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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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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1-【028】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四川铭创合道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铭创合道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创商贸”)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1年4月15日,公司收到铭创商贸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铭创商贸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铭创商贸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铭创商贸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铭创商贸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铭创商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铭创商贸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铭创商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0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并于2020年12月进行了整改。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和新设立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岳阳岳港粮油码头有限公司、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道道全粮油南京有限公司、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道道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9.8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9.95%;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会计系统控制、责任分工控制、控制活动、内部审计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期货交易、内部信息传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食品安全等。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三者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

  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别行使各专项职能。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2)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本公司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资产财务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信息中心、证券法务部、审计监察部、规划发展研究院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的正常业务营运、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人力资源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聘用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制度。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建立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对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职级升降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完善了《干部管理规定》、《绩效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专业技能、技术资格评审及职务聘任管理规定》、《评先评优管理规定》,确保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障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4)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监察部直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根据《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和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5)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的企业文化以“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奉献”为企业精神,以“以提供安全、绿色、饮食用油为己任,为创造营养健康品质生活而努力”为企业使命,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为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企业文化内容,推动企业文化活动的开展,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提升全体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可和自信,提升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针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制定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监测、定期评估,由相关部门制定恰当的策略进行应对。对于业务层面的风险,公司管理层通过定期的财务报告,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公司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等各方面的信息,并对了解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讨论,确保风险可知,及时应对,保证公司经营安全。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补充规定执行,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设置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同时配备了专业的人员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适应公司经营特点、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的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完善了《收入核算细则》、《会计报表规范化管理细则》,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和堵塞漏洞提供了有力保证。

  4.责任分工控制

  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并制定完善了《反舞弊管理规定》。

  5.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审计实施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由相关部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并对其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提出纠正、处理违规的意见。重大的调整提交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及时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6.控制活动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中的有效执行,确保控制目的的实现,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活动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同时根据公司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对货币资金业务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权限控制,对重要凭证、印章等和货币资金均有相关的业务管理,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对包装油和散油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对直营商超有2到3个月的账期授信);对粕类销售一部分为“先款后货”,一部分采取额度授信销售政策,完善了《豆粕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等销售管理制度,对定价原则、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销售流程,以实现销售过程的风险控制。合同签订需经相关部门审核,仓库备货根据批准的销售订单,货物发运依据交付部门的出货凭证。

  (3)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合理规划并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货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制定了《油脂、油料、油粕供应商管理办法》、《进厂油品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对油脂、油料等重要采购业务的控制。请款需经相关部门确认验收后办理,付款根据合理的授权批准后进行支付。

  (4)资产管理

  公司对资产实施了管理分工政策,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资产的审批、采购、维护和使用管理,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统一编号、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保管制度,完善了《资产减值核算细则》,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核算准确。

  (5)研发管理

  为稳步提高公司的科研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加速提升公司科技整体实力,促进公司技术进步、产品品质和形象升级,制定完善了《研发管理规定》、《研发费用核算细则》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研发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研发团队积极与市场需求对接,对研发过程进行阶段性总结,有助于提升研发业务的运作效率、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6)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工程管理制度,对项目规范化、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成本管理、综合管理及内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并按制度规范流程,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加强包括工程合同的执行、施工款项支付、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施工费用管理方面的有效控制,但现场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安全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7)期货交易

  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修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各项期货操作流程,以保证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规范、可控、有效运行。

  (8)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交易操作细则》,并认真遵守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审议程序、定价原则、关联方表决回避措施等相关规定。

  (9)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要求,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另对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及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认真执行。

  (10)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投资项目的初选与分析,项目的审批与立项,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不仅考虑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更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坚持谨慎原则。

  (11)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管理原则,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作了明确规定,并有效实施。

  (12)信息披露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信息沟通机制,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13)食品安全

  为健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质量安全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涵盖了原材料采购、食品生产、销售及监督,确保公司所有产品安全、可靠,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开展缺陷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优先于高等级缺陷标准适用: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5%;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5%;

  重要缺陷:

  (1)利润总额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5%;

  (2)资产总额0.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5%;

  一般缺陷:

  (1)利润总额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3%;

  (2)资产总额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2)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报形成违法、行业监管要求情形的;

  (3)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或严重影响资产整体安全的;

  (4)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本判断的;

  (2)可能导致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但不会直接导致财务报告错误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性的。

  一般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过程错误,但不会影响会计核算最终结论的;

  (2)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资产安全性的。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优先于高等级缺陷标准适用: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50%;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0.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2)3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50%

  一般缺陷:

  (1)资产总额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3%;

  (2)1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30%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可能造成公司战略目标完全无法实现,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

  (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效率异常低下,严重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

  (3)可能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可能由此被要求承担刑事或重大民事责任的;

  (4)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经营层严重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

  (5)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无效的;

  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无法完成,但不会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

  (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3)可能导致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并可能被外部监管机构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4)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政策正常落实的;

  一般缺陷:

  (1)可能影响公司短期目标难以完成,但不至于影响公司年度目标的;

  (2)可能影响业务管理效率,不利于公司持续改善提升的;

  (3)可能导致公司和员工行为轻微违法违规,但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的;

  (4)其他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情形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个。

  (1)缺陷的性质及影响

  2020 年 7-10 月,公司因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油脂、油料价格持续上行的原因,出现了期货保证金金额需董事会审议的“单边持仓超过50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情况”,未按制度要求提请董事会审议,存在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的情况。

  (2)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保证金超额情况进行了确认。并于2020 年 12 月对《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公司套期保值保证金的限额和审批权限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一个年度董事会间隔期间内进行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含 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正在修订优化《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1]14202-2号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14日签署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修订)》的要求规定,道道全编制了后附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道道全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道道全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道道全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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