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7人,代表股份数量1,339,760,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324%(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2,355,500,8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4,863,97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0,636,87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525,709,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14,050,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88%。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09,658,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20%。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花嘉俊先生列席了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其中,以下第1-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以下第1-9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涉及10个需逐项表决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逐项表决通过。各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
(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
■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
■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
(7)审议通过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
■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
(9)审议通过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
(10)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
■
4.审议通过《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7.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0,0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79,731,462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
1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花嘉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宋沁忆;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我爱我家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