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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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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甲97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编辑部63070386  发行部63070326、63070324  广告部63072603  传真:编辑部63070483、63070480  广告部63071029  零售价格:4.00元  广告许可证:京西工商广字0019号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657,276,48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形成从热电-氧化铝-电解铝-熔铸-(铝型材/热轧-冷轧-箔轧/锻压)的完整的铝产业链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上游产品电力、氧化铝、铝合金锭,下游产品铝板带箔、挤压型材、压延材、锻造件及大型机械深加工结构件。产品主要用于加工航空板、汽车板、新能源车用铝材、高速列车、铁路货运列车、船舶用中厚板、罐车、箱车、城市地铁、客车、电力管棒、铝箔坯料、高档铝塑复合板、动力电池箔、食品软包装、香烟包装、医药包装、空调箔、罐料、高档PS版基、幕墙、铝合金门窗、集装箱以及大型机械等。

  2、经营模式

  南山铝业自成立以来,不断健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深耕铝行业,改良、精化上游生产工艺,研发、突破下游产品技术,在45平方公里范围内形成了一条铝加工全产业链, 构建了以电力、氧化铝、电解铝、铝挤压材、铝压延材、锻造及铝精深加工为主体的产业链经营模式。

  全产业链生产模式,除具备较高的抗风险能力,也能够更好地控制产业链上下游成本、质量。公司前端氧化铝环节除为下游提供充足原料以外,生产的高品质砂状氧化铝余量主要面向化工行业销售;电解铝环节用电来源于自备电力,高质量氧化铝的投入以及冶炼环节对铝水质量的严格把关,为下游高端制造提供可靠的品质把控保证。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中厚板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在高端领域的产品应用持续取得突破:

  (1)产品供货量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以汽车板为代表的高端产品销量持续稳定增长,产品品质优良,且在产品运输和交期方面具备较强竞争力,以优质的售后服务得到了主机厂的高度认可。以实际行动为国产大飞机及汽车轻量化进程助力,推进国内“双碳”目标的实现进程。

  (2)产品研发稳步推进。持续做好高端铝产品的研发、认证、生产工作,努力推动航空板、汽车板产品的全系列、全型号覆盖。

  (3)产品延伸、精深加工。积极推进、落实精深加工战略,不断延伸产业链,与知名航空零部件制造商-法国飞卓合作,布局附加值更高的航空零部件加工领域。

  3、行业情况说明

  铝及铝合金是当前用途十分广泛的、最经济适用的材料之一。铝较其他金属具有优良的强度和塑性,铝产量自超过铜产量开始,一直居有色金属之首,目前铝产量及用量仅次于钢材,成为人类应用的第二大金属。铝合金以其优异的导电性、高度的散热性和耐用的抗蚀性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食品包装容器、家用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电子通讯等各个行业,是发展国民经济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础材料。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时期,是推动国内铝应用由量到质的关键时期,延长产业链,实现技术和装备升级,以市场促研发,加快铝产品在国内高端领域的应用深度及广度。同时,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政策一直是我国贯彻落实的基本方针,未来,中国铝加工行业必然是朝着谋求“转型升级、绿色制造”的发展方向努力,以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的目的,推动国内“双碳”目标的实现进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发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7南铝债”2020年付息公告》,披露了公司债“17南铝债”2020年度付息相关事宜。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8日,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8月31日。

  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南铝01”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南铝02”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披露了公司债“15南铝01”“15南铝02”2020年度兑付兑息及摘牌相关事宜,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兑付及摘牌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在公司公告年度报告2个月内对公司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5南铝01、15南铝02与17南铝债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162】,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A,15南铝01与15南铝02信用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A,17南铝债信用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29,899.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营业成本1,701,024.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75%;净利润222,10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94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30%。

  2020年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以政策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以效益为中心,巩固产品领先优势,全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解决大宗原材料采购工作面临的物流难题,保持安全稳定和满负荷生产的同时全力争取订单、重点开发稳定国内市场,加大国外市场布局,克服海运费上涨、人民币升值的不利因素影响,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发力航空板、汽车板的增量,汽车板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铝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8.25%,其中境内销量增加10.66%,境外销量增加4.1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657,276,48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55,593,136.13元,税后利润1,759,258,233.92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5,925,823.39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83,332,41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46,646,890.33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97,524,076.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432,455,224.8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按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657,276,48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 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0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500万元(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5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的连贯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1年公司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核查,和信事务所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50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2,775,330,868 股新股。根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本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实际已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99,378,6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0元,共募集资金4,588,943,662.5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4,457,953.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日到账。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日对此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8,968.16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直接使用212,708.8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16,259.2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88,374.59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9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7,474.59万元(差额部分为利息收入以及外币汇兑损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五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高新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BAI公司在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Branch Tanjung Pinang(曼迪利银行-丹戎槟榔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和BAI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上述涉及印尼盾户、美元户全部按照2020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050】号)、《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168号】,BAI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6,467,250,229.87印尼盾,折人民币金额为41,259.27万元。

  前述置换资金于2019年度置换金额为521,867,000,000.00印尼盾,2020年度募集资置换金额为16,259.27万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7.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2日《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2020年7月1日《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2020年10月10日《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2021年1月5日《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9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南山铝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山铝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南山铝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邢栋          联系电话:0535-8666352

  传真:0535-8616230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邮政编码:265706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55,593,136.13元,税后利润1,759,258,233.92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5,925,823.39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83,332,41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46,646,890.33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97,524,076.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432,455,224.86元。公司拟按公司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657,276,48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该预案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的连贯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1年公司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核查,和信事务所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50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报酬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2人,2021年度董事报酬为10-20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李金山先生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10-200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确定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能够调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2021年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本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202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

  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扩大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内容,增加汽油、柴油及其他(零星配件等)服务,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协商对综合服务协议附表进行修订。新增相关服务定价每年以附表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综合服务协议》协商确定价格。

  2021年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修订)如下:

  ■

  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修订)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总额不变,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202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经一致表决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并认为上述议案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核。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202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修订)”属于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次新增的服务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交易,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 “2021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修订)”,该附表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其中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对该协议附表进行修订。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建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新增银行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向部分银行申请授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与其他银行授信业务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新增银行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本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0),股东大会具体需审议议案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

  公司本届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三、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三及监事会相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4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150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0年度内募投项目之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之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此外,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披露要求作出调整,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0219                   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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