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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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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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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电魂网络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制作和运营,自成立以来,公司就秉承“铸就电子游戏之魂”的发展理念,专注于成为“国内一流的游戏研发公司”的目标,以网络游戏为载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公司坚持“一切以玩家为出发点”的经营宗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以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发展为导向,通过高效化的游戏开发体系、精品化的网络游戏产品、精准化的游戏推广方案,现已发展成为以竞技类休闲网络游戏为主要产品,集创意策划、美术设计、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游戏推广、运营维护、海外合作于一体的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文 化出口重点企业、浙江省重点文化企业、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浙江省重点数字文化示范企业、浙江省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杭州市文化旅游领军企业、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杭州市“五个一批”示范文创领军企业、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杭州市滨江区优秀贡献企业等多项荣誉。

  作为网络游戏开发商,公司在对游戏策划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以及研发投入预算等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游戏开发计划,组织策划、程序、美术、测试等各种资源完成一款网络游戏的开发;作为网络游戏运营商,公司通过架设服务器组完成网络游戏服务器端软件的安装及调试,并对运营的游戏进行推广、维护、版本升级以及提供客户服务等。

  公司以客户端游戏为基础逐步向移动端游戏延伸,同时也布局了H5游戏、VR游戏、主机、单机游戏、APP平台、漫画和电竞赛事等领域。目前上线运营的自研游戏包括端游产品《梦三国》、《梦塔防》;手游产品《梦三国手游》(复刻版)、《我的侠客》、《解神者》、《梦塔防手游》、《野蛮人大作战》等;VR 游戏《瞳》等;H5游戏《怼怼梦三国》等;平台产品包括《H5闪电玩平台》和《口袋梦三国》等。

  2.2 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摸索和创新,公司已形成了自主运营、授权运营、联合运营、代理运营四种运营模式。

  (1) 自主运营

  自主运营是指公司自主创造游戏产品上线运行所需的相关条件并进行产品推广,玩家通过个人电脑和互联网进入公司游戏产品,免费注册账号和进行游戏,公司为玩家提供持续的客户服务、版本更新等服务。游戏运营成本由公司承担,通过向部分玩家提供道具销售等增值服务的方式获取运营收入。

  (2) 授权经营

  公司采用的授权经营模式主要是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产品服务,因国内外市场环境、地域人文环境和国家政策有较大区别,公司通过授权合作方为境外用户提供游戏服务。根据公司与授权经营商签署的相关网络游戏授权经营协议,由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游戏版本和约定的后续服务,并收取协议约定的版权金,授权经营商将其在授权经营游戏中取得的收入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给公司。

  (3) 联合运营

  联合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多个游戏运营商运营,不同的运营商针对各自发展的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联合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联合运营商不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运营收入分成。

  (4)代理运营

  代理运营模式下,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拥有方)将其游戏授权给一家或两家游戏运营商在特定区域内代理运营,运营商针对自身用户采用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或支付系统,代理运营商与版权拥有方之间分享游戏运营收益。一般而言代理运营商需要向版权拥有方支付初始授权金。具体的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一般由游戏开发商负责技术维护和游戏更新,而游戏运营商则负责市场推广及用户注册、充值渠道搭建等。

  3 行业情况

  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GPC)、国际数据公司(IDC)合作发布的《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销售收入增加,用户规模增长持续放缓,自主研发游戏收益良好。2020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2786.87亿元,同比于2019年增长478.07亿元,同比增长20.71%,行业发展逐渐回暖。2020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为6.6亿人,同比增长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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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细分市场,移动游戏市场仍占据主要地位,市场份额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2096.76亿元,占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75.24%,同比增长32.61%。2020年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559.2亿元,占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20.07%,同比下降9.09%。由此可见,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已步入成熟期,进入存量竞争阶段,面临来自移动游戏的竞争压力,行业内部竞争激烈,发展速度逐渐放缓。

  中国电子竞技游戏市场收入从2019年的947.3 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365.57亿元,增加418.3亿元,同比增长44.16%,电子竞技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其特殊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放大了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亦给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疾风知劲草,岁寒见后凋,面对挑战,公司管理层沉着应对,冷静部署,尽锐出战,奋楫笃行,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响应快、谋划准、举措实,化危为机,带领公司更上层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屡获殊荣,经营业绩再上台阶,孵化业务新添篇章,海外布局稳步展开。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号召,狠抓公司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且一如既往地履行身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精准扶贫,爱心助农,助力抗疫等各项活动齐头并进,为社会略尽绵薄之力。

  1.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屡获殊荣

  公司主打产品《梦三国2》荣获“2020年度中国游戏十强客户端游戏提名”,2020年度新上线的《我的侠客》荣获第36 届浙江省优秀出版物编辑奖,同时多个产品斩获业内多个奖项。

  1.2 公司经营业绩及及主要产品运营情况

  (1)2020年度公司经营业绩

  2020年度公司延续业绩增长态势,收获营业收入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双增长,其中实现营业收入102,394.71 万元,同比增加4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84.51万元,同比增加73.0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1,602.00万元,同比增长2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1,988.02万元,同比增长16.46%。

  良好的业绩为公司保障股东权益,提高股东回报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64元/股,比去年同期增长72.6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07%,比去年同期增长6.42个百分点。

  公司一直把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市场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导向,积极推进研发、创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累计投入研究开发费用16,594.4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21%,同比增加41.5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15项发明专利、成功申请逾5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版权36件,商标119件。

  (2)公司孵化新添篇章

  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研发、运营精品化网络游戏的互联网公司,围绕着打造一流互娱平台的目标,不断发展创业、投融资及孵化业务。电魂智能孵化器成立于2017年7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电竞、游戏、智能创意类科技企业孵化的集“孵化、创业、投融资”为一体的孵化器。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凝心聚力,保障电魂二期如期竣工,目前已入驻包含电子竞技、动漫制作、软件开发类等在内的多家企业,园区已初步形成电竞、游戏、智能创意等产业集群氛围。

  (3)乘文化强国之东风,扬业务出海之云帆

  2020年度我国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出海规模逐年攀升,海外影响力、海外市场份额、全球用户规模不断扩大。出海游戏类型与题材也逐渐丰富。以网络游戏为载体,借助互联网优势,突破全球资本和技术壁垒,为我国文化的海外传播创造了新的途径与方式。在此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趋势,响应国家号召,有条不紊地进行海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6月份、2020年10月份相继设立新加坡、日本子公司等,为公司业务出海打下坚实的基础。

  (4)深化人才培养机制,全方位打造员工激励体系,助力公司稳步发展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6.70万股限制性股票。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为公司长远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2021年将是公司上市五周年之际,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公司当行远自迩,求踔厉奋发,继续秉承精品化的游戏产品研发与品牌推广战略,为践行“追求卓越,铸造电子游戏品质之魂!”的理念不断前行。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8家,注销2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4月0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拟定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陈芳、余晓亮、胡玉彪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21年0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后至今,已离职激励对象曹喆、俞国燕、孙磊、陶源、李桃、王雪、汤静、陈甜甜、陶源、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吴斌星、岳巍、杨德前和钱俊2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8,100股需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7,993,000元减少至247,434,900元,总股本将由 247,993,000股减少至247,434,900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聘任何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附件:

  何阳女士简历

  何阳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于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21年2月加入公司。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4月0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62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7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万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甘霖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57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6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谷,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2020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7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0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已经收回、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12.1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0.0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00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2.1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22.17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3.4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公司2021年0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21年 05月11日—12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8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汇会审[2021]10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845,106.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963,043,239.5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048,901,468.74元。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截至2021年04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247,993,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39,678,880.00元;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61,006,500.00元,因此2020年度公司共预计派发现金分红100,685,380.0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5.5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相关软、硬件的逐步发展,中国游戏市场规整体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的研发、制作和运营,目前主要以自主运营和联合运营两种经营模式为主。自主运营模式下,公司承担运营成本,通过向部分玩家提供道具销售等增值服务的方式获取运营收入;联合运营模式下,公司将游戏产品授权给多个游戏运营商运营,运营商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向公司支付运营收入。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94.71万元,同比增加46.96%,其中有48.65%来自于《梦三国》端游这款已上线运营超10年的产品,相比之下,公司对于单一产品的收入依赖还是过高。公司目前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需大量的资金支持后续项目的储备、研发、制作和运营,并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发展渠道来增加公司产品种类,拓宽产业链,降低单一产品依赖风险,增加业绩增长点,以保证公司能实现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主要为后续项目的储备、研发、制作和运营,以及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84.51万元,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9.07%,收益较高。

  为了保证公司能持续的增长,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提高股东回报率,董事会制定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04月14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芳女士、胡建平先生、余晓亮先生、胡玉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事先已将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5、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319,648.90元,未超过已经审批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65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指上缤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10层1001;

  2、法定代表:潘袁彬;

  3、注册资本:人民币286.3152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75%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2)杭州起源优游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8号A座206室;

  2、法定代表:谭凯;

  3、注册资本:166.67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服务: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00%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杭州奥义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7楼701室;

  2、法定代表:荆宇航;

  3、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 服务:体育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电子商务技术;承接: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凭资质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00%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4)七号笔迹(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5号13号楼(六里屯孵化器4760号);

  2、法定代表:王立鹏;

  3、注册资本: 566.89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余晓亮先生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5)中竞(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2028号星耀城2幢407室;

  2、法定代表:沈敏;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教育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学活动及出国留学中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市场调查;网上销售:办公设备、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长,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杭州摩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城路39号紫橙国际创新中心3号楼5楼502室;

  2、法定代表:朱健瑞;

  3、注册资本:149.2537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电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国内广告发布;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配件;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服务;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3.4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杭州蚁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7号9楼901室;

  2、法定代表:胡建平;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担任其董事长,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8)杭州浮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507室;

  2、法定代表:殷邦骐;

  3、注册资本:282.1272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服务: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网络设备安装、维修(限现场),计算机系统集成,平面设计,网页设计,承接网络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物流信息咨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2.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曾在过去的一年内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和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3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4,663,8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2,536,2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6]44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22.16万元,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044.4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余额为30,319.4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江苏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账号为:3301040160005487031;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71110122000026237;江苏银行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3326018800001299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22.16万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12月6日)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2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11月15日)审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11月15日)审议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11月25日)审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0年1月7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8,000.00万元“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4月7日,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9.81万元。

  2020年4月8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4,000.00万元“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34.90万元。

  2020年1月7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3.00亿元“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2020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产品尚未到期;2021年1月7日,该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1,233.37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各募投项目正有序实施,无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受行业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投资期预计会相应延长,但项目目前均在推进。

  公司原拟实施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以提升公司游戏运营平台性能、聚集用户,为公司游戏产品运营提供支撑。而近年来,网络游戏运营平台竞争激烈,且具有较为明显的垄断趋势,资源、用户不断向部分大型游戏运营平台集中,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市场竞争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环境、预期效益等已发生变化。2019年1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变更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及部分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资金,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共变更了2项,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一)“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实施内容变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3月24日)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决定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即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内容由原来“新增《H-Game》、《梦城堡》、《梦将传》、《霸业无双》、《回到桃园》和《战魂策》六款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新产品”变更为“新增《预研新游M》、《梦城堡》及开发多款移动游戏新产品”。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及“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1月30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2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决定“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购买付宁、姚胜文、郭耿荣、隆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伙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璟锋合计持有的游动网络80%股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保荐机构对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1,295.43万元,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1,990.83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电魂网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电魂网络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

  注1: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2月20日)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变更9,317.81万元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投资总额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随之减少9,317.81万元;

  注2: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所计划开发的游戏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截至2020年末,《梦三国手游》、《我的侠客》和《X2解神者》已经研发完成上线运营并产生效益;

  注3: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所计划开发的游戏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截至2020年末,《梦三手游》、《我的侠客》和《X2解神者》已经研发完成并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11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29.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4月12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371.1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43,711,000股。

  7、2019年12月06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4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44,181,000股。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增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98)。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00)。

  6、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430.1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47,434,9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是依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62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7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万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甘霖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57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6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20万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62元/股。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甘霖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元/股。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7,727,400股变更为247,434,9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47,727,400元变更为247,434,9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2、申报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5月30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曹喆、俞国燕、孙磊、陶源、李桃、王雪、汤静、陈甜甜和陶源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5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吴斌星、岳巍、杨德前、钱俊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7,993,000元减少至247,434,900元,总股本将由247,993,000股减少至247,434,9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258                       公司简称:电魂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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