5万吨正极材料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锂电正极材料销售量约1,600吨;销售额约1.32亿元。

  2020 年度是对公司充满挑战的一年,亦是积累与蓄势的一年;随着锂电池行业整体回暖,公司正极材料业务正逐步加强市场客户开拓、提升技术和产品研发水平,对产能消化及未来业绩改善均会有积极影响;2021年,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水平,做强做大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板块。

  (三)其他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 号)。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2、投资公司赣州中辰股权转让

  2021年1月,公司与投资公司赣州中辰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赣州晨光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州中辰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赣州中辰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5.3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赣州中辰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20%股权作价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赣州中辰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3、南京莱华草酸项目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南京莱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科技”) 及自然人朱月华、朱林签订了《南京莱华草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拟按照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值对莱华草酸增资不超过 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莱华草酸 51%股权。根据上述《南京莱华草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丰元股份有权以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正式增资合同的签约和履行主体。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公告《南京莱华草酸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精细拟向莱华草酸增资 2,226.41 万元以控股该公司,控股比例为 52.50%。依据《南京莱华草酸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合同》约定,待“与开工建设、投产生产运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等出资先决条件成就后,双方办理交割手续。截至目前,原股东各方正在履行合约义务,积极办理项目开工前置手续,其中部分审批手续尚在办理之中,因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尚未对莱华草酸进行实际出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57.80%,主要原因系因疫情影响订单及销售收入下滑、计提资产减值以及期间研发费投入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5、 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新的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预计执行新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02,999.58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39,033.11元。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故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2019年度股利分配为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819,416.78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2,980,383.6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117,628,093.34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由盈转亏,且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未来正极材料产业发展仍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和投入,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品种为:不限于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同意根据需要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综合授信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

  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元股份”)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精细”)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文件为准。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所列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到期后展期对应的担保额度;

  2、丰元锂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原因是:其负债构成主要来源于向母公司借款约3.48亿元,用于支持丰元锂能正极材料业务建设及发展所需,未来随着其业务发展并改善,资产负债率将逐渐降到合理水平。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521号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经查询,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中兴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制草酸、草酸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预计情况,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相关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外部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本次担保事项仅针对全资子公司,无须共同担保或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前述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1%;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七、其他

  1、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担保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批准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等。

  2、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

  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

  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确认。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1、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2020年10-12月,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646.9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0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2020年1-12月,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070.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2020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总体情况

  2020年1-12月,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1、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受2020年疫情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出现困难,或者发生了不利变化。公司对应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显著上升,经审慎评估、测算,对客户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四季度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7.67万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客户2020年上半年复工复产缓慢,行业竞争激烈。报告期末,磷酸铁锂产品销售价格低位运行,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增加,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存货出现了减值迹象,经测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 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 2020年度其他综合收益781.2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781.20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五)其他相关说明

  重大单项资产计提说明: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46.93万元,将计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46.93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38.97万元。

  本次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为781.20万元。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97万元,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820.1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2021年至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有效期12个月,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光辉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59,61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0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赵光辉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2021年至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赵光辉先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拟以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支持公司的发展。

  赵光辉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赵光辉先生借款余额为15,692,013.89元。除此之外,公司与赵光辉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玉米淀粉、纯碱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玉米淀粉和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玉米淀粉、纯碱期货品种。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拟以公司或子公司进行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实物交割款不占用本额度)。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业务期间为2021年度,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因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以及银行授信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明确规定,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1、鉴于公司发展壮大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战略需求,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的经营发展,改善丰元锂能的资产现状,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丰元锂能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丰元锂能100%股权,丰元锂能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丰元锂能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521号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丰元锂能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丰元锂能净资产为负的原因是:其负债构成主要来源于向母公司借款约3.48亿元,用于支持丰元锂能正极材料业务建设及发展所需,未来随着其业务发展并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将调整到合理水平。

  三、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以货币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为支持丰元锂能之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丰元锂能进行增资,增资款将主要用于补充丰元锂能营运资金及未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后,丰元锂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

  1、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增资事项顺利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批准增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等。

  2、本公告增资金额为预计最高金额,实际增资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3、公司将根据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 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0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19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孚日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IPO、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确认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和其他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 号)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5、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4: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财务负责人张清静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独立董事谷艳女士。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 “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相关部分及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赵光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枣庄市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玉山路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如有参会关联股东按规定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5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刘飞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决议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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