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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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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A78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4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4月9日(T-6日)刊登于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1年4月14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1年4月14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47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28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6.02元/股-29.3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020,01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主承销商核查,3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上述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47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279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6.02元/股-29.3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017,26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9.80元/股(不含19.8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9.8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9.8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4月14日(T-3日)14:58:51.47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9.8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4月14日(T-3日)14:58:51.470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直至剔除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

  以上过程共剔除1,02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0,24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017,260万股的10.008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06家,配售对象为9,253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7,214,8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249.04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

  (三)发行价格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5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9.9978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9.58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25家投资者管理的1,97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9.58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15,08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据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28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280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99,76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356.76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加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下转A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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