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580,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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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光学精密仪器及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显微镜及工业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镜片及镜头,拥有“NOVEL”、“NEXCOPE”、“江南”等自主品牌,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光学精密制造领域拥有数十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以“至诚至善、求是创新”为价值观,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核心驱动力。公司在精密光学、精密机械、精密组装、电子图像处理等方面具备较好的综合技术优势,对光学显微仪器具有完整的技术布局并掌握超分辨显微镜等高端显微系统的关键技术,在定制化核心光学部件开发制造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研发的《超分辨光学微纳显微成像技术》荣获2019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主导承担科技部“高分辨荧光显微成像仪研究及产业化”项目,2020年经工信部复评升级为光学显微镜产品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主导编制1项国际标准、参与制定4项国际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89项、团体标准1项,系行业标准的引领者。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投入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已成为国内光学显微镜行业龙头企业和核心光学部件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公司常年为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国际一流显微镜品牌提供OEM服务,自主研发的产品重点拓展在生命科学、智慧医疗和工业检测领域的专业精密仪器应用;公司是光电行业多个细分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关键光学部件核心供应商,在条码扫描、专业影像等基础业务之外,近年来不断拓展车载光学、机器视觉、激光雷达、人工智能等新兴业务领域。
公司主要显微镜客户为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United Scope、OPTIKA、Accuscope、LOMO、Vision等,主要光学元件客户为新美亚、徕卡相机、德国蔡司、美国捷普、霍尼韦尔、得利捷、康耐视、科视、索尼、Blackmagic Design、NCR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光学显微镜和光学元件组件产品具有高精度、多品种、中小批量的特点,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即“以销定产”。
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首先取得国际知名品牌终端厂商的供应商认证,签订订单合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方案设计并进行生产销售。部分产品采用JDM(联合设计制造)模式,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与客户深度合作,业务具有较高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显微镜业务分为OEM和自主品牌。OEM方面公司长期为国际显微镜知名厂商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提供OEM服务,建立了10年以上的业务往来。自主品牌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销售体系,直接将显微镜销售予教育机构、生产企业、医疗、科研机构和贸易商。公司近年亦发展网销渠道,向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和电商品牌提供科普类显微镜OEM产品,并拥有自有品牌天猫网店销售同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光学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属于光电行业的中游光学元件组件和下游光学整机产业。
1、光学显微镜行业
显微镜是现代科技普遍使用的显微观测仪器,主要应用于生命科学、精密检测领域的教学科研需求,市场需求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显微仪器向高精度、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明显,高端显微镜、具备显微成像功能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需求快速增长。此外,随着科普教育意识提高和网上销售模式的普及,科普类显微镜成为低端市场的增长亮点。
2020年全球显微镜市场受疫情冲击,上半年教学及工业类显微镜市场出现明显下降,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市场需求逐步恢复。新冠疫情使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认识到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性,长期来看将促进对显微镜等科学仪器的投入。
随着显微镜在教学、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以及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渗透,以及国内整体行业精密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国产显微仪器高端化和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巨大。随着国家对科学仪器、医疗健康、生命科学研究的政策引导和加大投入,我国中高端显微科学仪器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2、光学元件组件
光电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娱乐、网络、通讯和智能制造等各方面,行业覆盖范围广泛,受技术推动、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光电新产品和应用的开发层出不穷。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产品为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和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主要应用于条码扫描仪、车载光学、机器视觉、专业影像等。主要下游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条码扫描仪
作为自动识别技术工具,条码扫描仪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邮政、仓储物流、工业、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类型有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固定式POS扫描器和工业类扫描器。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物联网的发展,条码扫描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条码扫描仪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讯宝科技、霍尼韦尔、得利捷和NCR为行业四大巨头,在商超、金融、政府、物流、工业、服务机构等对扫描设备识别速度、准确率、耐用性要求更高的中高端市场占据主要份额。条码扫描仪镜头系公司优势产品,已经成为以上四家知名企业的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
2)车载光学/激光雷达
车载摄像头属于汽车传感系统中应用最广泛、成本最合理的智能化技术,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自动驾驶的核心部件。汽车市场基数巨大,随着技术革新、镜头渗透率提高和消费者行车安全意识的提高,车载应用自2012年进入快速增长期。当前最先进的智能汽车搭载17个自动驾驶用传感器,到2030年预计将可能达到29个,未来自动驾驶将使人类出行方式产生巨大改变。激光雷达是自动驾驶的核心关键传感器,目前处于商用化阶段,据Yole预计2032年自动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营收将达到31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50%,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驾驶市场。
3)机器视觉
机器视觉通过获取、提取和处理图像信息,为设备执行功能提供操作指导,广泛运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相关的工业控制领域 。目前,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仓储物流等诸多行业对机器视觉的需求在增加,并扩展到交通和其他非工业领域。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加工中心,工业领域的机器视觉应用发展活跃,市场规模超过百亿,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海外品牌如康耐视和基恩士凭借技术领先优势主导机器视觉市场。
4)专业影像
智能投影仪以其便携、移动、色彩表现较好等特点,更加偏向家用娱乐、影视、移动等新用途;而激光投影仪则色彩还原度高、色域宽、亮度高、节能等特点覆盖从娱乐家用、商务、工程以及虚拟仿真和数字影院等高亮度顶级产品。受智能投影仪市场和新光源投影技术的产业升级所驱动,中国投影市场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据IDC咨询统计,2019年中国投影机市场总出货量累计达到462万台,同比增长6.3%,到2024年,中国投影机市场的五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4%。
近年来随着影视娱乐的发展和在线视频的兴起,对数字电影摄影机的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高性价比的便携式专业数字摄影机,相较手机能提供更优质的图像质量,适应高效制作低成本、高质量、个性化的新媒体内容,受到小型内容制作者的欢迎。全球数字摄影机市场由国际品牌垄断,包括ARRI,索尼、RED、Blalckmagic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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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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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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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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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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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中有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40.99万元,同比增长0.59%,其中光学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24,916.3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3.23%;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含条码扫描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模组)实现收入31,086.4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3.93%。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68.38万元,同比增长16.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6,152.00万元,同比增长15.44%;净资产125,837.66万元,同比增长11.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五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和宁波永新诺维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本财务报表附注中将以下公司简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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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3,2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2021年度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7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64,439,038.90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5,280,876.97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7元,共计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3.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483.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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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33.29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63号)。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7,633.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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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31,000.00万元,本年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94,000.00万元,累计收回金额116,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8,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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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计划实施完毕,相关生产和研发设备已投入使用,同意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1年1月,公司已将“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36,477,772.95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意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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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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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关联董事毛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亦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681.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011.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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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代收水电等包含代收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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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尼康”)
1、基本情况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业务范围涉及:生物工程仪器、光学仪器等领域;注册资本:315.18万美元;股权结构:Nikon Corporation 持股75%,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股25%。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尼康25%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尼康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United Scope LLC.
1、基本情况
United Scope LLC.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美国;业务范围涉及:显微镜领域;注册资本:795万美元;股权结构:United Scope Holdings LLC持股100%。United Scope LLC.是美国的显微镜网络销售商,主要业务为在Amazon、ebay以及自身网站销售教学类显微镜。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United Scope LLC.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毛磊(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世蕙夫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吴世亮(吴世蕙之弟)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United Scope LLC.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南京尼康的购销交易,主要围绕Nikon Corporation委托生产的生物显微镜进行。公司与南京尼康的房租、代收水电等交易是子公司南京永新将房产出租给南京尼康作生产经营之用,并代收代付相关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公司向United Scope LLC.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普教类和高教类的OEM产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件与非关联交易一致,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
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和工作安排合理,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在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永新”)为主体,为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斯高谱”)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为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72号601室
2、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广靠
5、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光电、光学元器件、光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实验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实验耗材(除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斯高谱总资产为1,733.30万元,净资产为1,298.66万元,资产负债率25.08%;2020年营业收入为4,011.54万元,净利润为476.8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南京斯高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与南京斯高谱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江南永新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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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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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登记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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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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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3号)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12.07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0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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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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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