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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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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0年9月16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1%;(2)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00,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43,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海南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远新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14,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公司股东陈国良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05,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3日,鸿立投资、博远新轩、陈国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已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完成股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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