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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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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8,357,656.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4%。

  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为集太阳能光伏支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发展”为使命,坚持放眼全球,秉承“不忘初心、诚信智慧、砥砺精进、融合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光伏支架领域内进行全球布局,整合全球资源,锻造全球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及固定支架,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性能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是所有地面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之一。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产品技术日益成熟,并通过Intertek、美国UL、TüV南德、欧盟CE、美国B&V可融资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05项专利及4项软件著作权,是国内光伏行业内少数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的企业之一。

  公司业务布局全球,产品已累计销往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在香港、日本、美国、印度设立子公司,并在西班牙、墨西哥、越南、澳大利亚、阿联酋、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地区布局了分支机构与服务网点。2017年至2019年,公司跟踪支架年出货量位列全球前四。

  2、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是太阳能光伏支架,分为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主要适用于集中式、分布式电站。太阳能光伏支架行业始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兴起,伴随着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而前行。凭借多年发展与沉淀,基于公司在光伏支架系统解决的技术能力,公司又延伸开发出适用于屋顶电站领域的BIPV产品。

  (1)固定支架

  固定支架主要由立柱、主梁、檩条等部件构成。公司需要根据项目地的地形地貌特点及客户要求,设计出符合项目要求的产品。公司凭借较强技术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近年来迅速成长壮大,陆续开发出包括季节可调固定支架、双立柱固定支架、单立柱固定支架等产品。

  公司固定支架类产品示例如下:

  ■

  (2)跟踪支架

  跟踪支架在技术门槛、发电效率上明显高于固定支架,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分为平单轴跟踪支架、斜单轴跟踪支架等产品。

  公司跟踪支架类产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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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BIPV

  BIPV是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能达到建筑物屋顶遮风、挡雨、隔热、防水等传统目的,又能发挥光伏发电的作用,实现建筑物的绿色、节能、环保功能,持续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公司在BIPV上钻研深入,自研独家专利技术《一种新型组合屋顶光伏系统及其导水板专利》、《光伏组件的支架及光伏系统专利》,同时也是行业标准制定者:2018年中信博联合同济大学联合主编《光伏行业BIPV标准》。

  公司BIPV产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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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战略所决定的。一方面,光伏支架属于非标准化产品,每个项目的产品都需要符合不同国家地区的技术标准、自然条件及客户的其他要求,为客户专门生产定制化的产品。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经营模式有利于掌握产品研发设计环节的核心技术、生产环节的核心工艺,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交付时间,控制生产成本,同时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地位。

  1、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订单采购与备料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一般情况下,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基础上,执行订单采购,最大程度减少库存成本。

  (1)订单采购模式:

  ■

  (2)备料采购模式:钢材是公司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为控制未来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会提前储备一部分钢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为非标化产品,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均自主生产和制定,依据客户的需求及工艺参数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他可标准化部件公司流水线生产或外购。因此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降低经营风险。

  3、销售模式

  (1)支架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电力投资公司(业主)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商(EPC),公司为其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业主是电站投资建设和受益主体,其直接采购或指令EPC采购。EPC则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EPC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可自主采购或按照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

  (2)BIPV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BIPV销售模式有两种:一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即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由客户自行进行安装或者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公司不负责安装等后续工作;二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并负责安装,公司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并负责BIPV产品的安装。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光伏行业发展历程及所处阶段:

  能源是人类生活和世界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基础。目前,全球能源消费中还是以化石能源为主,但是随着全球变暖、大气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全球各国积极携手,大力推广新能源和绿色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减少碳排放。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安全、可靠和储量无穷的能源,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初,能源需求旺盛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加强对新能源的开发和支持,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始兴建,太阳能光伏支架也随之开始在地面光伏电站中应用。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均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视,太阳能光伏发电成为了全球新能源领域的一大亮点。

  光伏行业经历了应用地区从局部到全球、价格从昂贵到经济、应用场景从局限到丰富的发展历程。2012年以前,欧洲光伏市场单一繁荣;2013年到2017年,欧洲衰退;中国市场成为全球光伏主要顶梁柱,2017年中国占比高达53.3%;2018-2019年,海外需求爆发,新兴市场崛起,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2020年,虽然受疫情影响,全球光伏市场仍保持了增长势头,年新增装机容量高达130GW,同比增长13%。

  我国光伏发电建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以实验目的为主,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增长缓慢。2004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开始提速,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期。2009年,以“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国家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项目为标志,我国太阳能光伏支架行业也随着光伏产业进入了规模化发展的阶段。2020年9月,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正式提出力争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0年12月12日的气候雄心峰会上,中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风电、光伏装机量1200GW,202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20%,2030年要占到25%。“碳中和”目标之下,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光伏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投资成本不断下降和发电效率逐年提升,全球光伏平价大时代正式来临。光伏将凭借其绿色、环保的优势,在海内外继续快速发展,装机容量和技术迭代创新呈现螺旋式增长,平价时代到来,新能源将从辅助能源逐步变为主力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受益于各国政策扶持和技术水平进步,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经历了迅猛增长的阶段,进入了稳定增长期。

  行业特点: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系统是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与矿物燃料相比,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普遍性、无污染、丰富性、长久性的优点。

  光伏行业产业链上游主要是硅料、硅片等原材料;中游主要是电池片、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光伏支架、线缆、辅材等光伏系统零部件;下游主要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光伏电站应用。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支架。

  ■

  (1)光伏发电占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半壁江山

  长期来看,随着光伏发电成本逐步降低、储能快速导入,光伏发电在新增装机中成本优势凸显,光伏发电增量占全球总发电量增量中的比例逐步提高。据IEA预测,2021年光伏将占据可再生能源增量市场的半壁江山。

  ■

  (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2020年回顾与2021年展望》,2021年2月发布)

  (2)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增加,持续拉动光伏支架需求

  近年来,光伏凭借其绿色、环保的优势,在海内外继续快速发展,装机容量和技术迭代创新呈现螺旋式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规模将持续增长,2025年最高可达330GW,未来五年中国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可达到70-90GW,2025年最高可达110GW”。伴随着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增加,将持续拉动光伏支架市场需求。

  ■

  (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2020年回顾与2021年展望》,2021年2月发布)

  (3)光伏支架在电站系统的地位日益提升

  随着建造光伏电站的优质场地有所减少,越来越多的光伏电站建设在环境恶劣(如荒漠、戈壁、湖面、农田、滩涂)、土地不平整(如山地、丘陵)的地区建设光伏电站,对光伏支架的稳定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光伏补贴逐步退坡的背景下,光伏支架,尤其是跟踪支架,作为降本增效、降低度电成本、提高电站投资效益的重要产品,在电站投资行业中的地位已显得至关重要。

  (4)光伏跟踪支架细分产品占比稳步上升

  随着跟踪支架可靠性提升,造价成本降低,以及光伏平价上网趋势倒逼电站投资者更重视发电效率等因素,近年来光伏跟踪支架的应用越来越普及。

  1)根据Global PV Tracker Market Report -  2020(IHS最新的跟踪支架报告),目前全球跟踪支架在>1MW的地面项目中占比,中国跟踪支架装机量占5.0%,海外跟踪支架装机量占49.8%,国内光伏跟踪支架装机量低于全球光伏市场主环节。与固定支架相比跟踪支架技术含量及壁垒更高。在高性价比及平价上网双驱动下跟踪支架国内渗透率将逐步提升。

  2)从地理位置分析,根据年度全球太阳辐射强度分布图,中东、北非、澳大利亚、美国南部、墨西哥、亚洲西南部等地区较为适合使。用跟踪支架。近年来很多新兴光伏市场,特别是亚太、中东、澳大利亚及非洲,跟踪支架的需求也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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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ResearchGate)

  (5)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光伏支架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光伏电站的智能化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利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光伏行业领先企业已开始尝试将其应用于光伏支架的开发技术中。比如通过地貌、气象、云层等大数据分析与机器自学习,改善光伏支架的结构设计,提高光伏电站的辐照资源利用率,实现光伏电站的运维的可预测性、远程无人化。未来光伏电站将向自动化、高效化及智能化发展,而光伏支架系统将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光伏电站项目中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可提高电站发电量、降低投资及运维成本、增加投资回报率。

  (6)中国光伏支架行业的国际地位显著提升

  近年来,中国光伏支架厂家在满足国内光伏市场需求的同时,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海外市场,通过内部增长、外部收购等方式,提高了在全球光伏支架市场的份额。2016年至2019年,中信博始终为跟踪支架装机量全球前五大唯一中国厂商。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及国内标准的制定,研发负责人在光伏行业国际权威机构担任要职,中国光伏支架行业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

  技术门槛: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技术水平和性能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同时,光伏支架为非标定制化产品,对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具有较高要求。光伏支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简述如下:

  (1)整体方案设计与排布

  在整体方案设计环节,需要考虑光伏电站所处区域的辐照、经纬度、气候、历史极端天气、地形地貌、土壤状况、土地成本等复杂因素,设计合适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电站排布方式、材料选择等整体方案。同时,整体方案要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等指标,平衡成本造价与发电量增益之间的关系。

  公司积累了多年的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与排布的经验,并开发了专业的方案设计与排布软件,能够快速支持客户项目的设计需求。通过优化计算,为客户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2)机械结构设计壁垒

  在机械结构设计环节,光伏电站一般位于室外,面对风沙、雨雪、空气腐蚀、高低温、冻土层等各种恶劣的环境,光伏支架需要符合强度、重量、耐磨损、耐腐蚀、防倾倒等高性能标准,且须通过风洞实验测试来检查上述各项性能。因此需要科学设计机械结构、合理选择材料类型,充分进行测试检验,并有效控制产品成本。

  公司较早开发出适用于双面组件并通过风洞测试的跟踪支架系统,是国内首家通过全部风洞测试的支架企业,主导并参与制定了多项跟踪支架IEC国际标准。

  (3)生产工艺方面壁垒

  在生产工艺方面,光伏支架主要零部件采用冷弯成型、冲压、锯断、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焊接、热浸镀锌等多道加工工艺,对产品加工精度、生产效率和品质一致性等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积累了多年的生产制造经验,并不断改进工艺流程,自主开发高效自动生产设备(已申请专利),以提高生产效率。

  (4)跟踪控制技术壁垒

  跟踪控制技术需要不断优化跟踪控制算法,提升光伏电站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随着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增加,复杂地形越来越多,光伏电站面临的施工、运维及成本管控难度陡增。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掌握跟踪支架多项核心技术,第二代天智跟踪系统,在抗风设计、大风保护、跟踪精度和兼容组件类型方面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能够有效解决传统跟踪器痛点。公司2021年1月推出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光伏跟踪解决方案白皮书》,更新并丰富了传统的跟踪控制算法,推出了“人工智能算法”和AI跟踪器,可进一步提升发电收益。

  (5)可融资性认证及品牌壁垒

  在海外市场,光伏电站的融资多为项目融资,贷款机构为了保障光伏电站具有相应价值,需要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对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及其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只有通过可融资性评估后,支架供应商才能进入特定项目或区域内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而由于光伏支架的安全意义较大,通常是评估重点。可融资性资质既是行业通行证,也筑起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市场拓展及研发投入,已通过Black&Veatch可融资认证及CE、UL、TüV、Intertek认证等多项权威产品认证,从而形成良好的公司品牌。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光伏支架系统方案提供商,拥有研发、技术、人才、产品、定制化设计等竞争优势。主导或参与了多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是国内光伏行业内少数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的企业之一,并已成为光伏支架领域内的标准化引领者和制定者之一。近年来公司的行业地位稳步上升。公司光伏支架的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居于全球前列。2017年至2019年,公司光伏跟踪支架年度出货量均位列全球前四,是国内光伏行业的领跑者。

  (1)公司光伏支架出货量位居世界前列

  公司光伏支架的出货量及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根据WoodMackenzie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公司光伏跟踪支架年出货量分别位列全球第五、第四、第四及第四。

  2016-2019年全球跟踪支架市场占有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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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oodMackenzie:《global-solar-pv-tracker-landscape-2020》

  (2)公司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公司秉承“一流企业定标准”的经营理念,主导或参与了多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公司是国内光伏行业内少数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的企业。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委员会(IEC-TC82)是国际光伏技术标准制定的权威机构。鉴于光伏跟踪器安全鉴定对光伏电站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向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委员会提交了新标准提案《太阳能跟踪支架-安全要求》(IEC63104-ED1);针对平单轴光伏跟踪器对光伏电站提升发电效率起重要作用,而国际电工委员会无相关标准,公司主导起草了《平单轴跟踪支架设计总体要求》,填补了行业空白。

  2018年8月,中信博科研中心负责人王士涛经各成员国投票表决,被正式任命为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委员会(IEC-TC82)跟踪及聚光光伏标准工作组(WG7)的召集人,公司已成为光伏支架行业标准的引领者和制定者之一。

  2020年9月,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技术委员会(IEC/TC82)批准IEC62817-1(平单轴太阳跟踪系统设计鉴定)的立项申请,IEC62817-1将由王士涛代表中信博牵头制定。

  2020年11月,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体系(IECRE)管理委员会(REMC)SG453工作组正式任命中信博科研中心负责人王士涛为召集人。IECRE/REMCSG453将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光伏设备,对其进行系统性的评价和认证,从而避免不同国家和地区重复检测与认证的冗余流程,逐步实现在光伏领域建立全球统一的认证体系。

  (3)跟踪支架技术的领军者,产品性能优异加速渗透海外

  跟踪支架技术相较于固定支架,需要更强的稳定性、耐久性以及算法和AI控制。公司通过聚焦高端产品,跟踪支架快速迭代,产品质量已能比肩海外龙头,而单价低于海外。行业看,跟踪支架出货主要在海外,海外盈利能力更强。公司海外全方位布局,跟踪支架海外高增长,带来高价值量、高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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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品牌力强,客户质优面广

  公司始终扎根光伏支架领域,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优秀的品牌声誉,承接了多个海外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具有较高的国际品牌知名度。凭借产品优势及丰富的示范项目经验,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已经积累了大量全球知名客户如BIOSAR、BESTER、ADANI等,与中电建、国电投、中能建、阳光电源、信义光能等央企及上市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颁发的“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颁发的“2018年单项顶级光伏支架系统品牌”、“2019年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先行企业100强”、上海市太阳能学会、中国光伏领跑者创新论坛颁发的“2019光伏绿色建筑产业品牌领跑奖”等多项荣誉,是公司技术实力和质量可靠性的重要体现。

  (5)BIPV领域的先行者

  公司凭借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的技术能力,开始进军BIPV领域,延伸开发了BIPV产品,实现建筑物的绿色、节能、环保。BIPV尚处于起始阶段,发展空间广阔。2020年随着公司承接国内最大BIPV项目(丰城40.9MW项目)完工,未来有望利用先发优势,率先受益于BIPV市场成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发中心为平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具体进展如下:

  (1)智能跟踪系统

  实现多点平行驱动的天智II产品发布和量产,同时针对1P跟踪系统完成天际II产品开发,进入测试阶段,这样整个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全系列从单点驱动到多点平行驱动的升级。

  (2)光伏建筑

  完成双面双玻无框组件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开发,实现光伏组件直接做屋顶及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全套工商业屋顶解决方案,可以100%覆盖所有工商业屋顶光伏建筑要求。

  (3)跟踪电站监控、(预)运维平台

  公司实现对跟踪电站监控平台研发,同时实现跟踪电站运行数据搜集和大数据分析,最后有望实现预运维。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44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唯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中信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就2020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一致同意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中信博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及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趋势。一致同意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5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统筹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业务,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一致同意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的监事薪酬方案。一致同意薪酬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昆山市陆家镇黄浦江中路2388号”变更为“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

  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拟与银行开展非授信项下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业务,公司及相应参与的下属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开立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最终开展票据业务情况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的开立、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及自有资金保本理财(属于结构性存款)后质押开具商业汇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挑选资信好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等)合作开展上述业务的票据开立、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业务。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实施额度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票据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开立、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等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前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的开立、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业务的合理性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收款形态多变,公司结算收取既有电汇,又有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居多。

  1、公司可以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后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取得单据后质押未到期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1.78亿元,均完成理财票据质押。

  2、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申请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时,在合作银行需开立相应的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标的到期解出后存放的临时账户。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在申请票据质押业务(含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公司可以通过活期存款或者质押标的解出的资金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针对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及活期存款补足等形式解除这一影响。

  2、担保风险

  公司申请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时,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标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质押标的到期不能正常解出,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公司申请票据池业务时,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标的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活期自有资金及时补足,保证质押标的安全和流动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协议(含质押协议),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博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减少了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博《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中信博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69.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0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6.3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91.7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46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839.9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6.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69.0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69.08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谈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 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1,459,025.30元,扣除发行费用124,404,2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054,803.4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1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期末余额包含未到期理财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393,099.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F10785号)。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三)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8,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81,124,172.9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2,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黄浦江中路2388号;

  变更后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并结合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地址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合规运作、各项工作运营等情况。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制定、技术研发创新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工。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编制内容符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事务、保证资金周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5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最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业务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总额内调剂使用。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董事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原则》等规定,且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且能够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的〈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能够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4%。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资本性投入、产品研发、信息化系统建设、渠道建设等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1,650,113.57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135,715,48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715,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57,656.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5,491,339.46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1,650,113.5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8,357,656.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立足新能源光伏行业的支架产品领域,是专注于太阳能光伏支架的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整体向好,供给和需求端均呈现较大程度增长,并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一方面,光伏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各企业通过研发投入和技术革新不断进行产品线创新,同时实现大规模生产,使得市场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模式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光伏行业的认可及支持度也有较大提升。

  公司产品为非标定制化,对公司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如想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需要在研发能力、品牌建设、渠道拓展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光伏支架系统方案提供商,拥有研发、技术、人才、产品、定制化设计等竞争优势。通过前期的市场开发和技术积累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在巩固、提升原有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立足于光伏支架市场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海内外市场推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专注于光伏支架产品领域,助力光伏电站降本增效,紧随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以卓越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8,604,673.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491,339.46元,同比增长75.95%,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虽然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但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考虑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资金满足研发投入、渠道建设及流动资金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此外,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公司海外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国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为此公司需准备充足资金,以应对疫情影响。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渠道拓展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逸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不当执业行为受到下列处罚或处分,包括: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1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2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事项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5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80.5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将来涉及太阳能项目投资,其子公司因项目地不同,其名称尚未确定。上述担保额度是为项目融资额度提供授信支持。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2021年度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10月 30 日

  2、注册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兴业大道19号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新型能源的研制与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管廊支架、抗震支架、金属支架、工业机柜、机电设备、光电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成型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视、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 年02月 21 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昌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楼8楼809室(申报承诺)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新能源产品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太阳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锂电池、减震器、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架、阀门、钢材的销售;软件的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光伏设备租赁,自由厂房及设施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原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4月01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北城街道班村示范小区3号楼6单元102室

  3、法定代表人:王程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用户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原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自设立至今尚未注资,未开展业务,上述财务指标都为零)

  (四) 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 年05月16日

  2、注册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汇润国际商务广场2幢1208室1层

  3、法定代表人:周石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力技术、新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光伏设备及配件、发电机组设备及配件、不间断电源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架、阀门的销售;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1 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且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中信博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中信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安信证券对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88408                    公司简称:中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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