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可分为“电子制程方案服务”、“电子制程产品服务”及“产业配套服务”。“电子制程”是指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流程。任何电子产品均需经过技术研发、物料采购、生产制造三大主要环节,而将元器件、零件、组件等通过特定工艺生产成为最终所需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就是电子制程流程。公司的“电子制程方案服务”包括电子制程工艺方案的设计与咨询、制程管理服务等,“电子制程产品服务”包括提供制程方案所涉及的电子设备、化工辅料、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等产品服务、“产业配套服务”包括产业配套的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服务、应收账款服务等。
通过提供“一站式”的咨询、产品、产业配套及其他采销服务,公司可有效提高产业上下游客户的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降低企业生产和采销成本,进而确保与上下游客户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实现多赢的合作业务闭环。
(二)行业发展情况
由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及产品众多,不同细分行业、产品、甚至不同公司之间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成本及生产周期的管控要求差异较大,加上制程工艺的日新月异,制程方案的设计及制程产品的甄选所需的专业性和技术要求日益增加。同时,随着下游客户集中度和其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客户对制程产品的质量品质、制程方案的时效性和配套服务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上游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如综合实力、技术、资金等要求日益提高。因此,能提供完善的制程方案服务及产品的供应商及配套服务商的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制程领域的企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中小型制程商在未来的竞争中将由于技术沉淀欠缺、综合实力不足等原因逐渐被淘汰。
(三)公司行业地位
一般电子制程企业会主要围绕个别细分行业、细分产品或企业开展全部业务。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公司是为数不多的可同时为多家大客户根据其生产要求提供个性化的制程服务及制程产品的企业。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电子制程供应商及配套服务商。在技术方面,公司掌握了完整的电子制程技术体系,能够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产品服务;在人才方面,公司拥有多名专业的电子制程技术研发工程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电子制程产品应用工程师,可为客户提供众多制程方案的咨询和设计服务;在研发方面,公司拥有多名业界优秀人才,可协助客户解决研发、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在产业配套服务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运营需求量身定做合适的服务方案;在客户方面,公司拥有如华为、富士康、OPPO、中兴、伟创力等知名电子制造企业客户;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的营销网点分布于我国电子产业集中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湾地区,布局合理、市场覆盖较广,可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923.14万元,较上年增长3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9.96万元,较上年增长35.39%。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实现稳中有升,主营业务的优势不断凸显,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不断完善业务格局,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2)公司加大自主产品市场推广,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水平;
(3)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运营情况。
(五)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制程技术研发和制程产品研发的内容如下:
(1)制程技术研发
①制程技术研发工程师通过对制程产品的功能、性能、应用进行测试、试验及对比分析,结合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自主研发出满足未来产能、效率、品质、成本的制程工艺方案。
②制程方案应用工程师深入客户调研,与客户工程师从生产产品的工序、工艺、产能、品质、配套设备及制程产品选型要求中进行充分评估,提出符合和超越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
(2)制程产品研发
①研发人员根据行业的产业动态、技术变化及未来发展趋势,充分分析现有制程产品的特性及优劣性,对现有制程产品进行改良、优化、及对新产品进行自主研发。
②根据客户的需求及制程解决方案,与客户工程师共同对现有制程产品进行优化改良,满足客户的定制要求。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采购数据库,对采购品种进行分类管理;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有效的沟通,稳定供应商队伍;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管理,对供应商流失或变更等有充分的应对措施,注重与关键供应商之间建立深层次合作关系;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保持顺畅沟通,提高了采购和销售及财务流程的协调性。
公司的采购着眼于构建完整的供应链框架,考虑采购的速度、柔性、风险,优化采购模式,由集中采购、全球采购、准时采购等多种形式组成。
(1)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公司最主要的采购模式。公司掌握和汇集多个客户的需求,实施大批量采购,充分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降低行业采购成本,提高行业采购效率。
(2)全球采购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采购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供应商和质量最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全球采购在地理位置上拓展了采购的范围,也是为了适应大型客户全球化战略的要求。
(3)准时采购
公司销售的商品种类众多,其中部分的商品的需求小、且不具有连续性,公司对这部分商品的采购采用准时采购,即通过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提前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在合适的时间采购合适的数量,以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及时满足,同时降低公司的库存水平和经营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制程设备、仪器、工具的自主研发及设备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和控股子公司库泰克主要负责公司的化工辅料产品的自主研发。各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研发及生产相应的制程产品。
4、销售模式
(1)销售流程
由于电子制程行业技术含量较高,销售过程中技术因素较为关键,具体过程如下:
①与客户工艺工程师进行技术层面的沟通,了解客户工艺流程;
②与客户生产工程师沟通,确认大批量产品的生产流程;
③与客户质量工程师进行质量层面的沟通,确保制程产品对客户产品目前及未来的品质保证;
④经过客户上述人员的认可后,客户采购部门向公司提出采购要约;
⑤公司收到客户的采购要约后,将订单分配到采购中心或者物流中心进行采购和配送。
因此,在销售过程中要解决以下问题:
①客户对制程工艺排程的科学性: 了解制程产品功能、应用是否适合电子产品生产的制程需求,是合理编排制程工艺且保证制程工艺流畅、科学的必备条件。
②制程产品之间的融合性、排他性: 在制程工艺实施时,了解制程产品的配合参数并加以调控,使各制程产品、设备等发挥最大的配合功效,是决定单个工位制程工艺的关键。
③协助客户的研发、工程、品质、生产、采购等人员对制程产品进行调控:
掌握制程产品在电子产品生产制程中最优的功能、性能组合功效,必须要通过大量的、长期的制程产品(如:同一供应商不同型号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同型号产品等)综合比较和试用;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验证制程产品的性能是单个客户较难全面掌握的,因此更需要制程企业提供有力的协助。 除上述标准的销售流程之外,部分产品销售由于前期的客户积累,未经过制程推广、问题诊断及方案选定阶段而直接销售制程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5、服务模式
公司的支持与服务是由应用工程师在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提供的,其服务特点如下:
其一,完善的产品线及优质的服务。完善的产品线主要是保障电子制造商的小批量、多品种采购需求,这是实现“一站式采购”的前提。优质的服务则是持续跟进电子企业的研发、生产过程,协助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其二,协助电子企业进行库存减压。公司可以满足电子制造企业大批量采购要求、实现规模生产效应,同时避免电子企业因库存不足而造成的脱销、停产损失。
其三,公司提供技术增值及产业配套服务,可有效降低客户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优化客户运营资金结构。
(六)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制程产品包括电子设备、化工辅料、仪器仪表、电子工具、静电净化产品等。同时,为加大公司的服务深度及广度,除提供制程咨询服务外,公司亦同时为优质客户提供全面的产业配套服务,包括供应链服务、商业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伟明先生所持公司2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3月10日被解除司法冻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突发冲击整个电子信息产业,我国疫情在较短时间得以控制,实现最早复工复产,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逐步改善。随着新冠疫苗的问世以及“宅经济”下旺盛的终端需求,电子信息产业的供给、需求逐渐实现复苏,行业景气度亦触底回升。2020年面对突发的疫情,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公司内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利用远程办公工具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信息收集上报、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公司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顺利复工复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电子制程产品+制程服务+产业配套服务”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主营业务优势,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注重与核心客户的协同合作,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了业绩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稳中有升,不断凸显主业优势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923.14万元,较上年增长3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9.96万元,较上年增长35.39%。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实现稳中有升,主营业务的优势不断凸显,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探索建立更加完备的营销体系,拓展销售渠道,扩大营销及售后服务团队,同时加强对销售团队的管理和培训,实现业务的稳步增长。
(2)技术投入持续增加,提高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壮大研发团队,始终坚持以自主研发为核心,通过与高校合作为技术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了公司产品品质的优良和稳定,确保公司参与市场竞争且不断开发高品质大客户,保障业务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促进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控治理从而促进公司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内控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措施促进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升。
(4)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报告期内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互动易、网上业绩说明会、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各类投资者进行交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90,309.33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12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丹女士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大富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标的业绩承诺2020年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行业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2021-2023年)内,在当年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同时,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3、未来三年(2021-2023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30—16: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1-12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取得一定的融资,保障现有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为上述融资需求提供相互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标的业绩承诺2020年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2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38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38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 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亚制程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亚制程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亚制程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亚制程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亚制程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1年4月12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16.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5.7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6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8,829,616.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588,999,616.00元,于2017年6月23日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宁波银行深圳布吉支行营业部(账号:73150122000017407)人民币488,999,616.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9290078801900000001)人民币100,000,000.00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96,018,775.3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7月,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与非公开发行保荐券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166,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5.7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6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8,829,616.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588,999,616.00元,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9290078801900000001)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150122000017407)人民币488,999,616.0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4.7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专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均无超募资金之情形。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电子信息制造业供应链管理综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3,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00万元及利息(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批准报出。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 12 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能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1年工作规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的权利。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该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概况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决策程序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和操作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将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并且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前十二个月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00万元;该等金额理财产品现均已赎回,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总经理胡大富先生、独立董事麦昊天先生、财务总监胡丹女士、董事会秘书伍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3日15:00-16:30登录全景网https://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公司现提前征集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答环节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如有对公司关注的问题,请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四)12:00前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
三、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3818518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20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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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03,92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0%; 营业成本180,43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6%。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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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22
(下转B102版)