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二)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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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预测数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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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持续调整经营策略,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
2、人民币升值影响,汇兑损失较同期增加;
3、非经营性诉讼、担保损失较同期增加;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本期利润预计较同期下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353号),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1号)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