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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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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未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9,733,788股,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注2),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2:根据相关规定,转增来源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无需扣税。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459,733,788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81,547,439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1年4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1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4月21日。

  七、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13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781,547,439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1.31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0元/股)/1.7。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松华、杨明、林先锋、王战庆及李金苗承诺:“本公司/本单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1.47元/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申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金苗

  咨询电话:0592-7702685

  传真电话:0592-5701337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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