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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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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等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13日起,新增广发证券销售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34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66338888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二、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注: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时间详见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3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蚂蚁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13日起,新增委托蚂蚁基金销售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蚂蚁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蚂蚁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194/C类001407)。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二、 通过蚂蚁基金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蚂蚁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蚂蚁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蚂蚁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蚂蚁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蚂蚁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蚂蚁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 通过蚂蚁基金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4月13日起在蚂蚁基金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蚂蚁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注:本基金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 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蚂蚁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 相关说明

  若今后蚂蚁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蚂蚁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29日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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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两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两年的对应日。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日历月不存在该日的,则为对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21年4月16日至4月29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单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到4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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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如开放期内出现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申购或者暂停大额申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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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就赎回费及归入基金资产比例而言, 1个月指30日。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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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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