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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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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2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额度已使用7.2亿元,本次使用5亿元,累计使用12.2亿元,剩余17.8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10亿元。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保证担保合同》,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5亿元,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代表投资计划在《投资合同》项下对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50%。保证合同期限为《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568.35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6.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1.3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4.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1%。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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