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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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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2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192,736,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192,183,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1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55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5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17,655,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0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或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48,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对3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66,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18%;反对3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48,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对3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66,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18%;反对3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8,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6%;反对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7%;反对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8,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6%;反对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7%;反对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98,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6%;反对4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6,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80%;反对4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25,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曲思秋、王春江、王成富、林彩虹(以上股东合计持有23,710,500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03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425,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0%;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谷元明、郭福泉(以上股东合计持有3,910,996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1%;反对4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0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5%;反对1,3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24,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22%;反对1,3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增补崔课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73,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2,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92%。

  表决结果:崔课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增补冯艺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33,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2,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27%。

  表决结果:冯艺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对在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张晓敏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6: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崔课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新任,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崔课贤先生简历

  崔课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生,本科学历。1981年至2001年历任齐鲁石化第二化肥厂合成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书记等职;2001年至2005年任淄博齐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05年至2012年任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至2020年11月任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12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课贤先生持有公司2,543,6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崔课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课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崔课贤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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