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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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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9,433,540.5元,母公司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280,855,780.09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422,239.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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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及混合动力总成系统技术服务商。公司经过多年在节能与新能源领域的专注经营与技术沉淀,形成了以电池材料、电池及电池包、混动系统总成为三大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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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1、常规销售模式

  公司在消费类电池及材料市场和轨道交通专用电池市场均采取常规生产销售模式,即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自有生产线进行生产加工或组装后,销售给下游客户。

  2、配套丰田模式

  依托公司与丰田的深度合作关系,基于公司品质管控与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子公司常德力元、科霸公司和参股公司科力美均已进入丰田供应链体系,分别以HEV专用泡沫镍、HEV专用极片、HEV专用动力电池为丰田HEV电池产业链在国内做独家配套供应,最终装载到丰田HEV投放到终端市场。具体配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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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平台服务模式

  (1)技术服务:基于CHS平台通过自有专利技术和试验设备,向汽车动力总成企业或整车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许可和检测试验等技术服务。

  (2)系统销售:公司CHS技术平台通过联合整车汽车共同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最终将混动总成系统(含电池、电机、电控、混合动力变速器、整车控制器等)销售给整车厂。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电池行业和整车行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生活和国家关系格局产生剧烈冲击,国内汽车行业、动力电池及消费类电池行业同样受到较大影响。得益于国家对疫情的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快速复苏,电池行业逐渐恢复、但竞争依旧激烈,汽车行业迎来多项政策利好、销量跌幅减少、混动汽车逆势上扬。科力远在动力电池领域保持销量高速增长,在消费类电池领域通过进一步加深与多家头部客户的合作带动销量持续增长,在混动系统领域随着市场对混动车型越来越收到青睐,也将迎来发展机遇。

  (1)电池行业情况

  电池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业、交通、通信、金融、国防军工、航海航天、新能源储能和人民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发展与利益密切相关,在经济和国防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据SEN Research统计,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量达137GWh,同比增长17%;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63.6GWh,同比增长2.3%。锂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长,推动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增长,但增速逐渐趋缓。镍氢动力电池是丰田系HEV专用车载电池,截至目前,丰田HEV全球销量已突破1700万辆,持续带动镍氢动力电池的产销规模不断提升。

  受新兴5G技术商业应用的推动以及疫情以来线上教育、线上办公以及居家影视娱乐需求增长的驱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共享电单车、智能充电柜等领域需求增长较大,也推动着消费类锂电池市场的需求持续增长,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由2020年的37.8GWh提升至2023年的51.5GWh,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0.86%。公司2020年消费类电池销售收入达8亿元,其中锂电收入超6亿,同比增长超50%。

  (2)整车行业情况

  根据中汽协《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自4月份以来持续保持增长,全年销量完成2531.1万辆,同比增速收窄至2%以内,销量蝉联全球第一。其中,商用车销量呈现大幅增长,乘用车销量呈现下降、降幅收窄至6%。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增速较上年实现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EV)销量111.5万辆,同比增长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销量25.1万辆,同比增长8.4%;燃料电池汽车(FCV)销量0.1万辆,同比下降56.8%。

  根据乘用车上险数据显示,2020年,国产混合动力汽车(HEV)上险数量为41.1万辆,同比增长37%,仍保持逆势高速增长;其中,丰田国产HEV上险数量为21.04万辆,同比增长29%,占国产HEV上险总数的51.19%。(如下图)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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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4,902.5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082.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4%;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54,577.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2.4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46.94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且超过99%的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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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八、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旨在解决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96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4元,共计募集资金7.50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0.17亿元(含税)的募集资金为7.33亿元,减除当时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0.02亿元(不含税),加计当时应收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进项增值税票0.01亿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2号)。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2.46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此外,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做出调整。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方案为,因本次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少于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投入金额,相应调减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投入金额至4.62亿元;调减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至0.70亿元,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方案为,调减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投入金额1.50亿元,调增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1.50亿元。上述调整方案涉及调减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科霸”)注册资本、重新开设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因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等原因,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上述调整方案未能实施。公司现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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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剩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已使用募集资金2.00亿元,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6亿元,合计已经使用募投资金4.36亿元。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56亿元(包含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96亿元(不包含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之间的差额系公司2021年1月15日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因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注销该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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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公司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子公司科霸、常德力元、CHS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80亿元。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一)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进展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投入金额2.00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43.3%。

  ①正负极板(动力电池前段):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已完成正负极板第3条生产线的建设,产能由12万台套增加至36万台套,产能建设与丰田现阶段对于正负极板的订单需求基本匹配;

  ②动力电池:已完成0.576亿安时动力电池产能建设,对应产能960万支/年,由于动力电池需求端未及公司预期,上述动力电池产能预计在未来几年仍能满足市场需求。

  2、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

  ①国家政策的影响。尽管国家政策方面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但国家补贴力度正处于逐步退坡阶段。总体而言,国家政策仍向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倾斜,2017年9月,工信部等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通过完善乘用车企业按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速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而公司动力电池定位镍氢电池,适用于纯混动汽车,不适用于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动汽车,目前市场对纯混合动力汽车的总体需求仍未达到公司预期,相关市场需求延后。

  ②CHS迁址的影响。CHS公司迁址使得公司自身混合动力系统产品对于镍氢动力电池需求的拉动延后,科霸现有动力电池产能在当前阶段乃至未来几年能够满足相关需求。

  ③丰田等客户需求的影响。尽管丰田对动力电池前段产品——正负极板的需求超过此前预期,公司优先投入正负极板(动力电池前段)产能建设,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产能由12万台套增加至36万台套,但丰田对于正负极板产品的需求规划为分期分地域实施,公司需根据丰田的需求节奏分期投入正负极板产能建设,并需要根据丰田的地域业务需求在不同地域建设正负极板产能,而上述异地的正负极板产能建设无法使用募集资金,只能由公司自筹资金实施。例如,为配套丰田在华南地区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19年3月在佛山市设立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正负极片项目建设,规划产能12万台套,项目一期投资规模2.5亿元,公司已自筹资金完成项目投入2.1亿元,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7月正式投产。

  (二)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0.70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100.0%。

  (三)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66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83.0%,相关项目研发投入已完成,募集资金节余0.34亿元。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原因

  首先,自2016年6月15日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国家政策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锂离子动力电池成为主流产品路线,国家政策有所调整但仍主要向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倾斜,公司主打的适用于纯混动汽车的镍氢动力电池产品市场需求低于市场预期。

  其次,尽管丰田对于动力电池前端产品——正负极板的需求超出公司预期,但丰田对于正负极板的需求规划为分期分地域实施,公司按照丰田需求节奏分期投入导致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且异地正负极板产能建设只能使用公司自筹资金。

  再次,随着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正负极板等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4%,付息债务为23.2亿元;2020年度利息费用为1.09亿元;随着项目建成并陆续投产,亦将产生较大的营业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对资金需求较大。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将该项目剩余资金2.62亿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拟将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节余0.34亿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从而公司满足营运资金需求,降低付息债务金额,节约财务费用。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后,在实施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承诺先将目前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4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再行实施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相关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承诺,前述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每半年披露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六、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科力远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科力远全体监事与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确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所做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高盛高华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投资和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31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至3年。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其中公司授信额度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所属子公司或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对各金融机构的授、用信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钟发平先生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陶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蒋卫平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发平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9,433,540.50元,母公司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280,855,780.09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422,239.59元。公司2020年度归母可供分配利润为55,469,413.57元,上年度余下的归母未分配利润-516,450,581.26元,2020年末公司归母未分配利润为-460,981,167.69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4、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力远”)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4元,共计募集资金7.50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0.17亿元(含税)的募集资金为7.33亿元,已由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当时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0.02亿元(不含税),加计当时应收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项增值税票0.01亿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以前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6亿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

  2020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4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0亿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1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9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12日分别与工行长沙中山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保荐机构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常德力元”)、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简称“CHS”)于2017年11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建湘南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2亿元分别投入科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常德力元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和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三个项目,投入金额分别为4.62亿元、0.70亿元和2.00亿元,2017年12月全部以对子公司增资方式投入至该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2召开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再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调减科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亿元,调增常德力元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亿元;由于涉及科霸注册资本减资与常德力元募集资金专户重新开设等原因,该议案尚未实施。

  本年度以前年度科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4亿元,常德力元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亿元,以前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6亿元。

  2020年1-12月CHS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04亿元;科霸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40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94亿元,常德力元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6亿元。合计已经使用募投资金4.30亿元,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为3.02亿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1.3%。

  本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0.03亿元,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9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8年3月26日),同意本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已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80亿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1月23日),同意本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3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1月15日),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高盛高华认为:科力远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上述8家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21,920万元。

  ●本次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公司拟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及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4,9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7,020万元。

  ●本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在公司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范围内,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 提供担保的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被担保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霸”)及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科力远”)、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科”)、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科”)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

  3、自本事项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

  (1)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佛山科霸及益阳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4,900万元,对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益阳科力远、兰州金科、佛山金科及CHS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7,020万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3)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4、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及质押;

  5、 反担保安排: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6、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任何担保;

  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7、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前,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批准期间自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9、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182.6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总资产:199,043.19万元

  负债:101,177.53万元

  净资产:97,865.66万元

  资产负债率:50.83%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贤德路2号贤德国际公寓1座915号房(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刘彩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以上制造类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21,575.52万元

  负债:11,215.49万元

  净资产:10,360.03万元

  资产负债率: 51.98%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3)公司名称: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鱼形山路以南、园山路以东、蒲塘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的加工、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15,003.20万元

  负债:4.17万元

  净资产:14,999.02万元

  资产负债率: 0.03%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4)公司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肖腾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电池制造、加工与销售;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及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总资产:75,033.26万元

  负债:47,147.56万元

  净资产:27,885.70万元

  资产负债率:62.8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5)公司名称: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文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58,769.34万元

  负债:44,023.61万元

  净资产:14,745.73万元

  资产负债率:74.91%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6)公司名称: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行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的加工、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进出口业务除外);金属及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资产租赁(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及销售;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74,733.13万元

  负债:30,936.04万元

  净资产:43,797.09万元

  资产负债率:41.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7)公司名称: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文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行车制造;电池制造;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599.93万元

  负债:7.69万元

  净资产:592.24万元

  资产负债率:1.28%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8)公司名称: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77.6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开发服务;节能环保产品销售;碳排放权交易、核证减排量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汇交易、节能量交易、主要污染物指标交易、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动、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269,011.57万元

  负债:94,265.64万元

  净资产:174,745.93万元

  资产负债率:35.0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宜。

  3、监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旨在解决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121,920万元,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7.60%;本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107,60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2.01%。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14,311.74万元,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5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且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474,218.40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5,474,218.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5,401,402.35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佛山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科力远研发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赵天红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传真:0731-88983623

  邮箱:tony_tang@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243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5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审计收费总额2.13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6,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叶春芳、陈正威等原告起诉的总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服判决,目前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曙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9月至2009年8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8月至2013年9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质量控制工作,2013年9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湘电股份(600416)、湖南科力远(600478)、岳阳纸业(600963)、中科电气(300035)、开元仪器(300338)、长城信息(000748)、华天酒店(000428)、嘉凯城(000918)、时代新材(600458)、唐人神(002567)、新五丰(600975)以及新三板公司金联星(836091)、汇湘轩(871310)、海源医疗(872791)等数十家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和其他各类财务咨询服务。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负责人、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上市公司楚天科技(300358)和方盛制药(603998)、拟上市公司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翟萍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2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担任项目经理,2017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先后为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湘电股份(600416)、湖南科力远(600478)及新三板公司佳和农牧(871537)、博为软件(836323)、辰泰科技(833681)等十多家企业提供年度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刘仁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04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复核相关工作,2017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大信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大信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要求。同时,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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