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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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延期召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 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3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了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4.55%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2021年4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选举干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计划尽快完成本次新增临时提案的新任董事选举工作,考虑到会议筹备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5月17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除了上述事项外,于2021年3月6日和2021年3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并延期后的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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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0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9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0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10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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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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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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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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