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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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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纺织行业用电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4]64号)精神和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国网电力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我区纺织工业企业享受低电价准入条件的通知》(新疆经信电力[2014]495号文件),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电费补贴105,020.64元。

  (四十五) 投资收益

  ■

  (四十六) 信用减值损失

  ■

  (四十七) 资产减值损失

  ■

  (四十八) 营业外收入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2020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6,500.00元,具体如下: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分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文件《关于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的通知》公司收到税收优惠16,500.00元。

  (四十九) 营业外支出

  ■

  (五十)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五十一)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

  (五十二)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三)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五十四)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五十五)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

  (五十六) 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 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

  (四) 本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2020年新设立控股子公司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自2020年1月2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

  注:南通科捷为融君科技全资子公司。

  (二) 本期无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三)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财务部等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主管领导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3,318.95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7,467,106.62元(2019年12月31日:3,864,379.94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2,930,200.05元(2019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2,699,592.16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

  

  (二)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上年年末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1、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调节信息

  ■

  期末交易性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短期理财产品,期末公允价值根据投资本金进行计量。

  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持有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期末公允价值根据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对应的股权进行计量。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陈其新、陈宥融父子。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

  (五)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付项目

  ■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21,328,600.00元,为公司客户栾静等20位自然人在交通银行新昌支行的按揭借款金额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79,017,038.31元和应收票据166,086,891.16元为其在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开具245,103,929.47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6月29日。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定期存单720,000.00元和其他货币资金18,359,000.00元,为公司客户李沃章等3位自然人、佛山市南海永锦亮纺织有限公司等7位法人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按揭借款金额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2,289,000.00元,为公司客户李沃章1位自然人、哈密市忠华纺织有限公司等4位法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按揭借款金额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31日。

  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2,550,000.00元,为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新昌支行展开外汇、远期结售汇、即期结售汇业务存入的保证金。

  6、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阿克苏普美以机器设备26,638,300.00元为其向阿瓦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借款7,298,415.35元提供抵押担保,银行借款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6日。

  7、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阿克苏普美以定期存单3,710,000.00元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阿瓦提支行申开具3,428,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7日。

  8、2020年11月27日,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坦股份签订了《供应链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相关监管政策要求,对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供应链贷款业务实行授信总额管理,授信贷款金额2亿元、授信有效期3年,同时要求公司在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不得少于2,000.00万元。

  

  (二) 或有事项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栾静等20位自然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提供销售按揭担保,担保的借款总额为63,165,000.00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截止期末,担保相关的借款余额为35,362,714.07元。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李沃章等3位自然人、佛山市南海永锦亮纺织有限公司等7位法人,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销售按揭担保,担保的借款总额为52,890,000.00元,借款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期末,担保相关的借款余额为20,661,254.33元。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李沃章1位自然人、哈密市忠华纺织有限公司等4位法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提供销售按揭担保,担保的借款总额为22,890,000.00元,借款到期时间分别为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期末,担保相关的借款余额为7,131,278.57元。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二)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

  1、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6、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 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三)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

  (8)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9)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10)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四) 长期股权投资

  ■

  

  1、 对子公司投资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五)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营业收入明细:

  ■

  (六) 投资收益

  ■

  十五、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行政法规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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