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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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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涉诉企业:原告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商贸”);被告一为北京欣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丰投资”),被告二为欣丰投资法人代表郝福生;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昊华能源全资子公司鑫达商贸为原告。

  ●涉案的内容:鑫达商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欣丰投资和其法人代表郝福生,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全部煤炭买卖合同,退还购煤预付款、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的相关费用。

  ●涉案的金额:暂计至2021年3月1日,共计40,966,140.1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目前尚无法判定此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日,昊华能源收到全资子公司鑫达商贸《关于煤炭买卖合同新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的报告》,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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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目前案件的证据材料已经准备完毕,并聘请了专业律师事务所负责本诉讼案。鑫达商贸将积极寻找被告财产线索,全面做好各项应诉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由于上述诉讼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定最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报备文件:

  1、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2、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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